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演讲有感(之四)
在哈佛打嘴仗,有提问者说美国公司“如何如何负责”,中国公司“如何如何不负责”……我说,当中国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时,你们还没建国呢!跨国公司虽然很强,但它们在中国,财富度和慈善度是不成比例的,所做善事的比例还不如我们中国企业大。你们不是有这个做善事的习惯吗?那么为什么你们拿走我们的市场,拿走销售额,拿走利润,却不留下更多的善事?结论:外国的月亮不见得就比中国圆。一位对跨国公司有着深刻了解的政界人士曾私下对我说:跨国公司的账算得特细,他们在公益上只花一点点小钱,却用它撬出更大的蛋糕。
千万不要误解,别以为我要抨击“公益背后有收益”这一现象。
我和公司管理层有过多次讨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宜用“行为标准”,而不宜用“动机标准”。不管跨国企业,还是中国公司,只要你做了好事就行,我们最好不要过分琢磨它背后隐藏的动机——第一,探讨动机没有意义,因为同样一件事你可以推测出一万个不同的动机,孰是孰非?第二,如果做了公益有收益,那叫“好人得好报”;如果做了公益的人和不做公益的人统统获得一样的回报,那事实上就等于“好人不得好报”;好人得好报,天公地道;难道非得好人不得好报,你才高兴?第三,做公益也要讲可持续发展,如果只有公益没有收益,只出不入,那就无法形成良性循环,只能进行单向性乃至一次性的“断头公益”;而只有形成“公益——收益——公益”的良性循环、永续循环,才能完成可持续发展的“千头公益”、“万头公益”。
所以,如果本着“动机论”,那么,“不为收益做公益”固然是一种高尚,但“为了收益做公益”同样也是一种善举;如果本着“效能论”,那么,“公益背后无收益”是一种“有限公益”(竭泽而渔),“公益背后有收益”是一种“循环公益”(渔养并重)。
行文至此,自然有朋友要问了:你是属于“公益——收益”式呢,还是属于“公益——无收益”式呢?
坦率地说,这两种我都做过。救人、济穷、赈灾、助学,这方面的投入我们仅最近三年就花出约两三个亿,把它归入“不为收益做公益”的范畴,大家大概没有意见。但我们扶植奶农的活动,的确是“公
在哈佛打嘴仗,有提问者说美国公司“如何如何负责”,中国公司“如何如何不负责”……我说,当中国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时,你们还没建国呢!跨国公司虽然很强,但它们在中国,财富度和慈善度是不成比例的,所做善事的比例还不如我们中国企业大。你们不是有这个做善事的习惯吗?那么为什么你们拿走我们的市场,拿走销售额,拿走利润,却不留下更多的善事?结论:外国的月亮不见得就比中国圆。一位对跨国公司有着深刻了解的政界人士曾私下对我说:跨国公司的账算得特细,他们在公益上只花一点点小钱,却用它撬出更大的蛋糕。
千万不要误解,别以为我要抨击“公益背后有收益”这一现象。
我和公司管理层有过多次讨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宜用“行为标准”,而不宜用“动机标准”。不管跨国企业,还是中国公司,只要你做了好事就行,我们最好不要过分琢磨它背后隐藏的动机——第一,探讨动机没有意义,因为同样一件事你可以推测出一万个不同的动机,孰是孰非?第二,如果做了公益有收益,那叫“好人得好报”;如果做了公益的人和不做公益的人统统获得一样的回报,那事实上就等于“好人不得好报”;好人得好报,天公地道;难道非得好人不得好报,你才高兴?第三,做公益也要讲可持续发展,如果只有公益没有收益,只出不入,那就无法形成良性循环,只能进行单向性乃至一次性的“断头公益”;而只有形成“公益——收益——公益”的良性循环、永续循环,才能完成可持续发展的“千头公益”、“万头公益”。
所以,如果本着“动机论”,那么,“不为收益做公益”固然是一种高尚,但“为了收益做公益”同样也是一种善举;如果本着“效能论”,那么,“公益背后无收益”是一种“有限公益”(竭泽而渔),“公益背后有收益”是一种“循环公益”(渔养并重)。
行文至此,自然有朋友要问了:你是属于“公益——收益”式呢,还是属于“公益——无收益”式呢?
坦率地说,这两种我都做过。救人、济穷、赈灾、助学,这方面的投入我们仅最近三年就花出约两三个亿,把它归入“不为收益做公益”的范畴,大家大概没有意见。但我们扶植奶农的活动,的确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