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d in this version, proving that it can effectively guide the
practice of equivalent translation and at the same time finding
that it fails to explain some translation phenomena. Thus, the
paper rethinks the criterion of an ideal version, making these
translation phenomena that PMEP fails to explain clear through
resorting to perspectives of the translator and the target text
reader. It is held that an ideal version is such one that keeps the
same pragmatic value with the original, carries with the
translator’s appropriate creativity and gives consideration to the
target text reader’s acceptability as well.
Keywords: text; translator; target text reader; tensility;
PMEP
1. 引言
好译文的标准何在?对于这一问题,国内外的学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意见颇多。Nida的“功能等效”,严复的“信、达、雅”三分说,傅雷的“神似论”,钱钟书的“化境”,许渊冲的“竞赛论”,“三美论
[①]”等等,都是就好译文的标准提出的高见。
侯国金(2005a-e,2008)从标记性出发,将标记概念引入语用学,使传统标记理论发展成为“语用标记价值假说”(
Pragmatic Markedness Value
Hypothesis),并结合Nida(1964)
[②]的“功能等效原则”(Functional Equivalence
Principle)发展等效翻译论为“语用标记等效翻译假说”(Pragmatic Markedness Equivalent
Translation Hypothesis),提出了语用标记等效原则(Pragmatic Markedness
Equivalence
Principle,简称PMEP)。侯教授区分并论述了“语用标记式”和“语用无标记式”,阐述了应该怎样理解“等效翻译”(equivalent
translation),认为“等效”(equivalence)是“一个模糊的近似值(proximity),即译文对译文读者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功能或目的)尽可能相近”,“等效”不是“空泛的‘效果’或‘等效’,而是语用标记价值的近似或等效”,接着提出PMEP(包括12条次则,见侯国金,2005d),并且通过具体实例检验了该原则在翻译中的“可操作性和潜在价值”(同上)。
“等效”这个词过于空泛,因此“等效翻译”也容易让人捉摸不透,若是不确定到底是什么的“等效”,那么“等效翻译”也只能是捕风捉影而已。侯教授的PMEP克服了“等效翻译”过于空泛之嫌,强调译者要注意考察原文本在措辞、修辞、风格等方面的标记性,他将“等效”确定为译文与原文标记值的等效,这就使得“等效翻译”有据可循,无论是对翻译理论还是翻译实践,都是个不小的贡献。另外,侯教授运用语用学的思想来探讨翻译问题的这个尝试,以及他为联姻语用学与翻译学所做出的这一努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钦佩的。
不过,我们在赞赏之余,也对好译文的标准问题重新进行了审视,发现侯教授PMEP的12条次则似乎有过于强调文本,而忽略译者与译入语读者之嫌。我们并不是对侯教授的PMEP进行批评,只是阐述我们在他这一构想的激发下产生的一些想法,以求教于各位大家。
2. 从《病鹘吟》英译透视语用标记等效原则
我们以侯国金教授翻译的《病鹘吟》为例,探讨该译本是怎样或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PMEP的翻译思想。
病鹘吟[③]
贾岛(779—843)
(1)俊鸟还投高处栖,
(2)腾身戛戛下云梯。
(3)有时透雾凌空去,
(4)无事随风入草迷。
(5)迅疾月边捎玉兔,
(6)迟回日里拂金鸡。
(7)不缘毛羽遭零落,
(8)焉肯雄心向尔低。
这首诗的主角是一只鹰。前六句主要表现了它往日的威风凛凛。身栖高处,云端长鸣,一方面突出它的高远,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它的孤独。“凌空”“透雾”,随风起舞则流露出其悠然的意趣。而“捎玉兔”,“拂金鸡”不仅仅是为了强调它的身手敏捷,同时也反映了它的脱俗。最后两句话锋一转,描写了它的现实处境,往日雄风不再,备受零落。尽管如此,它仍不对自己的处境低头。联系诗人贾岛的生平,一生很不得志,孤贫潦倒,宦途极艰,我们有理由认为,诗中的鹰其寓意就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诗人因自己所处的环境、所遭的命运而表露出伤感不平之情,同时又表达了自己的高远志向,超凡脱俗,以及不愿随俗浮沉。
Ode to the Ailing Falcon
By Jia Dao (779-843)
(1)
The Fair Falcon fresh from a flight
back to her high residence
(2)
Before hovering with that lofty whistle
about her cloud-stairs;
(3)
Our tarse shuttles thro fogs till she
reaches the acme some moments,
(4)
Then above undergrowth enjoys the
buoyancy of winds and airs;
(5)
Swiftly the princess for spree by
moonside takes a hare moon-pale;
(6)
Upon a hesitation she finds herself
stroking the sun and a rooster –
(7)
Behold her fair feather, now alas,
fallen close to a pitiable wither!
(8)
Drooping low, our gone hero forbears
her true being and her tail.
不难看出,原文与译文的感情基调基本相符,都是以病鹘自比,托物言志,因此文体风格上基本等效。同时这也说明译者是在熟悉原文作者认知环境的情况之下才开始下笔翻译的。
语音效果上,原诗是一首典型的七言律诗,在格律上有一定的要求,就是逢偶句压平声韵,并且一韵到底,中间不换韵。《病鹘吟》原文中,(2)、(4)、(6)、(8)句押/i/韵,且“梯,迷,鸡,低”皆为平声,中间没有出现其他韵,因此原文的标记性很强。再看译文,译者没有束缚于原诗的严格韵律,原因在于,汉语、英语在语音规律上相差迥异,汉语是声调语言,而英语是语调语言或重音语言。因此译者采用自然的格律形式,译诗韵律基本上为AAAABCCB,(1)、(2)、(3)、(4)句押/s/韵,(5)、(8)句押/eil/韵,(6)、(7)句押/ə/韵。其标记值略弱于原文,但基本上近似于原文的语音效果。另外,比较原诗与译诗的第一行,我们发现,译者增译了“fresh
from”(刚刚从)。我们认为,译者之所以增译这层原文没有的意思,是出于诗歌语音效果的考虑。原诗的语音效果无法完全再现,因此译者又选择了这一补救措施,译诗第一行中Fair,Falcon,fresh,from,flight押头韵/f/,属于修辞的一种,译者希望以此来弥补损失的标记值。
书写效果上,原诗是一首典型的七言律诗,共八行,每行七个汉字,这是中国古代诗歌的一种形象美,讲究工整对仗,标记性强。译文也是采用诗体,尽管无法完全再现原文工整对仗的标记值,但是译文也是力求做到了每句话的长度基本一致。可见译者在翻译时是充分考虑到原诗在书写效果上的标记值的。
句式结构上,原文除了(1)句,由“俊鸟”做主语外,其他各句均省略了主语,出现零回指现象,这种表达方式是汉语里经常出现的,属于无标记。而对应的译文里,译者或者补充人称代词进行回指,如:(1)…
her high residence;(2)… her cloud-stairs;(3)… she reaches…;(6)… she
finds herself…;(7)… her fair feather…;(8)… her true being and her
tail,或者补充名词做主语,如:(3)Our tarse shuttles…;(5)… the princess…
takes…;(8)… our gone hero
forbears…。英语由于受其语法规则的制约,因此相应的成分(如主语)是不能省略的,另外,这也是造成回指照应在英语里比较常见的原因。这种句式结构在英语里属于无标记式,因此,在句式结构上,译文的标记值等效于原文。
语篇结构上,原文的语篇结构特色为:高处(高处栖)+低处(下云梯);高处(凌空去)+低处(入草迷);月边+日里;原因(毛羽遭零落)+结果(雄心向尔低)。另外,(5)、(6)两句中,日和月是大小的对比,玉兔和金鸡则是雅俗的对比。从整体上来看,全诗每两句构成对偶句,在语篇上产生对比之效。这种安排不可能是巧合,应该是原作者为达到较好的连贯效果,深思熟虑特意为之,因此标记性强。译诗中,从总体上看,译者基本上沿袭了原诗的结构特点。尽管原文的对偶修辞格在译文中没有得到体现,但这完全是因为英汉语在结构上有些差异。原文七言律诗的结构为对偶修辞格的运用创造了条件,而对应的英语自由诗体则不能在对偶修辞格上做过分的要求。即便如此,译文的结构依然能够产生原诗中的对比之效,且在连贯效果上并不比原文差。译者在译诗中创造了两种对比关系,跨句对比及句内对比。我们先看跨句对比。首先,译诗前三句中,high,hovering,lofty,cloud-stairs,fogs,acme等词是对鹰身居高处的描写,同时也喻指鹰的高贵不凡,这与第(4)句的undergrowth(下层灌木)形成对比。译者用“above
undergrowth”来说明鹰是居于草木之上的。一方面,高处的鹰与低处的灌木丛是对比;另一方面,高贵的鹰与低贱的灌木丛也是对比;其次,诗的前四句中,high,hovering,lofty,cloud-stairs,fogs,acme,above
undergrowth是往日的“高”,与第(8)句的“Drooping
low”,现如今的“低”形成对比,同时也是往日身份的“崇高”与现在的“低贱”进行对比;第三,(5)句的Swiftly(轻快)与(6)句的“Upon
a
hesitation”(迟缓)形成对比;第四,与原诗一样,(5)句中的moonside与(6)句中的sun,是日月的大小对比,而“hare
moon-pale”与rooster则属雅俗的对比。接下来看句内对比。(7)句中的“fair feather”与“a pitiable
wither”,以及(8)句中的“our gone hero”与“her true being and her
tail”都是属于(过去的)“高贵”与(现在的)“低贱”的对比。总体上来看,译文主要是刻意言谈的“高低”对比以及寓意言谈的“高尚、高贵、崇高”,跟“低下、低贱、低微”的对比。可以看出,译者并未束缚于原诗作者创造对比的方式,而是以变通来顺应英语语篇结构,同样产生了等值的对比和连贯效果,因此与原文基本近效。
接下来我们分别从措辞和修辞两个方面考察译文与原文的等效情况。
关于诗歌题目的翻译,“病”字被翻译成了ailing。笔者认为,原诗中的“病”并不局限于“生病”的意思,兼有“失意,陷入窘境”的隐含之意。译者很好地抓住了这一隐含之意,并译为ailing(有“境况不佳的,面临困难的”之意),使得译文给读者产生的联想意义近似于原文(试比较sick,很难让读者联想到“失意,陷入窘境”这层含义),因此译文的标记值与原文几乎相等。同样地,原文作者用“鹘”而不用“鹰”,必定是因为这里描写的“鹘”是与普通的“鹰”不同的,译者意识到原作者的这一用意,因此对等地以falcon而不是eagle来译之。不常见的falcon更能够使读者意识到诗里描写的绝不是普通的eagle。
(1)句中用“俊鸟”来指称题目中的“鹘”。尽管原诗并没有交代这只鹰是雄是雌,但是在默认的情况下,人们认为雄性动物要比雌性动物更加雄伟,既然这里描写的是一只曾经威武的鹰,那么判其为雄性无可厚非,为无标记。再看译文,译者将其译为“The
Fair Falcon”,且下文中频频出现she,her等词,说明译者将其视为雌性,标记性很强,高于原文,岂非不等效?
另外,(1)句中的“投”字,有“从高处往低处”的意思,虽然“还投”就是“飞回来”的意思,但“投”字却暗示了飞回来的方式(从高处飞回来),与普通的“飞”有所不同,因此标记值较高。相比之下,译诗则略去这一层意思,以flight译之,略显普通,标记值不及原文。
(2)句的“戛戛”二字,属于拟声,是个修辞,对应的译文虽没有再现这一修辞的标记值,但该句中“lofty
whistle”属于移就,译者通过创造这样一个不同的修辞格来补值。
(3)句中的“凌”字,标记性强,有“上升、升腾”的意思,高度凝练和概括。译文以“reaches the
acme”译之,虽然丧失了原文高度概括的标记值,但是“reaches the
acme”属于夸张,译者这里进行了变通,以夸张这一标记值进行弥补。
(4)句“入草迷”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格,对应的译文以“enjoys the buoyancy of winds and
airs”等效再现了该辞格。
(5)句中的“玉兔”是为了凸显鹰的不俗,因此标记性强,相应的译文为“hare
moon-pale”。首先,译者用hare不用rabbit,原因在于,原诗中前几句描写的是鹰的往日雄风,雄鹰必然是捕杀兔子的,既为捕杀,那就应该是野兔(hare)而非家兔(rabbit),因此hare更等效于原文。另外,光是hare一个词是不足以等效于原文的“玉兔”的,译者在hare后面加了moon-pale,而非jade或white来译“玉”,是因为英美人未必明白“Jade
Hare”的真正意思,且white又太过普通俗气。另外,我们注意到,moon-pale是作为形容词来修饰hare的,按道理说英语里形容词一般都是放名词前的,这里moon-pale却放在hare的后面,倒有点像法语的表达方式。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在诺曼征服后,英国的上层阶级都是说法语的,而只有下层阶级才说英语,因此moon-pale这一表达更加突出了鹰的高贵不俗,其标记值高于原文。
(6)句的译文中,出现了一个原文中没有的修辞格,拈连,“stroking the sun and a
rooster”。上文提到,sun与(5)句中的moonside属于日月的大小对比,突出sun的高大。本来,rooster与(5)句的“hare
moon-pale”是俗与雅的对比,但是这里拈连的效果就在于sun的高大使得略显俗气的rooster也变得不俗。而且,这一修辞格在凸显rooster不俗的同时,也暗示了捕杀rooster的鹰的不凡。这里标记值是高于原文的。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侯国金教授的译本在很大程度上是在PMEP指导下的结果,充分验证了PMEP对等效翻译实践的指导性。但是我们却也发现一些例外。如:为什么侯教授要把无标记的雄鹰译成雌鹰?为什么原文中“投”字的强标记值没有在译文中得到体现?为什么要在(6)句的译文中加拈连这一修辞格?为什么要使用“hare
moon-pale”,使译文的标记值高于原文?
难道这些例外都是侯教授大意为之,应判为误译?我们认为,这些例外是有意为之,这也间接说明只是按照PMEP来翻译并不一定能够保证一个好译文,因此翻译时,侯教授必定考虑了PMEP内没有包含的其他因素。
3. 文本、译者、译入语读者间的张力
“翻译是一种跨语言的两轮交际活动。第一轮:原作者是交际者,译者是受体;第二轮:译者是交际者,译语接受者是受体”(赵彦春,1999)。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要同时考虑原文(原作者),译者,译入语读者这三个因素。任何只考虑其中一项的翻译理论都是不全面的。我们认为PMEP对翻译实践的指导略显乏力,究其原因在于只考虑到文本对翻译的重要性,而忽视了译者和译入语读者也是翻译需考虑的因素。
3.1 译者的创造性
意义是“基于身体经验的”,是“主客体之间互动的结果”(王寅,2006:58)。这里的“主体”就是指人的主观意识,而“客体”是指客观世界。翻译是一个将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意义以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过程,因此,必然涉及到对意义的理解。既然人们对意义的理解是基于自己的体验,那么翻译就不得不考虑译者的因素。
Lakoff & Johnson(1980:230)
[④]强调“理解来自互动”,认为“意义不仅取决于理性知识,而且还取决于自己的过往经验、价值、感情和直觉”。这一“互动”的观点,“强调了人在认知自然世界过程中可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王寅,2006:299)。我们可以将翻译过程中,译者对文本语义的理解看成是译者与文本的一种互动,译者若要理解文本的意义必然会联系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体验。由于每个人的涉身体验不尽相同,因此,不同的译者对于同一文本语义的理解也会存在差异,翻译出的译文也会打上译者主观能动作用的烙印。
例如,关于《病鹘吟》原文的最后两句,“不缘毛羽遭零落,焉肯雄心向尔低”,侯国金教授的理解就与笔者不同。根据侯教授的译文,他是将原文两句理解为因果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毛羽零落,“我”怎会轻易屈服。但是笔者的理解却是让步关系:尽管自己身处窘境,但仍怀揣远志,不会向自己当前的境况低头,不愿随俗浮沉。之所以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原因就在于笔者与侯教授在文化背景和涉身体验上存在诸多差异,而我们的理解又是基于各自的体验之上的。谁的理解是原诗作者的真正意图?孰对孰错?笔者认为没有孰对孰错之分,考察谁的理解是原诗作者的真正意图也没有意义。因为,我们无法按照原诗作者的涉身体验来进行理解,我们只能依照自己的体验进行推测,因此,我们的理解过程势必要带上主观创造的色彩,忠实于原文的意义也只能是忠实于我们基于自己的体验所推测出的原文意义。所以,忠于原文,只能是相对的“忠实”,因为无法脱离译者的主观创造性。
翻译本身就是一种再创造。强调等效翻译并不意味着译文不能体现译者的创造性。前文中我们提到,等效不是绝对的,是“一个模糊的近似值”(侯国金,2005d)。若一味地追求绝对的等效,难保不陷入悲观的不可译论,因为有些言语表述确实很难完全等效地译出。既然完全等效只是一种理想,那么近似到何种程度才为等效?我们认为,近似的程度/空间,离不开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涉及到译者的变通和调控策略,因此也离不开译者的创造性。
上文提到,对于原诗每两句对偶的结构,侯教授采取的是顺应英语结构特点的方法,表面上看似不等效,但最终译文实现了原文的对比和连贯效果,因此属于变通之后达到的等效。我们认为这种变通的方式是译者的主观创造性使然。汉语和英语这两种语言,对语篇结构的安排有不同的要求,同样的语篇结构在汉语里能够达到很好的连贯效果,在英语里却未必如此。我们相信《病鹘吟》原文中,诗人之所以采用“高处(高处栖)+低处(下云梯);高处(凌空去)+低处(入草迷);月边+日里;原因(毛羽遭零落)+结果(雄心向尔低)”这种安排,以及运用对偶的修辞格是为了达到好的对比和连贯效果,但是,若一一对应地将其转成英文,语篇结构上是一致了,但能收到同样的效果么?因此,译文进行变通,以符合英语结构特点的表达方式创造另类对比,主要是刻意言谈的“高低”对比和寓意言谈的“高尚、高贵、崇高”,跟“低下、低贱、低微”的对比,所达到的效果与原文并无太大差别,因而等效于原文。
许渊冲先生的翻译“竞赛论”,强调的正是译者的创造性,译者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使译文胜过原文。我们经常发现有些译作(至少是个中一些词语)甚至比原文更胜一筹,这正是译者创造性发挥的结果。《病鹘吟》译文中至少有三处标记值高于原文。一处是译者将“俊鸟”译为“The
Fair Falcon”,即原文是雄鹰,而译文译成雌鹰。另一处是将“玉兔”译为“hare
moon-pale”,还有一处是译者在(6)句中增译了拈连这一修辞格。
第一处充分体现了译者是将翻译作为一种再创造,既为创作,译作中定会体现出译者自己的风格与个性。笔者曾就将“俊鸟”译为“The Fair
Falcon”这一问题,请教过侯教授,他的回答是,他英语写作中表示中性的人称代词是she,而不是我们大多数人默认的he。另外,他还说,即使原文的鹰是雄性的,翻译成雌性又有何妨。关于这点,他给出了两个理由。首先,she突出了女性中心主义,跟女权解放思想、翻译研究文化派的女性凸显思潮,以及语用学家D.
Wilson等的做法是一致的。其次,据他所知,在动物界,雄性动物的职责是捍卫自己的领地,而负责捕食猎物的通常是雌性,所以他觉得集雄性和雌性特点为一身的鹰更有魅力,因此,他将这只鹰译为雌性,既有雌性动物本身的特点,又表现出雄性的威猛。这样看来,将雄鹰译成雌鹰一方面是译者的偏好使然,另一方面也是译者为产生出标记值高于原文的译文所进行的创造。而且,“The
Fair
Falcon”从效果上看胜于原文的“俊鸟”。印象中,一般只有专有名词才会首字母大写,这里译者采用这种书写形式,想必是要突出鹰与生俱来的脱俗。此外,诗中鹰这一“大鸟”必然不同于一般的“小鸟”,如:麻雀、鸡、鸭、鹈鹕、鹦鹉等,译者使用大写,也暗示了一般的“小鸟”与鹰这一“大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原文的“俊鸟”似乎并无法达此二效。
第二处以“hare
moon-pale”译“玉兔”以及第三处增设的修辞格拈连也都是译者创造性的结果,上文中已有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由此可见,译者的创造性贯穿于翻译的始终,从对原文意义的理解到译者动手翻译。因此,译者的创造性是翻译中必须予以考虑的因素。
3.2 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
Sperber & Wilson(1986:172-73)
[⑤]认为“对语义的表达和解释,必须与其他事物发生关联,是在与他物的关联之中进行的”。翻译,作为一种将原文意义传达给译入语读者的重要手段,必然牵涉到对语义的表达和解释,因此,必须考虑到“与他物的关联”。那么,翻译这一过程到底是什么与什么关联呢?
根据关联理论(Relevance
Theory,简称RT),“理解话语的过程是认知环境中的旧信息和交际过程中的新信息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人们在理解话语时通常选择与自己的认知环境有关联的理解”(何兆熊等,2000:189-90)。翻译实际上是译者通过译文与译入语读者进行交流的过程,若要让译入语读者理解译文,那么译者必须设法使译文与译入语读者的认知环境相关联。
S &
W提出了最佳关联设想,“最佳关联是听话人为处理说话人发出的刺激信号时所希望获得的”(同上:200)。也就是说,在交际中,听话人希望说话人提供与自己的认知环境最相关联的信息。那么,在翻译这样一个译者与译入语读者交流的过程中,译者作为说话人必须考虑译入语读者这一听话人的认知期待,考虑到其对译文的可及性,提供的译文(即信息)要与译入语读者的认知语境呈现最佳关联,即对其是可接受的。若译者的译文与译入语读者的认知语境不关联或关联度不够,那么对方可能无法准确理解或者根本无法理解译文,这就造成了失败交际,也即译入语读者接受不了该译文。
在上文对《病鹘吟》英译的分析中,我们发现有几处的翻译是译者充分考虑译入语读者的认知语境/可及性的结果,而非PMEP使然。
译者心安理得地放弃了原诗中七言律诗工整对仗的形象美以及严格的韵律,而采用译文所体现的比较自由的诗体和押韵风格。这种自由形式正是译入语读者所熟悉的,符合他们的认知期待。从RT来看,译者是先对译入语读者的期待进行理想化的语境假设(自由的诗体及韵律更符合英美读者的期待,更容易接受),然后进行语码选择(选择自由的诗体及韵律)。
对于“投”字的翻译,译文的标记值不及原文,这是译者考虑译入语读者可及性的结果。这个字在原文中高度概括,表达的并非字面义而是另有隐含。在英语中,很难找到一个单词能准确地涵盖“投”在原诗中的意思,即英语中没有对等体,因此译文中将这个字的意思直白话,译为flight。语效或标记值是不及原文了,但从RT来看,这是译入语读者可接受的。相反,若硬是用一些标记性强的,译入语读者不熟悉的词来译之,那么他们在理解的过程中势必要耗费过多的心力,即便如此,他们也未必能够准确理解。
另外,对于“玉兔”这个词的翻译,译者也是考虑到了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上文提到,英美读者未必真的理解“Jade
Hare”是什么意思,他们可能不了解玉兔在中国所能产生的联想意义。若这样译,就不符合他们的认知语境,无法从“Jade
Hare”联想到“高贵脱俗”。但moon在英美人的认知语境里是与“高贵”关联的,以“hare
moon-pale”译“玉兔”符合译入语读者的认知期待,因此译文读者更容易理解原诗作者意欲表达的意涵。
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是翻译中必须考虑的因素,翻译的目的就是要将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传递给译入语读者,如若其接受不了或不理解/误解该译文,那么就失去了翻译的意义。
3.3 文本、译者、译入语读者间的张力
我们强调翻译要考虑译者的创造性和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PMEP中强调的文本,否认译文忠实并等效于原文的重要性。我们认为,文本、译者、译入语读者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因素,并不是选择其中一个就必须舍弃另外两个。
若一味地只重视文本,译文是可以做到与原文的等效,原文的风格也得以再现,但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个性、创造性就显得无足轻重,甚至遭到抹杀,这似乎与翻译这一再创造过程的理念相悖,而且,等效的译文就一定是译入语读者可接受的吗?若译文不符合译入语读者的认知期待,一样不可接受,杨译版的《红楼梦》之所以在英美国家没有霍译版的流行,主要原因就在于前者没有考虑英美国家读者的认知期待。
若只强调译者的创造性,那么这个创造性的“度”到底该怎样把握?常言道:“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是译者过分发挥创造性,其译本可能胜过原文,但是值得思考的是,这还是对原文的翻译吗?与其说是翻译,倒不如说是改写/创作。既为翻译,就要尊重原作者,切不可过分创造,任意发挥。歌德在形容写格律诗时,说“带着镣铐跳舞”。翻译又何尝不是呢?另外,若不考虑译者的可及性,就算是再好的译文,再具有创造性,译入语读者不可及,那也是徒劳。
倘若翻译只考虑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又会如何?为了使译入语读者接受译文,让原文过度迁就译入语而牺牲原文的特色和译者的创造性,这可能会造成原文特定文化因素的遗失,同时将译者置于被动地位。如:George
B.
Shaw的戏剧
Pygmalion,有人将其译成《卖花女》。原名
Pygmalion本身蕴含着一个希腊神话,若是译成《卖花女》,的确能为中国读者接受了,但是从这个译文中看不出原文包含的文化内容,且不说这种翻译具不具有创造性,单是说其等效于原文都有失偏颇。试问原文的特色标记值缺省了,还怎么能称得上是等效于原文呢?此为一处不妥。另外,这一译名似乎不具新意,作为题目不太适合,译者根据小说内容确定这一翻译,并未充分发挥创意,因此略显被动,此为二处不妥。
我们认为这三个因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是相互制约的关系,三者在翻译中缺一不可。译者要以原文本为准绳,使译文尽量等效于原文,在适当的情况下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使自己的译文略胜于原文,同时考虑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使译文尽量符合译入语读者的认知期待。我们认为在标记值上略高于原文,并且被译入语读者接受的译文为好译文。因此,译者在PMEP的指导下进行翻译时,要适当地考虑自己的创造性和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
4. 结语
好译文的标准何在?等效于原文?富有创造性?为译入语读者所接受?都是,却都不是。三者都是好译文标准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却又都不可独自充当好译文的标准。在翻译中,文本,译者,译入语读者三者之间存在张力,相互制约。上文中对侯国金(2005a-e,2008)的PMEP进行了简评,首先以侯教授翻译的《病鹘吟》为例,探究该译本是如何体现PMEP的翻译精神,不仅证明了PMEP能够很好指导等效翻译的实践,同时也发现PMEP对于某些翻译现象不具解释力。据此,我们重新审视好译文的标准,发现PMEP无法解释的翻译现象可以从译者和译入语读者角度寻求解释力。因此,我们认为,好译本不仅仅体现在标记值等效于原文,同时还在于译者的适度创意以及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
拙文并无意批评PMEP,只是在对该理论构想进行思考之余,对好译文的标准这一问题进行的再探讨。PMEP对翻译实践的指导是毋庸置疑的,拙文也通过分析侯教授翻译的《病鹘吟》证明了这一点,只是我们在以PMEP作为翻译准则,力图实现译文与原文标记值等效的同时,切不可忽略译者的创造性和译入语读者的可及性。笔者的观点必有值得再思和商榷的地方,仅求教于大方。
* 本文在侯国金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衷心感谢!
基金项目:*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语用翻译学:寓意言谈翻译研究”(12BYY01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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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off, G. & M. Johnson. 1980.
Metaphors We Live B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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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rber, D. & D. Wilson. 1986/1995/2001.
Relevance:
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M]. Oxford: Blackwell.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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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形美、音美、意美。
[②] 转引自侯国金(2005e)。
[③] 原文及译文引自侯国金(2014:151,152)。原文及译文的序号为笔者所添。
[④] 转引自王寅(2006:301-02)。
[⑤] 转引自何兆熊等(200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