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汝为:语义演变说“小姐”
2024-09-19 23:32阅读:
语义演变说“小姐”
|
作者:谭汝为 原载:《 今晚报
》2024年9月17日第19版
|
在封建社会的不同时期,“小姐”的指称对象有所不同,其尊卑褒贬也是几经浮沉。宋朝时的“小姐”,多指宫婢、优伶、娼女和侍姬等社会地位较低的年轻女性,但到了元代,“小姐”含义发生巨变。如王实甫《西厢记》序幕,老夫人自报家门:“老身姓郑,夫主姓崔,官拜前朝相国,不幸因病告殂。只生得个小姐,小字莺莺。”这时“小姐”转指缙绅仕宦家庭的青年女性。再之后,明清时期,贵族小姐与落魄书生定情于后花园,已成为才子佳人题材的戏曲小说作品的惯常模式。
“五四运动”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西风东渐,“小姐”一词不再局限于富贵家庭的未婚女子,而转指那些反帝、反封建、追求进步、思想新潮的年轻知识女性。
1949年后,植根于封建土壤的“小姐”称谓,沦为“思想落后、娇生惯养、好逸恶劳”的资产阶级年轻女性的代名词。于是“小姐”称谓彻底退出当时的
社交生活,其空白由“同志”“师傅”“闺女”等称谓所填充取代。
1980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及改革开放,“小姐”称谓迅速复出,并突破了职业、年龄、婚姻、地位、经济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以时髦的褒义雅称而成为年轻女性的社会通称。与此同时,“小姐”又成为从事色情服务业年轻女性的代称,出现了令人尴尬的语义贬值。此外,“小姐”还成为专用名词,用以称呼某种职业女性或选秀活动的优胜女性,如“售楼小姐”“环球小姐”等。
以上复杂多样的状况,致使“小姐”称谓具有褒贬共存的两重性:一种用于尊称,称呼一般年轻女性或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女性;另一种则成为从事色情服务业女性的代名词。二者的分水岭在于语言环境,在一般的社交或事务性场合中,“小姐”作为女性的个体尊称与社会通称,仍为主流,不会产生歧义。而在某些娱乐场所,“小姐”称谓则另有所指。近年,在“小姐”的基础上,产生了“小姐姐”的新型称谓,系对年轻貌美女性的一种昵称,既亲切又大气,符合潮流,不会产生关联性歧义,值得社会语言学家的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