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做广告的争议
华说
昨天吃晚饭的时候,听到电台里正直播着一档话题类的节目,是关于私家车做广告的讨论,气氛热烈,电话、短信不断。不知道是节目主持人选择性接听电话以及阅读短信,还是来电、来信本身如此,话题的倾向性非常明显,大抵是认为私家车贴着广告满大街地跑,不成体统,有碍观瞻影响市容,损害城市形象,因而应当禁止私家车做广告。即便是可以做广告,政府部门也必须“加强管理,以免无序发展”云云。不排除节目本身设定的导向性,但以过往国人对众多类似事情的反应来判断,这种意见成为主流,是当然的,并不出人意料之外。
搁下饭碗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私家车做广告原来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若干年前已经有相关的报道和讨论。最新的一则报道,是本月早些时候发生于常州的一个新闻事件。消息说,在常州做淋浴房生意的洪云华在自己的汽车身上贴了产品宣传广告,不料被当地的工商所逮了个正着,工商所为此作出了1000元罚款的处罚。据称,这是全国范围内对私家车做广告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自己的私家车车体上做广告的车主,在行内有一个形象的说法,曰:“甲客族”,即为“为爱车披上盔甲”之意。对于“甲客族”的这种行为,目前各地的态度不一:一是禁止派。譬如北京、成都严禁用私家车做广告;一是审批制。其代表是深圳,允许私家车广告,前提是通过审核批准;还有一类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政策。平时则任其自生自灭,无所谓合法不合法,一旦想要“有作为”的时候,相关主管部门忽然会临时起意,言之凿凿地宣称必须经过审批才是合法的。开出首张罚单的常州,当属此列。
然则私家车做广告,究竟是耶非耶?
问题其实并不复杂。私家车乃私家车车主所有,他拥有这辆车的完整产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在自己的私家车车体上,或为自己做广告,或为他人做广告并收取费用,这是车主在行使其使用权和收益权,是其权利所在,何是非之有?!禁止私家车做广告,是侵犯了私家车车主的产权。对私家车做广告实行审批制度,是人为地设立管制,无非是为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寻租的提供方便罢了。无论说得怎样“花好稻好”,肩出怎样冠冕堂皇的名目,其实质,不出上述
华说
昨天吃晚饭的时候,听到电台里正直播着一档话题类的节目,是关于私家车做广告的讨论,气氛热烈,电话、短信不断。不知道是节目主持人选择性接听电话以及阅读短信,还是来电、来信本身如此,话题的倾向性非常明显,大抵是认为私家车贴着广告满大街地跑,不成体统,有碍观瞻影响市容,损害城市形象,因而应当禁止私家车做广告。即便是可以做广告,政府部门也必须“加强管理,以免无序发展”云云。不排除节目本身设定的导向性,但以过往国人对众多类似事情的反应来判断,这种意见成为主流,是当然的,并不出人意料之外。
搁下饭碗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私家车做广告原来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若干年前已经有相关的报道和讨论。最新的一则报道,是本月早些时候发生于常州的一个新闻事件。消息说,在常州做淋浴房生意的洪云华在自己的汽车身上贴了产品宣传广告,不料被当地的工商所逮了个正着,工商所为此作出了1000元罚款的处罚。据称,这是全国范围内对私家车做广告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自己的私家车车体上做广告的车主,在行内有一个形象的说法,曰:“甲客族”,即为“为爱车披上盔甲”之意。对于“甲客族”的这种行为,目前各地的态度不一:一是禁止派。譬如北京、成都严禁用私家车做广告;一是审批制。其代表是深圳,允许私家车广告,前提是通过审核批准;还有一类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政策。平时则任其自生自灭,无所谓合法不合法,一旦想要“有作为”的时候,相关主管部门忽然会临时起意,言之凿凿地宣称必须经过审批才是合法的。开出首张罚单的常州,当属此列。
然则私家车做广告,究竟是耶非耶?
问题其实并不复杂。私家车乃私家车车主所有,他拥有这辆车的完整产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在自己的私家车车体上,或为自己做广告,或为他人做广告并收取费用,这是车主在行使其使用权和收益权,是其权利所在,何是非之有?!禁止私家车做广告,是侵犯了私家车车主的产权。对私家车做广告实行审批制度,是人为地设立管制,无非是为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寻租的提供方便罢了。无论说得怎样“花好稻好”,肩出怎样冠冕堂皇的名目,其实质,不出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