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说的“五不孝”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隋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欲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离娄下》)
[译文] (孟子说:)“世上人常说不孝的事有五件:四肢懒惰,(不事生产)不管父母的生活,一不孝;好下棋、饮酒,不管父母的生活,二不孝;贪恋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三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使父母受到耻辱,四不孝;逞勇力好打架,危害了父母,五不孝。”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听书讲古,经常能听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这句话出自《孟子·离娄上》篇,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孟子并没有解释此“三”究竟是哪些。
虽然孟子没有明示,但是汉朝的经学家赵岐在注释这一篇的时候,给出了起码是他自己认为合理的答案,《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赵岐注云:
“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用白话文来解释就是: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在原始宗法制时代孝有三个层面:其一,'生,事之以礼';其二,'死,葬之以礼';其三,在死后的漫长岁月,子子孙孙'祭之以礼'.并进而得出结论,'不孝有三'应该是:生不敬顺,一不孝也;死不礼葬,二不孝也;无后绝祀,三不孝也!
虽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从不孝的第一条“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在孔子时代,孝和忠的表现,就是表面上的顺从
------(《孟子*离娄下》)
[译文] (孟子说:)“世上人常说不孝的事有五件:四肢懒惰,(不事生产)不管父母的生活,一不孝;好下棋、饮酒,不管父母的生活,二不孝;贪恋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三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使父母受到耻辱,四不孝;逞勇力好打架,危害了父母,五不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