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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谈歌的头,暴水桥头

2006-12-02 23:58阅读:
爆谈歌的头,暴水桥头
好多朋友劝我不要太愤青;我已经不愤怒好多天了,就因为我不读小说好多天,昨晚为了控制自己不开电脑,就翻开了一本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小说界》,想想长篇小说看下来工程实在是相当的浩大,于是就挑了一篇短的,叫《暴水桥头》,作者是谈歌。
这是何许人也?我的确是不知道,就是觉得他的名字很似曾相识,一看到就让我想起了中国作家协会这个名词,德高望重!
于是自然是要认真地看下去的。
我其实很喜欢这种以反正是从前,但是不用说明是多久以前的从前为题材的故事,像被定义为“文化”散文的这种文章——姑且可叫它“文化小说”。这些作家,在踏访民间遗址的时候,会被每一阵吹过旧物的风或者每一缕落在旧时屋檐上的夕阳触动的脆弱,拥有这写文人专业的悲悯,然后用手中的笔,留不住古迹,也求留住古迹的含义。
《暴水桥头》就是写有关暴水桥来历的曲折故事,写书法 家方树林先生的慷慨和不得而终的遗憾,写他与爱徒虞世民的情谊,写方先生女儿方念桥与虞世民的似有似无的爱与狠,写虞世民以如何令人气愤和痛心的方式却完成了他师傅毕生的愿望——万两黄金换一桥!
今天,就文论文,决口不提文中折射出来的国民性的可悲。
文章的叙事部分大大逊于开头那一番背景描写。我现在厌倦词汇堆积,就喜欢简略的文字。只有想我这般无才之辈才搞的辞藻繁冗,诘曲獒牙,自己都读的难受,所以文学大家就是使用语言使用到可以忽略掉字数的。
我姑且像读故事一样读,读到虞世民伪装不知师傅酒后说将女儿许
配给他时,谈歌写到:
“虞世民用心记账,似乎没有听到。”
我本来就觉得作者已经造作得可以了,谁知道他突然在后面“()”一下,然后吊一句:
写到这里,谈歌称赞一句,好聪明,此时只好如此态度,做出用心记账的样子。”我差点没跳起来骂娘。可以想象这个作者自我陶醉到何等程度,非要把自己的感受加进来。而且,我实在没觉得这聪明在什么地方。他师傅喝醉了,鬼知道他有没有说真的,明白人不会听醉后诺言;其次,这人出身菜农,老实巴交,即使心理万分激动,也会无言以对,这种情况下,要么张嘴,要么装聋作哑,妈的,如果他在那边跳起来叫好,那这故事也不用写了,露出这种举动的八成也不是好东西——一句话,谈歌在忘形激动中把读者当成了白痴!!
不止一处,与这有关的他都“()”了几句,看下来仿佛便秘。比如:
“方树林盯着虞世民,‘你果真记不得了?’
虞世民点头。
‘果真记不得。’(咬紧牙关,绝口不提。好)”
我于是把书扔出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在厕所读完了,时间是打发了,结果便秘。
呼吁一下,编辑们搞清下状况,读者不是白痴。
——说了,要爱惜身体,收指,就寝。爆谈歌的头,暴水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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