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现状和看法
2009-08-04 09:28阅读:
在阅读了“美国当前数学教育改革的一些困惑”一文后,了解到了美国教育界正在争论的关于“教育公平”的话题。回望中国国内,关于“教育公平”的话题恰好也是最近谈论的一个关于教育发展的重要焦点。将两者进行比较后,我发现中美两国所讨论的“教育公平”有着相通的地方,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而通过对两者的一些比较,可以帮助我对于“教育公平”这一理念产生一些更为有用的理解。
在国内流行的对教育公平的定义是这样的:(1)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3)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其中,“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是前提和基础,“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机会”是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对均等”的前提。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但是由于中国目前地区经济差异的存在,因此中国的“教育公平”问题不同与美国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一是地区公平的缺失,由于城市和乡村、东部沿海省份和西部待开发区域的经济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很多发展较落后的农村和山区教育力量缺乏。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衡,造成了城乡公平的缺失。目前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很少,一方面靠政府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依靠城市教师对于乡村学校的教育支援,这种教育支援我们称之为“支教”。比如上海市教育部门每年会向上海郊县地区和云南、四川等西部地区的山区、乡村等教育资源缺乏地区输送主课教师进行支教活动。又存在一些社会力量和教师个人自发利用假期对山区学校进行教育支援,这样的活动很多会由一些公益组织进行组织。当然以上这些方法并不是可以彻底解决城乡教育公平问题的最终方式,最终解决这一问题还是需要依靠政府拿出更有成效的措施。
二是制度公平的缺失,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考试加分的问题上。在这方面的分歧是最大的。依照现在的制度,考虑到依靠考试来录取优秀学生的制度是长期不会改变的,显然只用几门考试科目的分数来衡量学生的各方面水平是远远不够的。国家需要
培养某些方面的人才,采用的方式就是对于教育部认可的特长进行加分,以帮助具有这些特长的学生可以更为顺利地进入高一级学校。相反的意见是认为这样的做法妨碍了教育公平,认为有些人为的因素可以左右加分政策的实施。我认为,加分制度是一个有利于选拔具有特长的优秀学生的制度,关键是操作的过程必须严格制度化,必须经得起推敲经得起监督,这样才会真正起到加分的作用,培养更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可喜的是,我们的政府已经意识到了教育不公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制定出一些解决之道。比如说,教育部周济部长说,为缓解教育不公,教育部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教育改革只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一步步前进,要着眼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于国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最核心的矛盾入手,相信教育公平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