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式“核价”终归是一种利益逻辑
2010-06-07 09:37阅读:
今年4月1日起,黄鹤楼公园门票从50元涨到80元。武汉一市民查询相关法规,质疑涨价程序违规:一是涨幅过高,二是未举行任何听证会。6月3日,他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湖北省物价局撤销该涨价决定,并赔偿个人经济损失30元。黄鹤楼公园和湖北省物价局对该质疑的一致回应是:这次调价不是涨价,是重新核定价格,因而没有涨幅限制。经协调,武昌区法院表示研究后再行答复是否立案。(6月6日《华西都市报》)
虽然说起来只是“重新核价”,但黄鹤楼门票从50元到80元,其中的“涨”意已经不言自明。尤其是物价局方不动声色地绕过听证会,独断地缩短公示时间,看似顺风顺水地刮着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实际上却经火眼金睛的民众发现、熙熙攘攘的舆论发酵后,活脱脱演变成了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龙卷风”——想出其不意地靠权力之手对公众群体进行“合理排斥”,需要摆出服众的理由。
在这样的“狂风”面前,湖北物价局方也只有赤裸裸地摊牌:“黄鹤楼公园是四大名楼中惟一的5A级国家景区,但价格却是同级别景区中最低的;黄鹤楼面积扩大,建设任务繁重,资金紧缺;上一次调价是2003年,此后一直没有调整。”但这种写实说辞,显然并不能让“狂风”停息——5A级景区也好、资金紧张也罢,想提价也得通过“民意”这一关,让大家稀里糊涂地多掏银子总是不妥的吧。
或许,事情就此打住,物价局方道个歉、改个错,“狂风”也就送个顺水人情,顺势而去了。但有意思的是,定价部门不但没有歉疚之情、悔改之意,反而搬出“这次调价是重新核价,并不是涨价”这种似是而非的理由,又把自己鼓捣进了“风中漩涡”的难堪境地。
回过头来看,在定价方如此急吼吼地唱涨,如此煞费苦心地用“核价”欲盖弥彰中,细细揣摩后的公众分明瞅到“利益”的影子在晃动。一直以来,许多景区管理部门都会诉苦,都说以一己之力打造了几星级旅游资源,这些门票收入对建设成本来说仅是杯水车薪,于是不遗余力地选择涨价,这种靠“门票经济”带来的好处在于,不仅为一些
景区赢得了维护资金,还能让有关部门的“腰包”鼓起来——这是发展低价甚至免费门票策略的“旅游经济”(收入进群众口袋)所不能及的。
正是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一个个景区不顾发改委高密度的“禁涨令”,依旧“前赴后继”地提价,甚至像湖北省物价局这样,公然违背《价格法》中规定的“政府定价应该举行听证”条文,不顾《湖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50元至100元以内的,提价幅度不得超过30%”的要求,绕过听证会,悄然涨价。及至东窗事发,还义正言辞地高谈什么“重新核价”,这也难怪“龙卷风”“心潮逐浪高”了。
所以,“黄鹤楼”式“核价”终归是一种利益逻辑。在这一轮门票上涨“60%”的疯狂之中,得福的显然并不是被动接受的消费者,而是口口声声哭穷喊贫的景区管理部门。被利益遮望眼后,门票有多么暧昧诡异的提价命运都不足为奇了。只是,在一个民众权利日益彰显的年代,作为一个国家5A级景区,有关部门怎么可以如此漠视民意?如是,当地又怎能撑得起黄鹤楼“天下江山第一楼”的精神和魂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