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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叙事文学的“倒叙”手法

2013-06-30 19:27阅读:
我们常常将叙事手段分为三种:顺叙、倒叙和插叙。如果综合运用,则又能衍生出至少四种:顺叙+倒叙,顺叙+插叙,倒叙+插叙,顺叙+倒叙+插叙。如果再分出主次,掺入封闭式和开放式的区别等,那么叙事手段就显得很复杂了。
《俄狄浦斯王》采用倒叙式是不无道理的。由于戏剧这种本体用于演出,不免受到了舞台时空的限制,所以倒叙的手法之应用于戏剧就倍受青睐,同时也是最能发挥其优势的。戏剧《俄狄浦斯王》时间跨度达四十余年,空间上则涉及到希腊的两个城邦 ,人物繁多,情节复杂。如何将牢笼断层的时空、编织芜杂的琐事、串联零散的人物、理顺复杂的情节,同时又不显堆砌之感,确实令人头疼的事情。我们假设《俄狄浦斯王》采用顺叙的模式将会产生什么效果。就时间而言,从神谕告到弃婴,到俄狄浦斯被带到另一个城邦,到俄杀父娶母,到俄追查凶手,到预言家告知俄“你就是凶手”,到俄不敢相信深加追查,到母亲回顾弃婴一事,到真相大白。且比较一下这种顺叙的手法与索福克勒斯采用的倒叙式有何差异。
首先,顺叙式条理清晰,观众(读者)一目了然,但最重要的情节,即俄狄浦斯追查真相,由于事情的来龙去脉早已明明白白交代清楚,故此若再一味回顾,其感染力便大大削弱。观众对俄狄浦斯王的悲剧宿命的怜悯和对人类“无逃乎天地之间”命运的思考就受到限制。而诸如“追查真相”“预言家指控俄”等情节简直有重复累赘之感。此外,俄狄浦斯王被弃后到了另一个城邦,理论上讲本应有些事情发生,他在这个城邦的经理似乎又和主旨毫不相干。既然兴师动众地欢了一个空间,却又于主旨无补,则是否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其实这些都海没什么,重要的是原戏剧中那种铺天盖地的宿命笼罩一切的气氛,仅仅因为采用了顺叙的手法而消失殆尽。可是,这种气氛却是难能可贵,最具感染力的。
且再看索福克勒斯以倒叙式为手段的《俄狄浦斯王》的精妙所在。其一,索氏借此轻而易举地连缀了芜杂的事件而无有堆砌之感,指挥自如地调度时空和人物的出场而不显突兀。作家派遣预言家出场,因为俄氏需要追查真相;作家派遣王后出场并追忆弃婴情节,因为俄氏受到预言家指控后茫然不知所措;弃婴情节的解释意欲舒缓俄氏的痛苦,阴差阳错却使之更为痛苦;于是俄式坚决追查到底以及后面佣人的解释等等情节便显得顺理成章。而俄氏在另一个空间有怎样的经历就被边缘化,显得无足轻重,故此也不必担忧对其作什么布丁式的交代了,因为观众的
注意焦点也不在此。其次,在这种层层剥笋式的叙事过程中,作家完全可以添加俄狄浦斯王的惊恐和迷茫。正是这种点缀,逐渐唤醒了观众对俄狄浦斯王悲剧命运的感慨。于是整个戏剧随着情节的推进,真相的明朗化,便越发透露出一种摄人灵魂的悲壮气氛。
此外,我还想就“王后追忆弃婴”一事谈谈看法。戏剧在近开篇处便掷出了预言家的论断,宣称俄狄浦斯王苦苦追求的凶手正是自己。于是,一方是国王,一方是预言家,二者都是观众十分信赖的人物针锋相对。其感染力正是源自于在观众对二者的信赖感上,同时也源自这个论断既飘忽不定又近在咫尺。随后,王后出场解围,为削减俄氏的痛苦迷茫,自然而然地提出了“弃婴”一事,意在证明自己和俄氏并非母子关系。便面上看,是为了舒缓情节,实则适得其反。
让我们暂且撇开对这一情节的论述,看看另一种情形。在莫里哀的《伪君子》中,答尔丢夫佯装在奥尔贡面前夸赞欧米尔、玛莉亚娜诸人对自己怎样好怎样好。而事实上,答尔丢夫心知肚明的是,在欧米尔、玛莉亚娜对待自己的态度上,奥尔贡显然是抱着不满的态度的。故而,答尔丢夫的高明在于欲擒故纵。其结果必然是奥尔贡将给予答氏更多的信任和怜悯,而对妻子和女仆等人则更为不满。(其实在《还珠格格》中,皇后和容嬷嬷对付紫薇也是以太后为媒介,施展这种手段的。)
那么《俄狄浦斯王》中王后的“适得其反”和《伪君子》中答尔丢夫的“欲擒故纵”有何区别呢?差异在于:前者是无意的,偶然的;后者是有意的,理性的。因此就艺术效果而言,当我们面对前者,会生发一种悲壮的宿命感,认为一切逃不出“偶然”的作用,认为冥冥中万事都是注定的。而对于后者,我们更多地意识到答尔丢夫的虚伪和做作。可以说,索福克勒斯和莫里哀的目的都达到了。
在粗糙地解释了《俄狄浦斯王》在结构上的精妙之处后,不得不承认它的缺陷,也或许是我太过苛刻。我们看到,在整个叙事过程中,无论是时间线索,还是情节线索,它都拘泥于单线条氏的回顾。倘若不是作家高超的叙事手段,这种模式很有可能会陷入“流水帐”的弊病。在这个方面有较大进步的,金庸的《雪山飞狐》应当算是一个典型。在《雪山飞狐》文本的“腹部”,小说通过断臂阿三、跌打大夫、田青文等人各自回顾往事的形式,层层捋清线索。这种形式是基于这样一种现实,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而这些轨迹或平行,或分离,或交叉,或重叠。于是,一旦用几个人的口吻分条陈述,便会出现情节平行、分离、交叉、重叠等等扣人心弦的效果。然而金庸的高明并不局限于此,而在于在这个“各自陈述经历”的过程中,介入每个人对待逐渐明朗化的真相的态度变化,于是追忆过程常常被打断,之后又通过各种方式加以衔接。而这种打断和衔接的意义,并非仅仅是局限于自身存在的意义,而是更多地起到了穿针引线、解释和设置悬疑的作用。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这个貌似封闭的叙事过程中,金庸另行引入了两条线索,即胡斐和苗人凤的即将到来。所有这一切,无不扣人心弦,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可谓惊世骇俗。
我们看到很多作品形式上采用了倒叙的手段,实则没有发挥倒叙的优势。这些作品常常是这样开头的,譬如设置一个叙述主人公,(例如《一千零一夜》)。该叙述者的存在,无非是为了解释为何要讲述以下故事的原因。一旦进入故事叙述后,故事的进展或主旨所在便彻底脱离了叙事主人公,像一匹不受人驾驭的野马自由驰骋于平原之上。因此,当我们反观该叙述主人公的存在意义,我们不得不说它是脱节而冗余的。事实上,作者完全可以兼职这一任务,而无需另辟官衔。我以为,既然采用倒叙,就应当发挥倒叙的优势。至于倒叙的优势,至少有以下三点。
其一、通过倒叙可以穿插叙事者的理解。但仅仅是为了穿插吗?答曰否。穿插不过是手段,意在比较。譬如作家可以用“当时想……”“如今看来……”等技巧进一步强调作家对该事件的理解。
其二、通过倒叙可以起到埋下伏笔的作用。在金庸的《白马啸西风》中,总会隐隐约约地提到关于神秘墓穴的事。后来通过?老人的集中追忆式叙述,金庸便埋下了许多伏笔,设了许多悬念。这些悬念将在墓穴中一一得到解释。同样《罪与罚》中,拉斯科尼科夫在收到家母来信前,也有一大段关于家境的回顾。在这些回顾中作的伏笔消除了由于时间跨度太大造成的繁琐感,使读者非但没有嫌弃它的冗余,反而对这一个仅仅是为了交代背景而作的必要的阐述表示了更多的关注。
其三、倒叙也是一种解开悬念的手段。关于这一点,前文中关于《俄狄浦斯王》和《雪山飞狐》的比较中有所涉及,故不必再谈。

附录:
《本杰明 巴顿奇事》讲述了巴顿从老到小的特殊过程,他的生命轨迹与他人从小到老的生命轨迹在青壮年时期保持平行,而在其它时期则发生错位。愚以为,这种手段彻底颠覆了传统的顺叙和倒叙的概念。电影一开始便提到钟表匠XX设计了一只逆时针走向的钟,并解释说:“希望让人们在正常的生活中能够缅怀那些逝去的英雄。”这一节给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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