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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税事拾遗之九为齐难故作丘甲

2020-08-01 13:10阅读:
《左传》税事拾遗之九
为齐难故 作丘甲
《左传》税事拾遗之九为齐难故作丘甲 《左传·成公元年》记载:为齐难故,作丘甲闻齐将出楚师。夏季,在赤棘结盟。冬,臧宣叔令修赋、缮完、具守备,曰:齐、楚结好,我新与晋盟,晋、楚争盟,齐师必至。虽晋人伐齐,楚必救之,是齐、楚同我也。知难而有备,乃可以逞。

译文:
鲁国为了防备齐国入侵,定出“丘甲”的制度。鲁国为了防备齐国入侵,定出“丘甲”制度。鲁国听说齐国将要率同楚军前来进攻,夏季,(臧孙许和晋景公)在赤棘结盟。
冬季,臧宣叔命令整顿军赋、修治城郭,完成防御设施,说:“齐国和楚国结成友好,我国最近和晋国订了盟约。晋国和楚国争夺盟主,齐国的军队一定会来攻打我国。虽然晋国进攻齐国,楚国必然去救它,这就是齐、楚两国一起与我为敌。预计到祸难而有所防备,祸难就得以解除。”
解析
东周(春秋) 鲁作丘甲(公元前590年)
公元前590年,辛未,周定王十七年,鲁成公元年,齐倾公九年,晋景公十年,秦桓公十四年,楚共王(亦书龚王)元年,宋文公二十一年,卫穆公十年,陈成公九年,蔡景公(景侯)二年,曹宣公五年,郑襄公十五年,燕宣公十二年,许灵公二年,邾定公二十四年,杞桓公四十七年,纪平侯元年,莒渠丘公十八年,滕文公十年
  “丘甲”,春秋时鲁国按田亩征收的军赋。
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认为,这是因为当时鲁宣公刚去世时,正在服丧之期,而成公君臣都无悲痛之情,反而张皇自大,制定按丘征收军赋的税法。刘向则认为是因为当时鲁成公年幼,朝政萎靡不振引发的。
《春秋》:“三月,作丘甲。”
“丘甲”,古代军赋制度四丘为甸,每甸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鲁成公因齐难,临时增征甲士,改为每丘出一人,称为丘甲。范文澜先生认为,“作丘甲就是一丘出一定数量的军赋,丘中人各按所耕田数分摊,不同于公田制农夫出同等的军赋”。“作丘甲”是继“初税亩(前594年)”之后鲁国赋税制度的又一变化。杜预注曰:《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甸所赋,今鲁使丘出之,讥重敛,故书。
《左传•成公》:“为齐难故,作丘甲。”三月,鲁国作丘甲(作丘田)。鲁国这么做是为了防备齐国入侵杜预注曰:前年鲁乞师於楚,欲以伐齐,楚师不出,故惧而作丘甲。
《公羊传•成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丘甲也。”其意是为什么记载这件事?为了谴责。谴责什么?谴责鲁成公开始实行丘甲制度。
《谷梁传•成公》:“作,为也。丘为甲也。丘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丘作甲之为非正何也?古者,立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夫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也就是说,作是制做的意思,让丘里的百姓做铠甲。做铠甲是国家的事,让丘里百姓做铠甲是不对的。为什么不对?古时候,立国封家,各种职官都具备,农夫工匠都各有自己的职责,共同事奉君王。古时有四种百姓。有读书人,有商人,有农夫,有工匠。那铠甲,不是人人都能做的,让丘里百姓做铠甲是不对的。
《世界全史•第013卷•世界古代中期军事史》:“西周赋税不分,至春秋,赋税分离,用之于军为赋,用之于政称税。春秋前期,兵卒战时向国家领取兵器、马匹,军粮自备,国家可能向国人征收车、马,故尚无正规的军赋制。军赋成制,约在春秋中期以后,其标志是军赋摊入户及其土地收入。当时军赋数目,据《司马法》载:甸为征收单位,一甸576户,出车1乘、马4匹、牛12头、甲士3人、徒兵72人。即一乘之兵员、装备(《左传.成公元年》引)。
  不过,各国为扩大军赋,都先后改革,大大突破了此数。如鲁“作丘甲(公元前590年),以丘为征收单位,一丘144户,交原一甸应出之赋,赋量增加近3倍。楚、郑等国也采取措施,把军赋摊入土地,增加赋量。”
鲁令一丘出一甸之赋,无端增加四倍,此说甚不合理。姑且不论人民不胜负担,即以事实而论,鲁本有二军,若此时征收军赋四倍,即将扩充为八军,何以直至哀公十一年始'作三军'?其后多位学者均于此说有所纠正,或者谓只增赋三分之一,或者谓只增赋四分之一,然皆推测之辞,并无确证。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云:'就是一丘出一定数量的军赋,丘中人各按所耕田数分摊,不同于公田制度农夫出同等的军赋',视为军赋改革,且与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联系,此说较为合理。
这年,臧宣叔(臧孙许)命令整顿军赋(实施“作丘甲”之政令)、修缮城郭,完善防御设施。面对齐、楚结好,鲁国新近和晋结盟晋、楚争,齐师必至。一旦晋人伐齐,楚必救它,到时就齐、楚一起与鲁国为敌。预计有难而做防备,才可以解除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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