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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2014-01-08 19:59阅读:
【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编辑/ 瑞雪烹梅 文字图片均来自网络

【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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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沈阳奉天省咨议局(奉天省议会)旧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桃园街14号,现存建筑为原建筑群中的南配楼。始建于1906年。1912年至1928年,为张作霖时期的奉天省议会所在地,后又改为奉天省高等审判厅、检查厅。解放后,为沈阳军区军法处,2004年,奉天省议会大楼旧址列入沈阳市第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009年列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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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载,沈阳于1907年筹备咨议局,于1910年左右建成老城新的市政中心,其地点位于大西门外(今沈河区桃源街118号)。大门朝东,中央为小型圆形广场,周围环绕西洋式议政建筑。中心建筑为奉天省咨议局议场,二层建筑,大门入口局部升起有四层,南北两侧各建有配楼。奉天省议会大楼为仿欧式建筑,建筑规模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砖木结构。此楼的山墙、壁柱、檐部、线脚、门窗框均为红砖砌筑(进口红砖)。门窗都为拱券式,四周有欧式雕花。设有突起的两层柱廊,柱子为爱奥尼柱头。其上为花瓶式护栏杆式围起的阳台。檐下横排捐花莲瓣,无拱。柱头雕刻非花非兽,十分独特。西北面有砖砌女儿墙。此楼为转角楼,俗称为“拐把子楼”。其砖雕工艺精美,手法娴熟,融西方古代艺术和中国传统砖雕艺术于一体,在国内也是绝无仅有,可称为中西合璧式。无论是平面造型、立体造影、光影效果都极为美丽,是一座美妙、怡人的优秀建筑。

【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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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后七幅图片来自王泽音博客:http://anti0000.blog.sohu.com/87543663.html
奉天省议会大楼。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沈河区桃源街118号。始建于1906年,为仿欧式的巴洛克风格建筑,是当时奉天省最高权力机构所在地。整栋楼的建筑雕工精美。目前遗留旧址为原大楼的南配楼。
该建筑最初为奉天省咨议局大楼,1912年后为“奉天省议会”所在地,1928年,曾改为“奉天省高等审判厅、检查厅”,解放后曾为沈阳军区政治部军法处,现为一家工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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