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红楼逆志(四)《红楼梦》作者是万斯同

2015-10-20 19:36阅读:
(一)布衣修史
1.“一代史才”万斯同
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晚号石园,门生私谥贞文先生,浙江宁波府鄞县人。其先祖万斌从朱元璋起兵,洪武元年因功赐封世袭将军。洪武十七年,万斌之子万钟奉命将兵宁波御倭,授宁波卫指挥佥事。自此万氏定居宁波,成为甬上望族。黄宗羲说宁波万氏“以忠节显著者三世”,“以儒术显著者三世”,“无愧为国家之世臣”。又说:“有明大事,如北征,如逊国,如征交趾,如东南倭乱,如救朝鲜,皆牵连万氏。后之君子而有考故实者,万氏其不为杞、宋乎?”
万斯同师从黄宗羲,受其影响,决定放弃“古文词诗歌”之学,转向“经国有用之学”。后万斯同研读《明实录》,决心专攻有明一代历史。黄百家说他“于有明十五朝之《实录》几能成诵,其外邸报、野史、家乘无不遍览熟悉”。(《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
康熙十七年(1678),清廷开博学鸿儒特科,万斯同谢绝了浙江当局的推荐。康熙十八年(1679),万斯同受《明史》监修官昆山徐元文之邀,赴京修《明史》。行前他表示:“吾此行无他志,显亲扬名非吾愿也,但愿纂成一代之史,可藉手以报先朝矣!”抵京后,徐元文欲按例授以七品官俸,任翰林院纂修官,万斯同坚辞,请以布衣参史局,不置衔,不受俸,且不住史局,馆于徐乾学、徐元文兄弟之碧山堂宾馆。万斯同明史功底深厚,为纂修官们所钦佩,“京朝诸大老,无不敬礼雅重”(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一时修史诸君,多从季野折衷,季野亦遂乐为之驳正”(郑梁《乐府新词序》)。徐元文“遇有疑误,辄通怀商”(钱仪吉《碑传集》《徐公元文行状》),万斯同实际上起到了监修顾问的作用,“不居纂修之名,隐操总裁之柄”。
康熙二十九年(1690),刑部尚书兼总裁徐乾学和内阁大学士兼监修徐元文相继被劾回籍,万斯同应新任监修官张玉书和总裁陈廷敬之请继续留京修史,迁居江南会馆。康熙三十三年(1694),史馆改以熊赐履、张玉书为监修,陈廷敬、王鸿绪为总裁。王鸿绪邀请万斯同迁居王氏京邸,因万斯同有目疾,又请钱名世为其助手。
万斯同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
虽然《明史》最终定稿于乾隆初年,但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钱大昕《万先生斯同传》云:“乾隆初,大学士张公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公鸿绪《史稿》为本而增损之,王氏稿本大半出先生手也。”
康熙四十一年(1702)四月初八日,万斯同病逝于王鸿绪京邸,享年65岁。“钱翰林名世以弟子故,衰絰(cuīdié)为丧主。”(全祖望《万贞文先生传》)王鸿绪命人扶柩回原籍。
从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抵京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四月客死京师,万斯同只短暂返乡三次。他为修《明史》抛妻弃子,隐忍史局二十余载,耗尽心血。
早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三月,万斯同从故里返京,黄宗羲赋诗为弟子壮行曰:“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万斯同魂归故里后,名士裘琏题写墓联道:“班马(班固、司马迁)三椽笔,乾坤一布衣。”
(方祖猷《万斯同评传》、陈训慈方祖猷《万斯同年谱》、朱端强《布衣史官——万斯同》,下同不注)
2.“江左才子”钱名世
钱名世(1660—1730),字亮工(一作亮功),号絅庵,常州府武进县人。“夙负文誉,王士祯见其诗激赏之。”康熙四十二年(1703),宋荦(字牧仲)甄选《江左十五子诗选》,钱名世名列其中,有“江左才子”之美称。
康熙三十三年(1694),钱名世开始协助万斯同纂修《明史》。康熙三十八年(1699),直隶乡试中举。康熙四十二年(1703),癸未科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升翰林院侍讲。
康熙五十年(1711),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南山集》案发。康熙帝谓“翰林官理当安静守分”,随即清理翰林院,以“行止不端、声名不好”之罪,将钱名世等数人革职,并命将编修杨绪“驿解回籍,交与地方官严禁在家,勿令擅出行走,更生事端”。康熙五十九年(1720),康熙帝又命钱名世在武英殿修书,后复其原官。
雍正二年(1724),钱名世作诗投赠年羹尧,称扬其“平藏之功”,并自注云:“宜勒一碑,附于先帝(康熙帝)平藏碑之后。”其时礼部也奏请“撰拟平定青海碑文,勒石国学,颁发直省,以昭功德”。次年,年羹尧案发,钱名世再次受到牵连。雍正四年(1726),雍正帝以“品行卑污”、“曲尽谄媚”、“悖逆已极”之罪,下诏曰:“著将钱名世革去职衔,发回原籍。朕书‘名教罪人’四字,令该地方官制匾额,张挂钱所居之宅。”并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如不悬挂,奏明治罪。钱名世离京时,雍正还命在京官员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亲自审阅后,辑成《御制钱名世》(又名《名教罪人》),命“加以刊刻,颁于全国各府州县学,使读书士子观览知悉。如不知此书,一经发现,就将该省学政、该州县教官一体治罪”。
钱名世两次横遭文字狱。在《名教罪人》中,流传最广的一联为:“名世竟同名世罪,亮工不让亮工奸。”据说此诗写得“大称旨”,遂为第一名诗。其中第二个“名世”即指戴名世,第二个“亮工”即指年羹尧(字亮工)。
钱名世著有《古香亭诗集》、《四藩始末》等。
(《清史稿》、《康熙朝实录》、《雍正朝实录》)
3.万钱修史
关于“万钱修史”的记载不少,略举几例。
(1)《清史稿·万斯同传》:“至三十二年(1693),再召王鸿绪於家,命偕陈廷敬、张玉书为总裁。乃延斯同於家,委以史事,而武进钱名世佐之。”
(2)王鸿绪曾作《订万季野王昆绳钱亮工诸子同游西山》诗二首,可证此事。
(3)清代杨椿《孟邻堂文钞》卷二《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椿时年二十余,尝屡至其馆中,见万君作一传,集书盈尺者四五或八九不止。与钱君商搉,孰为是,孰为非;孰宜从,孰不宜从;孰可取一二,孰不足取;商既定,钱君以文笔出之。故其辞达,其事明,有远出唐宋二史上者。”杨椿,字农先,江苏武进人,清代史学家,生于康熙十五年(1676),卒于乾隆十八年(1753)。杨椿“时年二十余”,是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之后。
(二)万斯同撰写《红楼梦》之内证
1.李纨三姐妹之连环谜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五十回原文

李纨因笑向众人道:“昨儿老太太只叫作灯谜,回家和绮儿纹儿睡不着,我就编了两个‘四书’的。他两个每人也编了两个。”众人听了,都笑道:“这倒该作的。先说了,我们猜猜。”李纨笑道:“‘观音未有世家传’,打《四书》一句。”湘云接着就说:“在止于至善。”宝钗笑道:“你也想一想‘世家传’三个字的意思再猜。”李纨笑道:“再想。”黛玉笑道:“哦,是了。是‘虽善无征’。”众人都笑道:“这句是了。”李纨又道:“一池青草草何名。”湘云忙道:“这一定是‘蒲芦’也。再不是不成?”李纨笑道:“这难为你猜。纹儿的是‘水向石边流出冷’,打一古人名。”探春笑问道:“可是山涛?”李纹笑道:“是。”李纨又道:“绮儿的是个‘萤’字,打一个字。”众人猜了半日,宝琴笑道:“这个意思却深,不知可是花草的‘花’字?”李绮笑道:“恰是了。”众人道:“萤与花何干?”黛玉笑道:“妙得很!萤可不是草化的?”

李纨三姐妹之“春灯谜”共有四个谜语,这四个谜语单独各自成谜,串起来后又构成另外一个谜语。就是这个连环谜,道出了《红楼梦》作者之莫大秘密。
(1)谜面:观音未有世家传 打《四书》一句
谜底:虽善无征
原文先指出谜底不是“在止于至善”,宝钗又提醒“想一想‘世家传’三个字的意思再猜”,于是黛玉猜出谜底为“虽善无征”。
“虽善无征”,出自《礼记·中庸》:“上焉者虽善无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云:“上焉者,谓时王以前,如夏、商之礼虽善,而皆不可考。”
此谜意为:观音虽善,但没有“世家”、“传”记载其事,无从征考。
“世家”:《史记》中用以记载侯王家世的一种传记。“世家”之体古已有之,司马迁撰《史记》时以之记王侯诸国之事,著《世家》三十篇;欧阳修撰《新五代史》亦著《列国世家》十篇。因王侯开国,子孙世代承袭,故称世家。“传(zhuàn)”:传记。“征”:证明,验证。
(2)谜面:一池青草草何名 打《四书》一句
谜底:蒲芦
“蒲芦”出自《四书》《礼记·中庸》:“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芦也。”
东汉郑玄注曰:“蒲芦,蜾蠃(guǒluǒ),谓土蜂也,诗曰: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螟蛉,桑虫也。蒲芦取桑虫之子去而变化之,以成为己子。政之于百姓若蒲芦之于桑虫也。”
蜾蠃(蒲芦、土蜂)常捕捉螟蛉存放在窝里,产卵在它们身体里,卵孵化后就拿螟蛉作食物。古人误以为蜾蠃不产子,喂养螟蛉为子,因此用“螟蛉”比喻义子。
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蒲芦,说者以为蜾赢,疑不然。蒲芦,即蒲、苇耳。故曰:‘人道敏政,地道敏艺’。夫政犹蒲芦也,人之为政,犹地之艺蒲苇,遂之而已,亦行其所无事也。”
所以《四书》中的“蒲芦”实际上有两解,一为蒲苇,一为蜂。此谜谜底之“蒲芦”是按沈括之解,即蒲苇。
(3)谜面:水向石边流出冷 打一古人名
谜底:山涛
谜面出自宋代苏洵“冷香联句”:“水向石边流出冷,风从花里过来香。”“山涛”:晋代诗人,字巨源,“竹林七贤”之一。
此谜是一个“谜中谜”,其谜底“山涛”实际上也属于谜面。我们且将“水向石边流出冷”分作两部分来解:
①“水向石边流出”:山涛字巨源,点出此“水”乃“大水”。大水冲刷石头会将其边角冲走,而“石”字去掉“边”(一横一撇)后就只剩下一个“口”字。
②“水流出冷”:即水从“冷”流出,而“冷”字之“水”(含“令”字下面一点)流出后就只剩下一个“今”字。
“口”和“今”合而为一便是一个“吟”字,这才是此谜真正的谜底,因为只有大水“向石边流出”并发出涛声才能称之为“山涛”。
而“吟”又为古典诗词的一种名称(如《五美吟》),代指《石头记》;“记”:记载事物的文章或书册。
(4)谜面:萤 打一个字
谜底:花
萤火虫在夏季多就水草产卵,化蛹成长,古人误以为萤火虫是由腐草本身变化而成。《礼记·月令》:“季夏之月……腐草为萤。”崔豹《古今注》:“萤火,腐草为之。”故黛玉道:“‘萤’可不是草化的?”“草化”为“花”字之分拆。
李纨三姐妹之“春灯谜”又是一个连环谜,我们再将这四个谜语串起来进行解读:
第一个谜语借“上焉者虽善无征”,点出明史未成;“上焉者”,朱熹注云“谓时王以前”,这里代指前朝,即明朝。(参见《红楼玄关》之三“赤壁怀古”)
第二、三、四个谜语则点出《石头记》作者及其创作手法。其中第二个谜语的谜底为“蒲芦”,第三个谜语的谜底为“吟”;第四个谜语则用“草化萤”,点出“蒲芦”和“吟”之间的关系就是“蒲芦化吟”。“吟”与“萤”谐音,“蒲芦”即水草(蒲苇)。
“蒲芦”又指蜂,而“蜂”又名“万”。《说文》:“万,虫也。”《埤雅》:“蜂一名万。盖蜂类众多,动以万计。”《字汇》:“万,蜂也,今借作数。”《正字通》:“万,蜂王也。”
“蜂”即“万”,“万”即指万斯同。所以所谓“蒲芦化吟”即“万化吟”,意指万斯同创作《石头记》(即万斯同修明史)。
《礼记·中庸》:“夫政也者,蒲芦也。”
贾政之“政”即典出于此。所谓“政”即“正反文”,而“蒲芦”即万,意指万斯同像“蒲芦化桑虫之子为己子”和“草化萤”的传说一样,“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即将清廷所忌讳之“明史”化为了《红楼梦》,即反文“明史”。
“万斯同”即“万与此相同”之意;“斯”,此也;“同”,一样,没有差异。万斯同之“化”法,其实就是反抄“明史”。(详见《红楼玄关》之二“《红楼梦》=反文‘明史’”)
所以,李纨三姐妹之“连环谜”不仅道出了《石头记》作者是万斯同,《石头记》即“世家传”,即“明史”;而且还道出了万斯同创作《红楼梦》(“明末史”)之法就是“化”,即“化”清廷所忌讳之“明史”为反文“明史”。
2.“曹雪芹”即万斯同
所谓“曹雪芹”,就来自李纨三姐妹之“连环谜”。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所谓“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点出攻读刻苦,常用“萤雪”(“萤窗雪案”)来形容。所以“曹雪芹”之“雪”,可以替换为“萤雪”之“萤”。“芹”是一种水草,即今之水芹菜;脂批又称“曹雪芹”为“芹溪”。
“曹”谐音“草”,“雪”可替换为“萤”,“芹”则代指“一池青草”之“蒲芦”。那么所谓“曹雪”即李纨三姐妹“连环谜”之所谓“草化萤(吟)”;所谓“曹雪芹”即“草化萤之蒲芦”,即“草化吟之万”,也就是“创作《石头记》之万斯同”,即“纂修明史之万斯同”。
所以,所谓“曹雪芹”即万斯同;所谓“悼红轩”即明史馆。
3.“山子野”亦万斯同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六回:“全亏一个老明公号山子野者,一一筹画起造……凡堆山凿池,起楼竖阁,种竹裁花,一应点景等事,又有山子野制度。”
“明公”:本用以称呼有学识有地位的人,后泛作对人的尊称。
“山子野”:脂批道:“妙号,随事生名。”“山子”:假山,指用假山造园。
所谓“山子”,乃隐万斯同之号“石园”;所谓“野”,则切万斯同之字“季野”。(季:兄弟排行次序最小的;万氏八兄弟,万斯同最小。)所以所谓“一一筹画起造”大观园并制度之“山子野”,就是万斯同。大观园是万斯同为记载“明史”而搭建的历史大舞台,代指明朝。
万斯同曾在《寄范笔山书》中说:“客岁(去年)馆于越城(绍兴),得观有明历朝实录,始知天下之大观,盖在乎此。虽是非未可尽信,而一朝之行事暨群工之章奏,实可信不诬,因其事以质其人,亦思过半矣。始叹不观国史而徒观诸家之书者,真犹以管窥天也。弟窃不自揆,尝欲以国史为主,辅以诸家之书,删其繁而正其谬,补其略而缺其疑,一仿通鉴之体,以备一代之大观。” (《石园文集》第七卷)
“(有明)一代之大观”,即“大观园”之名的寓意之所在。(详见《石头真言》第十六回“大观园”)
4.其他内证
“吴玉峰”代指昆山“二徐”(徐乾学、徐元文),“惜春画园”代指清初官修《明史》,“枕霞阁十二钗”即万斯同晚年所著之《宋季忠义录》,等等。《红楼梦》多处透露出万斯同,详见《石头真言》相关各回。
(三)万斯同撰写《红楼梦》之外证
1.私撰“南明史”之“纪传”
康熙二十三年(1684),万斯同确知清廷既不同意“按《宋史》、《元史》例将清初抗节人臣载入《明史》”,也不同意“将晚明福、唐、桂三王附于《愍帝(崇祯)本纪》之后”。所以万斯同不可能纂成一代信史,“藉手以报先朝”,于是产生了私修明史的念头。
(1)刘坊《万季野先生行状》:“明年昆山归里,继庄以馆俸之得,钞史馆秘书无算,持归苏之洞庭,将约同志为一代不朽之业。既归吴,不久身殁,其书散失于门人交友处,予与先生扼腕久之。”
(2)温睿临《南疆绎史》序:“昔吾友万子季野方辑《明史》,语余曰:‘鼎革之际,事变繁多。金陵、闽、粤播迁三所,历年二十,遗事零落,子盍辑而志之?’”
(3)杨宾《万季野小传》:“久之,元文罢,徐乾学移馆洞庭山……(万斯同)卒留三年,启、祯两朝《列传》竟,又私撰宏(弘)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未成而病作,遂殁,年六十五。”
(4)杨无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所著书多行于世,惟国史《列传》有以直笔,恐触时讳,乃别构一书,凡崇祯后监国功臣咸削而不书。”
从刘坊和温睿临之记载可以看出,万斯同一直在谋划私修明史。从杨宾之记载可以看出,万斯同已在私撰“南明史”之“纪传”,即“宏(弘)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从杨无咎之记载则可以看出,万斯同“别构一书”,已撰成“崇祯后监国功臣”之“列传”;杨无咎之记载资料来自万斯同之子万世标。
而《石头记》即“明史”;《红楼梦》即“明末史”(明末清初史);《金陵十二钗》还点出《红楼梦》即“明末史”之“纪传”,而“南明史”也属于“明末史”。
2.“荀悦成《汉纪》”
杨宾《晞发堂集》中有悼万斯同诗一首。

亡友万季野
万子无所好,所好在经史。
   矻矻四十年,一氊冷似水。
   国家十八朝,乱丝纷就理。
   传信与传疑,孰非与孰是。
   史局一朝开,草创兼余子。
   笔削本《春秋》,《春秋》后谁比。
   当局有变迁,意见生彼此。
   书就不能用,白头丧京邸。
   知几著《史通》,荀悦成《汉纪》。
   但得一编存,千秋犹未死。

杨宾(16501720),清初著名学者、书法家,字可师,号大瓢、耕夫,浙江山阴人。
杨宾在此诗中道出了万斯同撰写《红楼梦》之秘密,不过因避文字狱,写得比较隐晦。
“万子无所好,所好在经史。矻矻四十年,一氊冷似水。”
这与万斯同好友黄百家和刘坊所说相符。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盖先生出生无他嗜好,侵晨达夜,惟有读书之一事,而又过目不忘,故其胸中所贮益富。” 刘坊《万季野先生行状》:“先生生平无他欣慕,惟读书取友以为终岁课程。”
万斯同在清贫中学习研究经史,于康熙十八年(1679)四十二岁时上京修史。矻矻(kūkū):勤劳不懈貌。氊:同“毡”。
“国家十八朝,乱丝纷就理。传信与传疑,孰非与孰是。”
杨宾《万季野小传》:“及长,究心史学,而于明事尤详,凡三百二十九年之实录长篇,若稗官野史之类,无不览观,而得其因革盛衰之故。”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于有明十五朝之实录,几能成诵。其外邸报、野史、家乘,无不遍览熟悉。随举一人一事问之,即详述其曲折始终,听若悬河之泻。”
所谓“国家十八朝”,包括南明在内。杨宾之所谓“凡三百二十九年”,也包括南明;明朝从洪武元年(1368)到崇祯十七年(1644),共276年。
“史局一朝开,草创兼余子。笔削本《春秋》,《春秋》后谁比。”
杨宾《万季野小传》:“方是时,元文得君,而其兄故刑部尚书乾学总裁《一统志》馆,有声势。下士、翰林、台谏多出其门,两家宾馆以百数,然品望皆出斯同下。”杨无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今世所号为名公巨卿,咸以不识姓名为耻。” 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昔余在京时,见立斋(徐元文)先生论一事,曰:‘万先生之言如此。’一朝士问曰:‘万先生何人?’答曰:‘季野。’又问:‘季野何人?’立斋先生怫然他顾,曰:‘恶,焉有为荐绅可不识万季野也者!’少司寇郑三公先生曰:‘天生季野,关系明朝一代之人也!’”
“当局有变迁,意见生彼此。书就不能用,白头丧京邸。”
杨宾自注曰:“徐立斋相国罢,遂以大司空王俨斋为总裁。”徐元文罢官南归后,王鸿绪为总裁,但与万斯同修史主张不同。杨宾《万季野小传》:“元文罢,乾学移馆洞庭山。继乾学者,工部尚书王鸿绪也,仍以斯同主之,而笔削与元文异。有劝之辞者,斯同曰:‘吾习此三十余年,今垂成而弃之,非吾志也,用不用听之而已。’”
所谓“书就不能用”,是指万斯同之史稿被王鸿绪等按清廷意旨进行改削,而不是说完全被弃之不用。姚范《援鹑堂笔记》:“万时卧病,口授颠未,令(钱名世)书之。既就,王持稿藏去,不留本也。”
“知几著《史通》,荀悦成《汉纪》。但得一编存,千秋犹未死。”
知几:即刘知几(661721),唐代史学家,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
《史通》:刘知几在史馆二十多年,他的主张往往与监修大臣不合而受贬抑。因此他辞去官职,私撰《史通》。《史通》是中国首部系统性的史学理论专著,总结了唐初以前编年体史书和纪传体史书在编纂上的特点和得失。刘知几反对众家修史,提倡一人自撰,并退而私著《史通》以发挥自己的史学才能与识见。他认为在史馆修史有许多弊病,例如史馆人品繁杂,颇多庸碌之徒,在史学上之认识难以统一;二来史馆缺乏制度的规范导致分工不明;三来史馆材料缺乏,难以编撰;四来权贵干涉修史,令史馆不敢直书其言。
万斯同的遭遇和史学观点与刘知几颇为近似,他说: “昔迁、固才既杰出,又承父学,故事信而言文。其后专家之书,才虽不逮,犹未至如官修者之杂乱也。譬如入人之室,始而周其堂寝匽(yàn厕所)湢(bì浴室)焉,继而知其蓄产礼俗焉,久之,其男女少长性质刚柔轻重贤愚无不习察,然后可制其家之事也。官修之史,仓卒而成于众人,不暇择其材之宜与事之习,是犹招市人而与谋室中之事耳……吾恐众人分操割裂,使一代治乱贤奸之迹暗昧而不明。” (方苞《万季野墓表》)
荀悦(148209):东汉史学家、政论家,字仲豫,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
《汉纪》:汉献帝认为班固的纪传体《汉书》文繁难懂,命荀悦用编年体改写。荀悦于是依《左传》体裁,写成《汉纪》30篇,时人称其“辞约事详,论辨多美”,“省约易习,有便于用”。《汉纪》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断代史书,推动了往后编年体史著述的发展。刘知几把《汉纪》编年体裁摆到与《汉书》纪传体裁同等地位,并说“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以难矣”。《汉纪》所用的史料,绝大多数来自《汉书》,但也稍有增补删改,自有剪裁,非一味抄袭,可补正《汉书》之误处,近人梁启超谓“善钞书者可以成创作”。
所谓“知几著《史通》,荀悦成《汉纪》”,是说万斯同像“知几著《史通》”那样撰写了一部史学著作,像“荀悦成《汉纪》”那样修成了一部史书。因为此诗前面说万斯同“笔削本《春秋》,《春秋》后谁比”,这里不可能又将万斯同草创之《明史》稿比作改写自《汉书》之《汉纪》。
康熙二十三年(1684),万斯同将自己的史论、杂著等36篇汇集成册,请友人冯景为之题词(即今存之手抄本《先府君集原稿》)。后又加入数篇,刊刻为《石园诗文集》,万斯同的主要史学思想就在其中。此即所谓“知几著《史通》”。
《汉纪》是荀悦用不同体裁(编年体)从《汉书》改写而来,可补正《汉书》;而《红楼梦》则是万斯同用不同体裁(小说)从《明史》改写而来,也可补正《明史》。此即所谓“荀悦成《汉纪》”。
所以所谓“但得一编存,千秋犹未死”,是指万斯同之“史论”和《红楼梦》。
3.“铁函藏日月”
早在康熙三十年(1691),钱光夔就在诗中透露了万斯同撰写《红楼梦》之消息。
钱光夔(16321706),清初诗人,号欧舫,字龙友,康熙贡生,安徽枞阳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八月,直隶乡试落第,随后浪迹广东。康熙三十年(1691),钱光夔在广东写有寄怀万斯同诗二首(钱光夔《客燕诗存》附《欧舫粤吟•寄怀京师诸旧游•万季野先生》)。
其一
京国交游满,倾心独此翁。
   坦怀争雪净,特论耻雷同。
   上相频虚左,诸儒待折中。
   两年灯火共,前史费磨砻。

“虚左”:空着左边的位置。古代以左为尊,虚左表示对宾客的尊敬。
“磨砻(mólóng)”:切磋。
从此诗可以看出,钱光夔在北京与万斯同相交,是在康熙二十七年(1688)至康熙二十九年(1690)之间。其间,清初学者朱彝尊写有《同钱光夔、王原、严虞悖、魏化申、查慎行、吴卜雄过白云观分韵二首》(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十四)。
其二
   三百年来事,唯君独擅家。
   铁函藏日月,金匮借烟霞。
   道在文章重,书成岁月赊。
   寄声鸿雁断,翘首望京华。

“铁函”:包裹舍利子的铁盒子,又叫舍利函。
“金匮”:铜制的柜,古时用以收藏文献或文物,亦作“金柜”、“金鐀”。
“赊”:长,久。
此诗也写得相当隐晦,不过比起杨宾之“悼亡诗”,应算露骨。
“三百年来事,唯君独擅家。”
清初学者潘耒曾有诗赞万斯同道:“季弟(指万斯同)精史学,近代尤多闻。洪永迄末造,典章暨人文。细大能默识,有触如倾盆。此学足名世,海内无其伦。”(潘耒《赠万充宗》)“洪永”:洪武、永乐。“迄”:到,至。“末造”:犹末世,指朝代末期。
所谓“三百年来事”,指明朝历史;所谓“三百年”,显然包括南明。
“铁函藏日月,金匮借烟霞。”
己卯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三十八回有脂批云:“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 “己卯”即康熙三十八年(1699)。
万斯同后来还真补出了“枕霞阁十二钗”,即《宋季忠义录》(详见《石头真言》)。万斯同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四月去世前三年,先后完成了《南宋六陵遗事》、《庚申君遗事》和《宋季忠义录》这三部史书。
《宋季忠义录》十二卷,根据正史、方志、墓志、群书材料辑成。第一卷辑载恭帝、端宗、末帝本纪和陈仲微《二王始末》;第二卷至第十二卷,辑载从江万里、文天祥而下至刘辰翁,共四百零六人,“皆向来纪载所未备也” 。(王士禛《香祖笔记》)
《宋季忠义录》重点辑录了宋末元初遗民隐士郑思肖等人。郑思肖,福建延平人,原名不可考,宋亡后改名“思肖”(“思趙”),又号“所南”、“忆翁”,以表思宋之意。他隐居在苏州承天寺,终身不娶,时时向南恸哭。后作《心史》一书,沉于寺中古井。四百余年后,崇祯戊寅(1638)仲冬,寺僧疏浚古井,其书始出,外书“大宋铁函经”。铁函重匮,锢以墓炭,开启视之,纸墨如新。《心史》是一本用血和泪写成的书,其中有大量痛恨异族统治的爱国诗文;其末“大义略叙”篇,记载了蒙古灭南宋的血泪过程。顾炎武称《心史》为“奇书”。(姚范《援鹑堂笔记》)
“铁函心史”,是清初明遗民笔下最常见的历史典故和思想符号。从这个背景出发,便可知“铁函藏日月,金匮借烟霞”之寓意。所谓“日月”显然隐着一个“明”字;所谓“金”隐清朝(后金),所谓“金匮”则隐清初官修之《明史》。所以所谓“铁函藏日月,金匮借烟霞”,其实与杨宾之“荀悦成《汉纪》”一样,也指万斯同从《明史》改写出《红楼梦》;所谓“铁函藏日月”,是将隐写“明史”之《红楼梦》比作“铁函心史”。


4.“欲有所冀” 康熙三十七年(1698)春,万斯同最后一次返乡,在黄百家处见到黄宗羲晚年所著《明三史钞》,大喜道:“此一代是非所关也,我此番了事归来,将与汝依此底本另成《明朝大事记》一部,何如?”(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
黄百家,清初著名学者,字主一,号不失,又号耒史,别号黄竹农家,浙江余姚人,黄宗羲之子。
康熙三十七年(1698)冬,万斯同对刘坊说: “涂山二百九十三年之得失,竟无成书。其君相之经营创建与有司之所奉行,学士大夫之风尚源流,今日失考,后来者何所据乎?昔吾先世四代死王事,今此非王事乎?祖不难以身殉,其曾玄乃不能尽心网络以备残略,死尚可以见吾先人地下乎?故自己未(1679年)以来迄今廿年间,隐忍史局,弃妻子兄弟不顾,诚欲有所冀也。凡此皆仆未白之衷,君深知我,故为君详之。他日身后之状,君岂得委哉?” (刘坊《万季野先生行状》)“涂山”:安微凤阳一带在大禹治水时为涂山氏国,这里借指明朝。“二百九十三年”:包括南明在内。
刘坊,清初诗人,字季英,别号鳌石,福建上杭(今临江镇)人。
万斯同因与总裁王鸿绪“意见生彼此”,导致“书就不能用”。万斯同对此的态度是:“吾习此三十余年,今垂成而弃之,非吾志也,用不用听之而已。” 如此“隐忍史局”,那么万斯同“所冀”之“未了之事”究竟是什么呢?
杨宾之“荀悦成《汉纪》”和钱光夔之“铁函藏日月”,已给出了一个答案,即完成《红楼梦》(“明末史”)一书。这在时间上,也与现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本、庚辰本所署年份相符。己卯本第三册书名下注云“己卯冬月定本”,“己卯”即康熙三十八年(1699); 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五、六、七、八册左下方题“庚辰秋月定本”或“庚辰秋定本”,“庚辰”即康熙三十九年(1700)。(详见《红楼玄关》之六“《红楼梦》成书过程”)
康熙三十五年(1696),万斯同请方苞住进自己的寓所,做了一次长谈。万斯同希望能借助方苞高超的写作水平,来完成自己草创的《明史》稿的修订。万斯同说:“ 子诚欲以古文为事,则愿一意于斯,就吾所述,约以义法而经纬其文。他日书成,记其后曰,此四明万氏所草创也,则吾死不恨矣!”又指着四壁架上书说:“是吾四十年所收集也,逾岁吾书成,当并归于子矣。”但方苞即将南归,未允其事。(方苞《万季野墓表》)
方苞(1668—1749),清代散文家,桐城派散文创始人,字灵皋,亦字凤九,晚年号望溪,亦号南山牧叟。
由此可知,万斯同“隐忍史局”有两大目的:一为完成自己草创的《明史》稿,一为完成《红楼梦》(“明末史”)。
5.《红楼梦》从钱名世手中传出
在清朝乾隆年间,关于《红楼梦》有“明珠家事说”、“张侯家事说”、“傅恒家事说”、 “曹寅家事说”等等。
关于《红楼梦》作者,程甲本《程伟元序》云:“《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陈镛在《樗散轩丛谈》(嘉庆九年青霞斋刊本)中记载道:“《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近闻更有《续红楼梦》,虽未寓目,亦想当然矣。”
陈镛,江苏吴江人,字兰冈,生卒不详,著有《樗散轩丛谈》十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入京,曾充任《四库全书》缮校等,乾隆五十九年(1794)授官宣平县尉,次年春自京赴任。
同治年间,倪鸿在《桐阴清话》中引用了《樗散轩丛谈》中的话,对陈镛的说法表示认同。
光绪二十三年邱炜萲(xuān)在《菽园赘谈》中写道:“《红楼梦》一书,不著作者姓名,或以为曹雪芹作,想亦臆度之辞。若因篇末有曹雪芹姓名,则此书旧为抄本,只八十回。倪云癯(qú即倪鸿)曾见刻本,亦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后来联缀成文者,究未足为据。或以前八十回为国初人之旧,而后四十回即雪芹所增入。”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红楼梦》作者在清朝时是“相传不一”,其中也有“国初(清朝初期)人”之说。而陈镛之所谓“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则与“万钱修史”时的钱名世完全相符。钱名世正是康熙年间王鸿绪为万斯同安排的助手,住在北京王鸿绪邸舍中,既是常州府人,又是孝廉。“西宾”:旧时宾位在西,故称;常用为对家塾教师或幕友的敬称。“孝廉”:明清两代对举人的称呼;钱名世康熙三十八年(1699)直隶乡试中举。
所以所谓“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可以说明以下两点:
(1)《红楼梦》最初从钱名世手中传出,因此世人以为他就是《红楼梦》作者。
(2)《红楼梦》最早外传时间,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钱名世中举到康熙四十二年(1703)钱名世中进士之间。这与现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本、庚辰本所署年份相符;“己卯”即康熙三十八年(1699),“庚辰”即康熙三十九年(1700)。
《红楼梦》在创作修改期间既已外传,有脂批为证。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二十回有眉批云:“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四)《石头记》=《明史》+《红楼梦》
《石头记》即“明史”,分为“诗前之史”和“诗后之史”两部分。
《红楼梦》即“明末史”,那么《红楼梦》即“诗后之史”。而《红楼梦》是一部只能以“反文”形式问世传奇之“明末史”,那么“诗前之史”当为清初官修之《明史》。第五十回宝玉之“灯谜诗”也点出此点。
第五十回宝玉“灯谜诗”

天上人间两渺茫,琅节过谨防。
鸾音鹤信须凝睇,好把唏嘘答上苍。

谜底:(1)虹霓 (2)《明史》与《红楼梦》
解读:
(1)虹霓
“天上人间两渺茫”:谓“天上”与“人间”互相音讯不通。“渺茫”:时地远隔,模糊不清;白居易《长恨歌》:“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琅玕节过谨隄防”:谓雨节过后(指夏天雨后)就要注意。
“琅玕”:形容竹之青翠,亦指竹。“琅玕节”即竹日、竹生日,又称竹醉日。清吴雷发《香天谈薮》:“《文心雕龙》:‘竹有生日,即五月十三日。’《四民月令》:‘是日谓之竹醉,栽竹多盛。’”宋范致明《岳阳风土记》:“五月十三日谓之龙生日,可种竹,《齐民要术》所谓竹醉日也。”五月十三日既是竹醉日,又是龙生日(或雨节、下雨节),民间以为是日必雨,民谚云:“大旱不过五月十三。”所以琅玕节即雨节(五月十三日)。“隄防”:小心防备。
“鸾音鹤信须凝睇”:如果天上挂起了虹霓(彩虹),就要好好注视。“鸾音鹤信”:比喻从仙界来的音信,此处指夏天雨后之彩虹。“凝睇”:凝视,注视。
“好把唏嘘答上苍”:以便用惊叹来答复“上苍”。“唏嘘”:叹息。
(2)《明史》与《红楼梦》
虹霓即彩虹,为雨后或日出、日没之际天空中所现的七色圆弧。虹霓常有内外二环,内环称虹,也称正虹、雄虹;外环称霓,也称副虹、雌虹。《尔雅•释天》疏:“虹双出,色鲜盛者为雄,雄曰虹。暗者为雌,雌曰霓。”
“虹”与“红”谐音;《明史》与《红楼梦》都是“朱明之梦”(明史),各隐一个“朱”(“红”)字,与“虹霓”切合。
清初修《明史》,清廷不仅对万历后之“明末史”最为忌讳,而且要求将明朝历史断在顺治元年(崇祯十七年1644)崇祯帝自经殉国之后,并且不允许“将晚明福、唐、桂三王附于《愍帝(崇祯)本纪》之后”。因此,万斯同才反抄“明末史”,将“明末史”改写成了《红楼梦》,作为对官修《明史》之补正。正如“赤瑕”(赤玉)为“神瑛”(缺角传国玺)补缺一样,《红楼梦》也是为清初官修《明史》补缺之“明末史”。
《明史》与《红楼梦》正如虹霓,一正(主体)一副(补充),一明(官修)一暗(私撰)。
“赤瑕”(赤玉)和“神瑛”(缺角传国玺)一起构成朱明传国玺,《红楼梦》则和《明史》一起构成一部完整的“明史”,即《石头记》。所以《石头记》=《明史》(万稿)+《红楼梦》。
《明史》和《红楼梦》就像雨后挂在天空的虹霓,我们必须凝神注目,感叹万斯同之神奇。
(五)结论
万斯同史名太著,人们往往以为他不可能是《红楼梦》作者。
万斯同“弱冠时为古文词诗歌,欲与当世知名士,角逐于翰墨之场”。后来他决定放弃“古文辞章”之学,因为他认为“读书必有先后,当先经而后史,先经史而后文集”,“先大肆力于经史,俟经史之学既充然有余,则放笔之时自沛然莫御”;“暂辍古文之学”,是为了“他日发为文章”,“更有卓然不群者”,强调“尽读天下之书,尽通古今之事,然后可以放笔为文”。(万斯同《与钱汉臣书》、《与从子贞一书》)
清初修《明史》,清廷有诸多忌讳,万斯同要纂成一代信史“以报先朝”,只有私修明史一途。但即使是私修明史,清廷所忌讳之“明史”也一样不能秉笔直书,“庄氏明史案”就是前车之鉴。
《红楼梦》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只有“以史事为己任”,“愿纂成一代之史”“以上告列祖在天”之万斯同,才会采用如此方式来完成有明一代之史;只有“经史之学”“充然有余”之万斯同,才能“放笔”为此《红楼梦》一书。而第五十回李纨三姐妹之连环谜和第一回“曹雪芹”之姓名,以及第十六回之“老明公山子野”,已将万斯同之姓名之字(季野)之号(石园)及其创作背景、创作手法,全部隐寓其中;好友杨宾、钱光夔也记载了此事,也可证《红楼梦》从其助手钱名世手中传出。至此我们可以下结论:《红楼梦》作者是万斯同。而《石头记》=《明史》+《红楼梦》,万斯同就此走下楼来。
清初所修《明史》,隐没了清未建国前曾臣于明之事实,隐没了清入关后南明诸朝廷存在之事实。除此之外,清廷讳言明朝驱逐蒙古于漠北,亦犹如讳言建州女真于东北臣于明;讳言建文出亡,主张焚于火,以示亡国之君无生之理,等等。(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万斯同则将《明史》所隐没和清廷所忌讳之主要史实,写入了《红楼梦》,作为对官修《明史》之补充和修正。也就是说,万斯同最后用《明史》(万稿)和《红楼梦》这两部史书,公正、完整地记载了大明王朝之历史,实现了“藉手以报先朝”之夙愿。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有脂批云:“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
康熙三十三年(1694),万斯同在为李嶟瑞诗集所作序中说:“余少时尝学为诗,已而悔之。谓诗之为道,非竭一生之精力,读尽天下之书,必不能传世而行远。故自三十以往绝意不为。后虽间有所作,或一岁数首,或数岁一首,至己未入都之初,乃得百五六十首,然绝不以示人……”
但事实上,万斯同从未停止过“为诗”。万斯同入京修史前,曾作《鄮西竹枝词》50首和明史《新乐府》56首。刘坊评价《鄮西竹枝词》说:“竹枝词,唐人不过写其方之谣俗以代弦管,今先生五十诗乃鄞县之地志,可谓一翻从前之案矣。” 诗人李邺嗣高度评价明史《新乐府》说:“季野即未及纂成一朝之史,而以明史《新乐府》先之,是亦史之前驱也!”此后,万斯同在北京《明史》馆最后将《新乐府》删定,广为传抄。清中叶著名学者全祖望评价该诗说:“其议论有足定史案者。”
由此可知,万斯同之所谓“自三十以往绝意不为”,是指不为那种“不能传世而行远”之诗词。而在他“尽读天下之书,尽通古今之事”而“放笔”撰《红楼梦》之时,自然会有“传诗之意”。第二回又有脂批云:“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如果说《鄮西竹枝词》和《明乐府》是《明史》之润笔,那么《红楼梦》就是《明史》这幅画龙之睛。“天地虽久,必传可拟”!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