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准确、综合地评价学生表现,奖优罚劣、激励上进,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健康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公式
学生综合测评积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5%,德育成绩占15%。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积分=学习成绩×85% 德育成绩
二、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1、学习成绩计算公式
学习成绩(每学分平均成绩)=
2、学习成绩按考试成绩计算,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
3、五级分制课程的成绩按以下标准换算:
优秀:95分 良好:85分 中等:75分 及格:65分
不及格:50分
4、参评学期没有选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需修学分数,所缺学分课程成绩按零分计,成绩不合格的课程按补考前成绩计算。
5、毕业生最后一学期的学习成绩由该学期所学课程的学分平均成绩和毕业设计成绩组成,二者之间的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三、德育成绩计算方法
德育成绩 = 德育基础分 德育加减分
(注:德育成绩最高分为15分,最低分为0分)
1、德育基础分评定标准
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主要从以下十项(每项满分为0.5分)进行评价:
(1)政治态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2)思想品德: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任劳任怨、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集体观念: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上课无迟到早退、无考试作弊和作业抄袭现象;
(5)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秩序,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6)团结助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为同学服务;
(7)文明礼貌:尊敬师长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准确、综合地评价学生表现,奖优罚劣、激励上进,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健康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公式
学生综合测评积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5%,德育成绩占15%。计算公式如下:
二、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1、学习成绩计算公式
学习成绩(每学分平均成绩)=
2、学习成绩按考试成绩计算,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
3、五级分制课程的成绩按以下标准换算:
优秀:95分
4、参评学期没有选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需修学分数,所缺学分课程成绩按零分计,成绩不合格的课程按补考前成绩计算。
5、毕业生最后一学期的学习成绩由该学期所学课程的学分平均成绩和毕业设计成绩组成,二者之间的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三、德育成绩计算方法
德育成绩 = 德育基础分 德育加减分
(注:德育成绩最高分为15分,最低分为0分)
1、德育基础分评定标准
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主要从以下十项(每项满分为0.5分)进行评价:
(1)政治态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2)思想品德: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任劳任怨、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集体观念: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上课无迟到早退、无考试作弊和作业抄袭现象;
(5)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秩序,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6)团结助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为同学服务;
(7)文明礼貌:尊敬师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