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的分类
2006-10-15 21:53阅读:
创造学界已有的创造的分类是:
(一)创造力五层次分类
美国心理学家泰勒根据创造成果的新颖程度和价值大小,把创造力分为五个层次:
1.表达式创造力——少年儿童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创造力。
2.生产式创造力——生产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般创造力。
3.发明式创造力——通过发明成果表现出来的创造力。如设计新产品、发明新工具
等。
4.革新式创造力——对旧事物进行较大的变革和创新所表现的创造力。如改革工艺流程、完成技术改造等。
5.高深创造力——在科学、技术、生产、文化、艺术等领域获得重大创造发明成果,产生深远影响的创造力。
(二)创造力的三层次分类
我国一些学者倾向于根据创造成果的价值和意义,把创造力分为三个层次:
1.低层次创造力——仅对创造者本人的个体发展有意义,一般不体现社会价值的创造力。也有人把这种创造力称
为类创造力。
2.中层次创造力——具有一般社会价值的革新或创造所体现的创造力。
3.高层次创造力——对人类和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具有很大社会价值的创造发明所体现的创造力。
(三)马兹罗的创造力分类
美国心理学家马兹罗根据创造者的情况和创造力的作用,把创造力分为两种类型:
1.特殊才能的创造力——体现科学家、发明家、艺术家、文学家等杰出人物特殊才能的创造力。其创造成果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前所未有的。
2.自我实现的创造力——普通人在创造活动中体现自身价值的创造力。其创造成果对于创造者自己而言是前所未
有的。
(四)创造力的新颖程度分类?
根据获取(含可能获取)创造成果的新颖程度,将创造力分为两类:
1.相对创造力?
是指导致创造者超越本人在某一领域原有认识或实践水平的创造力。
2.绝对创造力
是指导致超越人类有史以来在某一领域最先进认识或实践水平的创造力。
3.相对创造力和绝对创造力的关系?
相对创造力一般可由创造者自、已来判断,而绝对创造力的确定则必须经过社会检验;即其创造成果的新颖程度必须得到社会承认。从相互关系来看,绝对创造力必然是相对创造力,而相对创造力不一定是绝对创造力。绝对创造力包含于相对创造力之中,绝对创造力只是相对创造力中创造成果的新颖性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的那一部分。因此,只有在不断开发相对创造力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发挥出越来越多的绝对创造力。
来源:百度搜索“创造的分类”
(一)马斯洛的两分法。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创造力分为特殊才能的创造力和自我实现的创造力。
1.特殊才能的创造力是指创新成果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进程来说,是新颖的、前所未有的。它常见于对创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身上,对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有重要意义。
2.自我实现的创造力。自我实现的创造力不拘泥于创新目标的大小、创新行为的成果,而是对生活的一切领域尝试着采用一种新颖的态度和方式,谋求新颖的感受、乐趣和享受。这种自我实现的创造力在处理每一个生活细节的细微处,都能显示出那种新颖别致、趋新求美、独一无二和巧妙机智,形成一种崭新的生活景观和精神境界。
马斯洛更推崇自我实现的创造力,赞美它是一种足以令你获得发自内心的快乐的创造力,是深邃的自我及其价值的整合,是更新生命乐章的旋律,是富于魅力的生活方式。我们认为,也是当代中国人应该追求的生活方式。
(二)创造力的其他分类法。
1.按创造主体分类。学习者的尝试性创造力和从业者的目标性创造力;个体创造力和群体创造力;不同年龄创造力。
2.按创造的内容分类。科学发现的创造力、技术发明的创造力、艺术创作的创造力和社会变革的创造力。
3.按创造的过程分类。潜在的创造力和现实的创造力。
4.按创造的产品分类。最高层次的创造力和一般的创造力。
来源:
www.cainet.org.cn/showxhjx.asp?id=238&type=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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