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大~~那点破事
2008-11-13 12:21阅读:
据悉,
1.仰大法学系因师生比例配备、教师职称级别、学术期刊发表量和等级等未符合教育部大学本科评估要求,已责令该系暂停招生!!
2.仰大附中(初、高中)因生源问题,许多任教老师被校方无故解聘,而其在校期间职称因未经过省教委审批,属校方自定自批,导致教师职称无法获得其他同级学校认可!
呜呼,哀哉~~
《来源不明》
仰恩大学师生致教育部长的一封信:
一自称是仰恩大学一万六千多名师生的代表,由于最近三年时间仰恩大学老板的更替(以前的老板是创始人吴庆星先生,现在老板是吴的老婆林惠女士,实际管理者则是其大字不识几个的大女儿吴丽冰),致使学校管理极其混乱,其中影响最坏且负面效果最大的便是2007年毕业前夕大四毕业生的“打、
烧、抢”事件被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连央视网站、人民网、凤凰卫视以及多家海外媒体都做了相关报道。最近,围绕着师生权力的侵犯与反侵犯,整个校园又闹得人心惶惶。鉴于今年6月教育部已经组织专家对仰恩大学进行了本科教学评估的考察,相信对仰恩大学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想反映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希望能引起您的关注。
问题一:办学机制问题。
仰恩大学的办学机制一直采用的是基金会领导下的老板负责制,致使校长、各院系领导等学校的中高层领导手中都无相应的权利,在此管理机制下,凭的是老板的个人意愿,学校领导有劲使不上,更糟糕的是,吴丽冰的决策全然不顾是否违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是否有利于学校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师生的发展。仅仅今年基金会领导便两次秘密召集各院系领导直接下达命令,而校长们却一个都未通知。何其怪哉!因此,办学机制问题无疑是最核心的问题,这一点评估专家在学校总结会上也曾提到过。
问题二:办学经费问题。
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民办高校的借款、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民办高校的资产。”然而,仰恩大学08年主要有两项重大工程,迎接本科评估仅位列“二号工程”,位列“一号工程”的是修建吴庆星先生的陵墓,该陵墓就坐落在学校主校区里面,据称“一号工程”耗资上千万,且主要是从所收取的学费中出。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对学校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问题三:师生的权益保障问题。
在越来越提倡“人性化”管理的今天,仰恩大学的老板们(主要是吴丽冰)却对师生们动辄采用训斥、处分、罚款等手段,甚至屡屡触及法律的底线。且看几例:
1、2007年毕业生“打、烧、抢”事件便是基金会领导完全漠视学生权力,授予保安监督,随意处分、罚款以及乱收费,导致学生产生过激行为的结果。
2、今年国庆期间,学校通知从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但要求10月1日早上要举行升旗仪式,学生不得离校回家。结果10月1日晚上基金会领导盘查寝室,发现1800多名学生不在寝室,于是吴丽冰当即表示这些人全部记严重警告处分,事后却公示这1800多名学生记6节旷课处理。
3、《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民办高校应当建立教师、学生校内申诉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教师、学生提出的申诉“。然而,仰恩大学的老板根本不会给你申诉的机会,甚至有谁敢顶撞基金会领导,马上面临被开除或被解雇的结局。有一位女老师因为误会与吴丽冰发生了一点口角,结果吴丽冰当即责令校长解雇该老师并要求“两天之内离开学校”。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规定,解雇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可在这里却是一、二天的功夫!
4、仰恩大学基金会领导所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事情还有很多:女教师带薪休产假只有短短的一个月(顺产)或一个半月(剖宫产);带薪婚假只有3天,每周六上午上课没有加班费……。更让人惊讶的是当离职青年老师到仰恩大学转档案、户口和“三险一金”时,却发现自己的户口、档案只是静静的呆在抽屉里,学校根本没有人事管理权,也没有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全部成了“黑户”,法定的“三险一金”只是从2007年3月才开始交了住房公积金至于“三险”却至今未交。
问题四:迎评谎报教师人数以及评估后大量解雇教师问题。
为迎接本科教学评估,达到规定的师生比,学校采用的是谎报教师人数尤其是高级职称人数。某学院所造材料有3名教授,实乃1人;某学院造材料有5名教授,实乃2正教授3副教授;某系根本没有教授却也上报成2名教授。而且,本科评估工作结束后,基金会领导便大规模解聘教师以节约成本,今年暑假被解聘的教师多达2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