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运动会,原名为英帝国运动会(British Empire Games),始办于1930年,每四年举行一届,与奥林匹克运动会相间举行,限英联邦成员国或其附属国及地区运动员参加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
早在1891年,英国人J·A·库珀就曾在《泰晤士报》上撰文,提议将宗主国和各自
治领地之间的运动会固定下来,成为有组织的竞赛活动。该建议后来受到重视。从1911年起,英国宫廷开始为获胜队颁发帝国杯,使运动会初具英帝国运动会的雏形。1926年,各自治领地的全权地位得到明确,为英帝国运动会的举办奠定了政治基础。1928年,在阿姆斯特丹会议上,担任加拿大奥运会代表团田径队官员的M·M·鲁宾逊提出举办英帝国运动会的建议得以通过。1930年,首届英帝国运动会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哈密尔顿市举行。来自澳大利亚、百慕大群岛、英属几内亚、加拿大、英格兰、爱尔兰、纽芬兰、新西兰、苏格兰、南非和威尔士的4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滚木球、拳击、赛艇、游泳(含跳水)和摔跤6个项目的比赛。第二届英帝国运动会于1934年在英国伦敦举行,印度、罗得西亚和牙买加首次参赛。自本届起,女子项目被列入运动会。 运动会自创办以来,除1942年和1946年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停办外,一直每四年一届如期举行。但运动会的名称几经变动:前四届(1930~1950年)称为英帝国运动会(British Empire Games);第五至八届(1954~1966年)称为英帝国及联邦运动会(British Empire and Commonwealth Games);从1970年第九届起更名为英联邦运动会(British Commonwealth Games);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