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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救人也要悠着点

2007-04-18 20:29阅读:
“飞车”救人也要悠着点
文/飞扬心理网·王彦辉


4月12日下午,河北邢台出租车司机王民强为将危急状态的女乘客送往医院,顾不上红绿灯,一路“飞车”,闯过七个交通岗。事后,王民强又为自己是否会被交警的电子眼记录违章扣分而担忧。(《牛城晚报》4月16日)

王民强为扣分担忧。读此报道时,我也为王民强与那位危急状态的乘客担忧。不难想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一辆出租车见缝插针的高速穿梭在行人与车辆间,是多么危险的事情,真让人心里捏把汗。即使其目的是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乘客,也无法让人痛快的拍手称赞。

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了,还没有见到过专业救护车在闹市风驰电掣的情景。警灯闪闪、警报大作的目的也是为了引起注意,以使行人及时避让,为抢险救人争取更多的时间。无论车上被救的人,还是路上的行人,其生命与财产都是同样需要尊重和保护的。不能因为挽救一方,而出现意外或更大的损害。

十字路口是车辆与行人门交汇的特殊路段。人们按照红绿灯的指示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的意识深入人心,因此,通常情况下,人们会认为绿灯的情况是相对安全的。这样反而会放松对红灯方向车辆的防范。突如其来的闯红灯者出现事故的机率会成倍增加。专业的救护车往往频闪警灯、高鸣警笛,给路人和车辆以提示,即便是闯红灯,其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而王民强司机的出租车就没有这样的“手段”了。如此就不难理解,在连续通过7个路口的过程中,人们惊愕的目光和愤怒的斥责。

另一方面,当某些制度被不合程序的行为冲撞后,尤其是涉及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时,此类行为应当受到必要的处罚,以引起更多人的警醒。王民强驾车闯红灯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法》,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必要的处罚,客观上会纵容“飞车”。说的严重些,可能会导致违规行为的
泛滥,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试验,被称做经典条件反射试验,即:一种刺激的出现会引起某种后果,刺激不出现时,引起的后果会逐渐减少以至丧失。同理,处罚会引起守法,失去应有的处罚,会使守法行为失去保障。

邢台的郭春辉见义勇为,为了抓住行窃的小偷,血洒长街,英勇牺牲;武汉一位市民同样是为了抓小偷,却因小偷丧命而身陷囹圄。这些令人心痛的血案,一再告诫人们,献爱心也要量力而行,更要用理智去处理突发事件,让那些血的悲剧不再重演。

至于王民强的驾照是否会被扣分,我们只能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了。如果真的因闯红灯而扣分的话,相信他也应该能坦然接受。就算王民强以自己扣分的教训,向市民做了一个“温馨”提示,这总比血的代价轻松许多。不过,好在王民强在“飞车”的同时,基本的守法意识还非常清醒,他及时地向交警请求了协助,相信会得到令人接受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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