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形式美:(六)节奏与韵律 2015-06-26 20:56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262022395 (六)节奏与韵律―――眼球的舞蹈 美国的著名美学家社会学家苏珊.朗格(1895-1982)关于形式美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概括,颇有见地,她认为: “艺术作品看上去应当像是一种生命的形式” “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的形式,在持续稳定中保持多样的变化”; “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有机的结构,各个部分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结和相互依存”; “第三,整个结构都是由有节奏的活动结合在一起的”; “第四,它自身每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有其生长活动和消亡活动的辩证发展的规律”。 (引自《艺术哲学》352页 苏珊.朗格将艺术审美形式的内涵与外延,可以说讲得相当清楚了。所谓“有机的结构”“动力的形式”“有节奏的活动” 三大要素是营造形式美的核心。 “场效应”也好“心理力的同构”也好,并不能保证画面就很“美”。“赏心悦目”需要通过“悦目”,才能达到“赏心”的效果。 人是大自然的一分子,节奏感与韵律感,是大自然植入人类心理的基本审美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