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NBG公理体系对ZFC公理体系的公理有限化

2024-01-02 21:12阅读:
ZFC公理体系有无限个公理的根源在于它的分离公理模式和替换公理模式,这2个公理模式都涉及到判断对象是否符合命题,因为不确定命题无法直接对这2个模式进行有限公理化。
NBG公理为了用有限个公理描述ZFC公理体系的符合命题提出了类的概念,以及基于类地是否符合类关系,二者以及后面提到的代表关系的对象作为对命题描述的工具本身不参与ZFC分离公理模式和替换公理模式中地命题构建,这样就避免循环论证产生的悖论。
NBG公理体系的类其实是ZFC公理体系的命题概念的另外一种说法,属于类其实是符合命题的另外一种说法,这样用这2个概念就可以描述NBG公理体系的命题这个概念。当然为了符合习惯从而便于理解,这里还是用普通集合相关符号描述它们之间的关系。
首先我要说明这里的序列实际是从左到右的有序对按照顺序组合的序对。
而命题由任意、存在、并且、或者、有关系和无关系组合相关对象和命题中任意和存在的临时变量而成,对于任意一个数学系统来说关系符号只有有限个。那么对于除了做为有限化公理的工具类和符合关系以外的其它关系符号都存在代表该关系的对象,并且引进公理:存在按照指定顺序代表该关系的对象分别和符合和不符合该关系和所有序列的序列组成的类,然后通过引进有限公理使得对于任意序列,都可以随意对它的元素进行重新排序以及2个位置元素合并为同一个元素到末尾(后面我会说如何实现这一点)。这样对于任意给定命题我们可以对其中涉及的每个关系(有可能引进外部对象)基于它对应命题中代表该关系的对象和对应命题规定的符合或者不符合的相应的任意变量、存在变量和外部对象以及待筛选符合命题的对象对应元素组成的序列组成的类,然后将对应命题中同一个对象的2个元素移动到末尾合并为同一个元素,再引进公理:对于任意类A和对象b,都可以构造类B={a|(a,b)∈A},这样就可以先将引进的外部对象和代表关系的对象对应元素拉入到末尾再将其对应上述公理中的b去除它,就能得到符合和命题指定外部对象符合命题相应关系要求以及对应相应对象的元素组成序对构
成的类,然后再引进公理:由任意类A可以得到类B={(a,b)|a∈A},利用这个公理根据对该类中序列右侧加上对应命题中嵌套该关系的其它对应任意或者存在变量,还有如果对应没有要筛选的符合最终要符合命题的对象的对应元素要加上它,然后对序列的任意或者存在元素进行重新排序使其顺序符合命题相应变量的顺序,最后要筛选的符合最终要符合命题的对象的对应元素放在最左侧,然后再利用下面的公理:
(1)对于任意类A={(a,b)}都可以构造类B={a|任意b都有(a,b)∈A}。
(2)对于任意类A={(a,b)}都可以构造类B={a|a是A的某个序对元素的左元}(即只要有能够符合条件的即可)。
(3)对于任意类A和B都存在类A∪B。
(4)对于任意类A和B都存在类A∩B。
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命题中每个关系以及相关对象变量顺序的元素得到的类依照命题相应顺序依次进行做交集或者并集和去掉类对应命题内部临时的任意和存在的变量的元素,就得到符合命题的所有对象组成的类M。
然后我下面说一下如何实现上面说地用有限公理做到对序列的元素进行任意排序以及将任意指定2个位置元素合并为同一个元素到末尾。
事实上只要能够做到任意排调换对任意2个元素的顺序得到新类,就可以对于任意序列组成的类从左到右将它的元素不断通过相对于其左边元素调节顺序到相应位置,从而保证序列的所有元素顺序为指定顺序。
接着我们只需要引进公理:
(1)由任意类A可以得到类B={(a,b)|(b,a)∈A}。
(2)由任意类A可以得到类B={((a,b),c)|((b,a),c)∈A}。
(3)由任意类A可以得到类B={((a,b),c)|((a,c),b)∈A}。
(4)由任意类A可以得到类B={(((a,b),c),d)|(((a,c),b),d)∈A}。
(5)由任意类A可以得到类B={((a,b),c)|(a,(b,c))∈A}。
(6)由任意类A可以得到类B={(a,(b,c))|((a,b),c)∈A}。
这样对于任意序列组成的类,我们想对其中指定相邻位置的元素调换位置,如果调换顺序元素右边有元素只需要利用上面的第5公理,将其右边元素从右到左将元素指定合为一个序对对象,因为可以视序对为一个对象,这样要调换位置2个元素位置肯定能够用上面第1、2、3和4公理中的一个调换顺序,然后如果之前用第5个公理合并右边元素为一个序对,这时可以用第6个公理将这些元素还原为原来序对顺序,于是我们实现了对由序对组成的类的序对元素进行任意重新排序。
我们能够实现对类的序列的元素成为指定顺序的序列重新,最后当需要合并指定2个位置的重复对象到末尾,只需要将要合并2个位置重复对象移动到最后,然后利用下面2个公理:
(1)由任意类A,都可以得到类{a|(a,a)∈A}。
(2)由任意类A,都可以得到类{(a,b)|((a,b),b)∈A}。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