成功为抢劫案被告人争取附条件不起诉
【前言】:抢劫罪是一个重罪,根据刑法规定,法定基本刑就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最轻也要判三年有期徒刑,而且基本都是实刑,缓刑都非常罕见。而对抢劫罪的被告人争取不起诉,更是难上加难,基本就是不太可能实现。但本案却是个例外,辩护人经过艰辛的努力终于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附条件不起诉,所以拿出来跟大家分享和共勉。
【基本案情】
一个成年男性韩某某,伙同刘某某(男性)、李某某(女性)两个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对另外一名男子(即受害人)使用暴力,索要钱财,受害者通过微信给其转账1500元,三人事发进行分赃,刘某某分得450元。后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以抢劫罪名刑事立案,分别对三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人归案后对犯罪过程供认不讳。
【办案过程】
京师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嫌疑人刘某某母亲的委托,指派我们(罗春利律师及赵阿媛律师)作为刘某某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服务。接受委托后,我们会见了刘某某,详细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经过和涉案的一些细节。我们认为,虽然从行为过程上看,抢劫的特征比较明显,但很多细节还是对被告人比较有利的。首先,刘某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其次,本案的起因,是因为被害人骚扰李某某在先,三人主要是为了给被害人以“教训”,适当要一些“精神赔偿”,并非真正以抢劫钱财为目的;第三,刘某某在事件中虽然也有动手,但未持凶器,也未参与索要钱财过程,所起作用较小;第四,刘某某是经警方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交待事发经过,这说明自首情节是可以争取的。虽然有以上情况对刘某某有利,但刘某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抢劫,甚至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果不认罪,就意味着,自首的情节很难认定,且不认罪不悔罪还可以从重处罚。如果要作附条件不起诉,前提条件就是要认罪,不认罪是无
【前言】:抢劫罪是一个重罪,根据刑法规定,法定基本刑就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最轻也要判三年有期徒刑,而且基本都是实刑,缓刑都非常罕见。而对抢劫罪的被告人争取不起诉,更是难上加难,基本就是不太可能实现。但本案却是个例外,辩护人经过艰辛的努力终于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附条件不起诉,所以拿出来跟大家分享和共勉。
【基本案情】
一个成年男性韩某某,伙同刘某某(男性)、李某某(女性)两个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对另外一名男子(即受害人)使用暴力,索要钱财,受害者通过微信给其转账1500元,三人事发进行分赃,刘某某分得450元。后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以抢劫罪名刑事立案,分别对三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人归案后对犯罪过程供认不讳。
【办案过程】
京师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嫌疑人刘某某母亲的委托,指派我们(罗春利律师及赵阿媛律师)作为刘某某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服务。接受委托后,我们会见了刘某某,详细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经过和涉案的一些细节。我们认为,虽然从行为过程上看,抢劫的特征比较明显,但很多细节还是对被告人比较有利的。首先,刘某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其次,本案的起因,是因为被害人骚扰李某某在先,三人主要是为了给被害人以“教训”,适当要一些“精神赔偿”,并非真正以抢劫钱财为目的;第三,刘某某在事件中虽然也有动手,但未持凶器,也未参与索要钱财过程,所起作用较小;第四,刘某某是经警方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交待事发经过,这说明自首情节是可以争取的。虽然有以上情况对刘某某有利,但刘某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抢劫,甚至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果不认罪,就意味着,自首的情节很难认定,且不认罪不悔罪还可以从重处罚。如果要作附条件不起诉,前提条件就是要认罪,不认罪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