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举起随身的佩玦以示项羽杀刘邦于席间。。。。。。。。。。。。。。
玦通决。形如环而有缺口。新石器时代、西周晚期和春秋战国墓葬中,常有发现,多放置于死者的耳旁。作耳饰玉器。到汉代,主要作佩玉用。玉玦用途,古今说法甚多,概括起来有五种:一作佩饰;二作信器,见玦时表示有关者与之断绝关系;三寓意佩戴者凡事决断,有君子或大丈夫气质;四刑罚的标志;犯法者待于境或一定地方,见玦则不许还;五用于射箭,使用时将玦套戴在右拇指上,以作钩弦。
康熙字典
午集上】【玉字部】 康熙笔划:9 部外笔划:4
【唐韻】【集韻】【韻會】古穴切【正韻】居穴切,??音決。【說文】玉佩也。【廣韻】佩如環而有缺,逐臣待命於境,賜環則返,賜玦則絕。義取訣。【史記·項羽紀】范增數以手循玦示項羽。【前漢·五行志】佩之金。【註】師古曰:半環曰玦。【白虎通】君子能決斷則佩玦。玦,環之不周也。 又射者著於右手大指以鉤弦者亦謂之玦。【禮·內則】右佩玦。【詩·衞風·童子佩韘傳】韘,玦也。【疏】玦,挾矢時所以持弦飾也。【釋文】玦,本又作決。【小雅】決拾旣佽。 又【詩話】紫玉玦茶也,烏玉玦墨也。【蘇軾·謝惠茶詩】空煩赤泥印,遠致紫玉玦。【孫莘老寄墨詩】近者唐夫子,遠致烏玉玦。 【集韻】或作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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