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无葬身之地
白沙河
老祖宗留下的话中,“死无葬身之地”,那是一句诅咒的话,而非用来描述贫困的。描述贫困涉及到土地,则是“贫无立锥之地”。现在,“死无葬身之地”,不是用在了那些横行霸道、作恶多端的贪官污吏奸商恶棍的头上,更不是诅咒,而是实实在在的描述,是描述了一个穷人身上真实发生的事。民工王小喜的母亲去世,因贫困无钱安葬,含泪沉尸河中。(有关报道附后)
过去的故事中,如果子女无力安葬过世的亲人,常出现的是“卖身葬父(母)”,例如“天仙配”中的那个董永。现在的“王小喜”,已经算是卖身了吧?他打工的月收入是四百元左右,而火葬费据说并不贵,只要1000元。前段时间看过有关报道,说火葬费之高使穷人死不起。还有过许多报道,说有钱有权的人,早早为自己准备好了豪华墓穴了。还有的,花几十万为自己的狗宝贝送葬。如此等等,我不明白其中是什么逻辑。
报道中说这事很令人心酸的。但更令人心酸,而且更令人愤怒的则是,因为贫困的“死无葬身之地”,竟然成了一种犯罪,罪名叫做侮辱尸体罪。当然,执法者于法有据,没错。我很赞赏立法者考虑的如此周详,不过,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孤寡老人病毙街头,是否还要向他收环境污染费?是否还要斥责他破坏了城市文明?民政官员也说,尽管没设专项基金,但可以申请补助。我相信他们富有同情心,但我要问的是,既然能够周详地考虑到无钱安葬而抛尸是一种“侮辱尸体罪”,为何不能考虑到制订法律法规来帮助这些贫困到极端的人们?立法者们,当轴者们,这很难吗?难道,非要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证明,贫穷就是一种罪?
我这人天生愚笨,反复地想,总也想不通一个简单问题:按照本义,“死无葬身之地”,不应该是善良的普通人啊?!
(2008-11-29)
附录:
老母猝死贫困儿无钱安葬含泪沉尸河中(组图)
2008年11月29日 08:21海峡都市报
白沙河
老祖宗留下的话中,“死无葬身之地”,那是一句诅咒的话,而非用来描述贫困的。描述贫困涉及到土地,则是“贫无立锥之地”。现在,“死无葬身之地”,不是用在了那些横行霸道、作恶多端的贪官污吏奸商恶棍的头上,更不是诅咒,而是实实在在的描述,是描述了一个穷人身上真实发生的事。民工王小喜的母亲去世,因贫困无钱安葬,含泪沉尸河中。(有关报道附后)
过去的故事中,如果子女无力安葬过世的亲人,常出现的是“卖身葬父(母)”,例如“天仙配”中的那个董永。现在的“王小喜”,已经算是卖身了吧?他打工的月收入是四百元左右,而火葬费据说并不贵,只要1000元。前段时间看过有关报道,说火葬费之高使穷人死不起。还有过许多报道,说有钱有权的人,早早为自己准备好了豪华墓穴了。还有的,花几十万为自己的狗宝贝送葬。如此等等,我不明白其中是什么逻辑。
报道中说这事很令人心酸的。但更令人心酸,而且更令人愤怒的则是,因为贫困的“死无葬身之地”,竟然成了一种犯罪,罪名叫做侮辱尸体罪。当然,执法者于法有据,没错。我很赞赏立法者考虑的如此周详,不过,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孤寡老人病毙街头,是否还要向他收环境污染费?是否还要斥责他破坏了城市文明?民政官员也说,尽管没设专项基金,但可以申请补助。我相信他们富有同情心,但我要问的是,既然能够周详地考虑到无钱安葬而抛尸是一种“侮辱尸体罪”,为何不能考虑到制订法律法规来帮助这些贫困到极端的人们?立法者们,当轴者们,这很难吗?难道,非要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证明,贫穷就是一种罪?
我这人天生愚笨,反复地想,总也想不通一个简单问题:按照本义,“死无葬身之地”,不应该是善良的普通人啊?!
(2008-11-29)
附录:
老母猝死贫困儿无钱安葬含泪沉尸河中(组图)
2008年11月29日 08:21海峡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