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学之“乡”
作者:虞金星 原载:《人民日报》2018年1月22日第24版
“乡”字有意味。它其实是多义的,至少兼有两层意思。一是与“异乡”相对的家乡,二是与“城”相对的乡村。
但我们有很大的概率,会把这两重意思糅成一团。比如说到“乡愁”时。“乡愁”是指对家乡的深切思念之情。这里的“乡”,只是指自己从小生长的地方,并不特指是乡村还是城市——“乡愁”可以是思念遥远的小山村,也可以是思念人来人往、热气腾腾的城市市井。
不过,单说起“乡愁”这个词时,绝大多数人想到的还是乡村。无论从时间跨度、地域面积还是人口数量上,来自乡村的“乡愁”都占据着优势。尽管在经济层面,我们正在城市化的道路上飞奔,但在情感层面,却依旧保留着乡土的底色。和经济层面的日新月异相比,人的情感层面大概是会有些“时滞”的。无怪乎以乡土为主题的写作,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当下,无论是在报纸副刊还是专门的文学期刊上,都以极大的数量源源出现。即使是在许多似乎以城市生活为对象的文学作品中,也依旧存有乡土的视角、乡土的情感。
是情感,比经济更强烈地决定着我们怎样筛选“乡”的意义。它同样也决定着我们对乡村、乡土的文学书写。乡村、乡土其实也是多义的。唯美的,或者落后的,田园如梦的,或者正在断裂已经消逝的……在无数作家的笔下,各种面相的乡村我们都见到过。为什么还要写乡村?如果展开来谈,这是个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