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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静质量”和“动质量”

2016-08-30 22:16阅读:
物质的最基本属性是运动,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一般规律的学科,在物理学中表现物质运动性的一个重要基本概念是物体的动量,定义为物体质量与速度的乘积,用P=m*v表示,其中的速度v是物体运动产生的空间s与所需时间t之比。动量的定义所描述的物理现象可以解释为:以速度v运动的物质的量,也就是“分布”t时间间隔所对应的空间s距离中的物质的量,在t时间间隔中,物体的位置就是空间间隔为s的任意位置,物体所含物质的量就是以sm/t为两条边的矩形的面积。直观的描述就是,把P=m*s/t化为p=s*m/t ,用t分割m得到m中所含t对应的s的量,“叠加”在s上就是物体的动量。
br> 同理,根据动量的定义,物体的质量为m=P*t/s 也就是用s分割p得到p中所含s对应的t的量,“压缩”到t中就是物体的质量。也就是说,物体的质量是在一定时间间隔基础上时间膨胀的倍数。
由于光速不变,任意物体绝对运动的空时比c为常数,物体的绝对动量恒为mc不变。在绝对时间概念下,相对运动的时间膨胀部分被忽略,所以物体的质量不变,物体在绝对时间中的不同状态被描述为速度的不同,速度的改变,物体的动量随之改变。不过在物体的相互作用中,尽管相对运动的时间膨胀部分被忽略,互为参照的物体相对运动速度的矢量和为零,所以,没有其它外力作用的孤立系统的总动量守恒,系统的总质量不变。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质量和动量都是物质的量,构成物质的基本单元可以用时空单元描述,物体所含单位空间的时间的量为质量,所含单位时间的空间的量为动量。动量以及动量中的质量是用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量度的“运动物质的量”,因此动量以及动量中的质量都是空间中与空间无关的“孤立”的物质量。
能量的概念仍然是建立在绝对时间基础上,我们可以把能量的定义E=m*a*h变换为E=m*Δv*h/t =Δv*m*h/t 其中的m*h/t 是物体的动量,Δv=Δs/t ,是用绝对时间量度每单位时间的空间改变量Δv忽略了完成Δs的改变的所需时间能量的概念是把这个忽略了时间膨胀部分的单位时间的空间改变量“叠加”在了t时间间隔的相对位移h中,也就是在坚持绝对时间的情况下改变了物体物质单位时间所在位置的空间距离,因此,用绝对时间量度,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中,运动物质所占空间的量改变了,我们把这个绝对时间中物质所占空间量的相对改变称为能量。而能量的改变与物体的质量无关,因为能量是忽略了相对时间膨胀部分的空间改变量。但是,根据E=m*Δv*h/t ,则m=E*t /Δv*h ,式中由于Δv的存在,相对空间增加,导致m在运动方向上的相对“尺缩”
如果考虑与空间改变量Δs相对应的时间膨胀部分,则相对运动速度的改变Δv不存在,任意物体相对“绝对不动不变”的动量改变恒为mc ,而h/t显然也恒为c不变,所以物体的绝对能量就是E=mc2
在绝对时间概念下动量是存在相对运动的物质量,能量的概念是在物体动量中的每时间单位空间“延长”了Δs的量,所以,能量是相对位置的物质量,是以参照系为绝对时空参照的所有时空的量,包括了存在相对运动的物质量以及存在于参照系空间基础上“叠加”的空间量。这个“叠加”空间在绝对时间中被理解为相对运动的改变。所以,物体相对运动的改变是能量的改变,并且,与动量守恒同理,在绝对时间中,能量在相互作用的传递中守恒。与动量不同的是,动量是用绝对时间量度的运动物质所占空间的量,能量是运动物质所占空间量的改变量,这个改变量是物体动量乘以绝对时间中的空间改变率所得,所以,能量的概念是在物体动量的每单位时间所对应的空间中加入了相同的空间改变量,使单位时间中的空间“延长”。空间的“延长”与物体的质量无关,是由于忽略了时间的膨胀部分,被忽略的时间膨胀部分就是物体质量相对增加的部分。
综上所述,在早期的自然哲学中,物质仅限于空间中的孤立物体,空间和时间仅用于量度物体相对运动的速度和加速度,物体所含物质的量与空间和时间无关,于是,人们约定了量化物体质量的基本单位千克,产生了质量的概念。当然,质量的概念仅只是空间中孤立物体在“静止”状态所含物质的量,与物体的运动无关。动量概念的产生,是人们兼顾了物质运动性的考虑后,对空间中孤立的运动物体所含物质量的认识,于是,空间和时间开始被用于量度运动物体所含物质的量
能量的概念是对空间物质性和相对性的承认,但与任何事物无关的空间和时间物质限定在孤立的物体中,1千克的物体含物质的量一千克,不动不变且守恒,能量只能在物质之外,宇宙是又物质和能量构成的,物质的运动性也就被排挤在物质之外。但能量的大小用的作用距离描述,似乎是在提示人们能量与空间的关系。
质能关系的发现是人类认识自然的一大进步,但仍坚持空间和时间与一切事物无关,质能关系也就变成了可以“相互转化”的关系,这实际上是坚持了物质与运动相割裂,质量和能量相割裂的认识。所以,人们无法解释相对运动的质量增加,无法解释所谓“静质量”与“动质量”的区别,于是,不存在惯性质量的“光子”被赋予动量,却顾不得“光子”与自由电子的“碰撞”是否“动量守恒”,把波动的空间的一部分视为粒子,还惊呼“不确定性原理”的发现,其结果就是放任了粒子=能量子,进而质量=能量,物理学从一个极端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所以,明确物质的最基本属性是运动,才能真正理解质量与能量的关系明确自然空间的物质性和不均匀性,才能正确区别所谓的“静质量”与“动质量”。能够引导物理学走出困境的关键,在于通过对空间和时间的再认识,把空间和时间从哲学中解放出来。
结论,由于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一般规律的学科,在物理学中对物质的量化,不可能是不考虑其运动性的简单量化。质量,动量和能量,都是对物质的量的描述,质量,动量和能量的基本单元都是时空单元。动量是存在相对运动的物质部分,所以,动量以及动量定义中的质量与时空的改变无关,我们可以把与时空的改变无关的物体运动部分的物质量称为“惯性质量”或继续沿用“静质量”。能量的概念考虑了时空的改变,在绝对时间基础上承认了空间的“叠加”,根据时空关系,空间“叠加”伴有时间的“膨胀”,承认相对运动的时间膨胀,那么,能量的改变,能量定义中的质量随之改变,只是在以绝对时间定义的能量概念中不可能发现这一改变。我们可以把相对参照系时空的全部物质的量称为“相对质量”或继续沿用“动质量”,“相对质量”包括了空间时间的“膨胀”的量。考虑空间的物质性和相对性,根据时间和空间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关系,惯性质量与动量,相对质量与能量,也存在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关系。没有惯性质量的“粒子”不存在动量,惯性质量为零的空间存在相对时间,也就存在相对质量和能量,惯性质量可以通过辐射转化为相对质量,也可以在惯性质量的相互作用中被视为相对质量,物体相对运动的改变,是物体的能量改变,物体的能量改变,相对质量随之改变,而惯性质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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