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有效监督才是最省时省力的“低碳”监督
暗访督察组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十条禁令”的实施也需打一场“人民战争”
鲁开盛
发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comment/2010-03/19/content_19639110.htm
发《杂文报》20100330
2010年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十条禁令”。为了解各基层法院对“十条禁令”执行情况,从3月7日起,省高院派出6个暗访督察组,深入各法院进行查访:公车接送孩子;上班时间,法院立案庭大门紧锁;因区区小事,法院执行局干部踹倒一位70多岁的老门卫……3月17日,省高院向媒体通报了暗访和对违禁法官的查处情况:目前,濮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贺某已被勒令停职检查。(3月18日《大河报》)
http://www.dahe.cn/xwzx/sz/t20100318_1765180.htm
河南高院派出6个暗访督察组深入各法院进行查访,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河南法院系统的自身建设,也一定程度上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好的司法环境。不可否认河南高院的良苦用心,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暗访督察的做法说到底还是属于“人治”的范畴。
在法治的今天,暗访督察组的存在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不要说法院了,任何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有法律和纪律的约束——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无需讨论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精髓就是谁违反规则就处罚谁,无需上级机关派“钦差”来“暗访督察”。
靠微服私访手段的暗访督察不是法治而是“人治”。要想用“人治”来推动法治,确实是典型的很傻很天真。公物私用,态度不端,行为恶劣等诸多突出问题解决不了,看上去是因为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的,其实是因为没有做到行业的自律和法治的他律。
不能说暗访督察没有用,或许会起到十个月八个月的短期震撼,也或许会更长到一年两
暗访督察组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十条禁令”的实施也需打一场“人民战争”
鲁开盛
发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comment/2010-03/19/content_19639110.htm
发《杂文报》20100330
2010年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十条禁令”。为了解各基层法院对“十条禁令”执行情况,从3月7日起,省高院派出6个暗访督察组,深入各法院进行查访:公车接送孩子;上班时间,法院立案庭大门紧锁;因区区小事,法院执行局干部踹倒一位70多岁的老门卫……3月17日,省高院向媒体通报了暗访和对违禁法官的查处情况:目前,濮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贺某已被勒令停职检查。(3月18日《大河报》)
http://www.dahe.cn/xwzx/sz/t20100318_1765180.htm
河南高院派出6个暗访督察组深入各法院进行查访,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河南法院系统的自身建设,也一定程度上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好的司法环境。不可否认河南高院的良苦用心,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暗访督察的做法说到底还是属于“人治”的范畴。
在法治的今天,暗访督察组的存在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不要说法院了,任何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有法律和纪律的约束——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无需讨论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精髓就是谁违反规则就处罚谁,无需上级机关派“钦差”来“暗访督察”。
靠微服私访手段的暗访督察不是法治而是“人治”。要想用“人治”来推动法治,确实是典型的很傻很天真。公物私用,态度不端,行为恶劣等诸多突出问题解决不了,看上去是因为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的,其实是因为没有做到行业的自律和法治的他律。
不能说暗访督察没有用,或许会起到十个月八个月的短期震撼,也或许会更长到一年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