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竞聘失败的案例分析
2007-05-26 14:23阅读:
案例介绍
我的一家客户是家具行业颇有实力的企业。最近他们与另一家企业合资成为一家新公司,我参与了他们第一届董事长。第一届董事会有个决议,其中有一条是双方的人员派遣安排。董事会结束后我与客户董事长就新公司总经理人选进行了研究,并初步形成意见即由某某某担任。那么按道理接下来应该是董事长征询董事会成员就该总经理人选的意见及与总经理人选进行沟通交流。不料董事长与总经理人选沟通后出现了意外,公司某一高层要求进行竞聘产生总经理人选。接下来就内部进行竞聘展开工作。结果报名者只有一人,公司一看大事不妙,出了个通知,主要表达意思是本次竞聘如何公正合理、假如实在没有第二人参与竞聘,那报名者自动被录用了新公司总经理。岂料,在竞聘日,该报名的总经理人选也临阵脱逃,不参与竞聘。一次匆忙的竞聘就如此尴尬地草草收场。
案例分析
第一错误:公司某一高层对人选否定时候,作为董事长的态度至关重要。譬如该人选是不是最佳人选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假如没有把握应该征询其他董事会成员及高层意见,而不应该轻易就否定原来人选。
理由:假如董事长认为的人选轻易被否定,不利于自己驾驭人才的权威树立,不利于自己决策威信的建立。假如没有把握,可以采取征询其他人的意见,而不是根据某一高层意见而改变自己原来立场。假如大多数董事会成员及高层与自己意见相同,那就坚持自己原来观点,假如其他人意见与该高层意见一,那征询结束以后才改变人选也为时不晚,假如双方持观点人数差不多或者由第三种方案,那应该开会讨论决定。假如轻易听取某一个人的意见而改变自己的观点,那么造成的隐患:(1)自己不够权威;(2)假如其他人员意见与自己一致,造成多数服从少数的尴尬局面;(3)假如有第三种方案,丧失了第三种方案的出台;(4)容易造成董事会团队形同虚设,往往某个人的观点轻易改变公司整体决策,是不严谨的表现,尤其是对总经理人选已经沟通过的情况下,使该总经理人选受到情绪波动。
第二错误:采取竞聘方式的合理性置疑。公司内部采取竞聘是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但公司竞聘不是一种“万能”的方式。作为合资企业的投资方派出人选不同于企业内
部选拔人才,采取竞聘方式不够科学。
理由:
据我所知,该公司以前曾有两次与其他投资合作的先例。前两次对派遣人员均采取指定方式而不是竞聘方式。那种方式的随意性是对公司使用人才不一贯制设置障碍。其实派遣制尽管没有制度,但约定俗成,假如采取竞聘制那应该制度化,譬如从这次开始一律要求竞聘也可以,但首先要有制度,而不是想当然地两种方式里任选一。其次在竞聘前首先对可能的人选进行盘存,即哪些人比较合适,估计哪些人会报名,参加中的人选假如被竞聘上以后,他原来的位置人选怎么安排,没被竞聘上的人选的思想动态怎么样等应该有个全面的考虑及应对;再次,采取竞聘之前,必须要考虑竞聘与派遣的选才方式的不同有所考虑。如对竞聘者人选是否是合作方满意?是否邀请他们一起参加竞聘活动?假如报名者全不是理想人选怎么办呢等。换言之,假如采取派遣方式,那就简单得多,与之沟通,然后让该人选与其他投资方沟通一下就顺理成章。尤其关注的一点是:作为派遣人选,关注的不仅仅是他的能力,譬如对投资方的忠诚度、对投资方的认同程度等在竞聘中很难体现的,只有作为企业高层进行把握的,假如完全按照竞聘方式,那得分最高者可能是能力的最佳者,但未必是最合适的人选。
第三错误:面临报名者较少时候,不应该再发通知说明只有一人时候作为当然人选考虑,更不应该阐明本次竞聘如何合理等诸如此类意思。
理由:作为竞聘,顾名思义是指两人以上的选人游戏,假如只有一人,那竞聘就失去原来意义。其次越是写本次活动如何如何科学,那叫“欲盖弥彰”,好象是指以前竞聘就不那么科学,是对自己原来竞聘工作的否定,员工也不会因这样写就愿意参加报名。再次,面临竞聘失败的尴尬境地,作为补救是应该的,但不能写只有一人就自动作为当然人选,给人感觉对派遣人选很草率。试想,假如该人选不符合公司要求呢?不符合其他投资方要求呢?不符合新公司岗位胜任能力呢?怎么可以把报名就当胜任那么简单划等号呢?即使是采取补救方式,也应该是:(1)延迟竞聘时间,然后私下做其他可能合适人选的思想工作;(2)变通报名方式,除了个人自报以外,可以采取部门推荐,联名推荐等方式增加人选;(3)做好原来总经理人选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不要有顾虑,也要参加竞聘活动并鼓励他。
第四错误:唯一报名者临阵脱逃,不能听之任人,应该要做好相关工作。
理由:唯一报名者就象“种子,”“种子”没有了那是竞聘活动的彻底失败,挽回余地也没有了,那作为一次总经理的竞聘方式在员工眼里算什么呢?会当笑话看待的。因此,一定要采取挽留等方式,然后再采取延迟竞聘日期,增加竞聘人选等措施。竞聘犹如买房买股票,是买“涨”不买“跌”的,假如参加人数越少,其他参加者也会意愿大跌,越是参加者多,其他人也会有较高期望值,即使觉得自己未必会竞聘成功,也会抱试试看心态而参加。所以只有他一个人时,就是那岗位很适合他,因为他看到没有其他人参加而产生一种心理恐慌,觉得那岗位不值得自己争取,甚至觉得那职位是个“陷阱”。这样一来,即使以后有其他人选担任那岗位,就有先天性负面的心理影响。
案例结论
通过上述那竞聘案例的分析,我们似乎得出这样的结论:作为公司高层人选的选拔,尤其是派遣人员,竞聘未必是很好的办法;作为一次竞聘活动,在竞聘以前要对可能的人员进行盘存并做好相关的思想工作、维护工作,而不能听之任之,任其自然,否则会收效甚微;作为公司董事长,应该有足够的驾驭高级人才的能力,对人才使用的系统思考并确定自身权威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