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垂径定理”一个简单几何模型
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第一中学 周荣华
“垂径定理”是初中几何中很重要的定理之一。其叙述形式的多样性、解题应用的广泛性,以及在教材中的重要地位犹为突出。从定理本身教学而言,不存在什么困难。但在解题应用的过程中,往往出现思路不畅通的感觉;有的甚至在问题求解之余心存疑惑,其正确与否还要经过三思。此类情况的出现,难免影响解题的质量和数量。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问题,笔者在“垂径定理”的教学过程中,力求对“垂径定理”进行直观的几何解释。从而架起了定理基本的几何模型的桥梁。
现行初中教材中对“垂径定理”是这样叙述为:“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条弧。”在运用圆的对称性证明定理之后,随之而来地要对该定理作进一步的理解,不难发现,与该定理相匹配的还有九种不同形式的正确命题。若要将其一一准确地叙述出来,显然没有这个必要。不过,只了解定理的局部,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遗憾。而消除这一遗憾的途径则应解剖知识点、深化教学内容。
剖析一、先看定理的条件:“垂直于弦的直径”。条件虽说显得很简洁,但给我们传递的信息是丰富的。其中既有“弦”,又有“直径”,还有“弦与直径的位置关系”。并且,这里的“弦”是“非直径的弦”。这样,我们就从条件中得到了该定理的一个清晰的表象特征,即与“弦”有关的“直径”(或与“直径”有关的“弦”)的问题。其次,由于“经过圆心的弦是直径”。也就是说“圆心”一定在“直径”上!又由于“弦与直径垂直”,可知其垂足既在“弦”上,又在“直径”上!这样,我们又从定理的条件部分得到了所需的内在的、实质性的特征。这就是符合条件的直径上内含着两个特殊的点:“圆心”和“弦与直径互相垂直的垂足”!
剖析二、再看定理的结论部分:“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条弧。”结论似乎有点多,但从整体上看,它体现了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直径”平分这条“弦”,即“直径”一定过“弦的中点”;二是“直径”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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