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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常见“三违”行为一百条

2015-01-22 13:00阅读:
一、一通三防方面常见“三违”行为:(共16条)
  1、局部通风机安装不合理,无“三专两闭锁”,无双风机双电源的。
2、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汇报,脱岗、睡觉、假检、漏检的。
3、通风系统内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风、循环风、微风、扩散风、老塘通风,或一台局部通风机供多头作业的。
4、损坏通风设施的。  
  5、井下通风巷道出现积尘堆积的(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mm)
  6、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的;破坏监测设备、设施的;私自调整监测传感器;监测传感器不按期标校的。
  7、故意甩掉风电、瓦斯电闭锁的。
  8、井下地点无风作业的(含局扇停风不撤人)
9、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  
10、突出煤层发生突出预
兆而继续作业的。
  11、瓦斯超限仍组织作业的。
  12、井下一组风门能同时打开或应设闭锁而没上闭锁的;或闭锁失效的。
13、爆破作业地点或运煤转载点无防尘喷雾洒水设施的。
14、防火灌浆管路及抽放管路不及时接设到位的。
15、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
16、掘进工作面出现无计划停风的。
二、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三违”行为:(共34条)
  17、地面各生产地点在起吊重物、高空作业等危险性比较大的地点工作时,无安全措施的。
18、井下运行的机车、矿车、皮带进行扒、蹬、跳的。
  19、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
  2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的。
  2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未加防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的。
  2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签发合格证的。
  23、擅自在井下拆卸矿灯或发放不完好矿灯的。
  24、井下电气设备未按规定设置保护接地的或破坏保护接地装置的。
 25、机车运行中,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或站在车外、车上操作的。
  26、人车运送人员的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的。
  27、乘车人员将不准随身携带物品随身携带,或将身体露出车外者。
  28、违反斜巷“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擅自闯红灯不听劝阻的。
  29、小绞车地锚不牢或损坏、回柱绞车未安装防护网;或四压两戗不全不牢固进行作业的。
 30、停送电未严格执行工作牌和操作票制度,无牌停送电的。
  31、随意调整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的。
32、不使用保护,强行送电的。
33、使用钢丝、铁丝或其他导电材料代替熔断丝的。
  34、使用不规范的销轴、钢丝绳连接矿车的。
35
、用皮带运送设备、物料的(不含能运送物料的皮带)

  36、清扫运行中的皮带机滚筒货的,皮带机运行时捡取任何物件的。
37、井下带电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的。
  38、装车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照标准进行捆车的。
39、未按照规定使用挡阻车装置的;闭锁失灵的。
40、未按照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开关的。
41、电钳工检修作业不停电、闭锁、挂牌的微执行停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检修作业未履行“实名制”,不符合“谁检修、谁挂牌”的。
  42、电气检修作业无人监()护的。
  43、电气开关、设备失爆的。
  44、甩掉机电设备保护装置运行的;开关内部整定值与标志牌不符的。
  45、电气设备淋水洗尘的。
  46、电工检修作业时未使用标准验电工具、放电工具的。
47、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超限进行作业的。
48、 不带电放车或放飞车的。
49、井下流动电钳工未佩带便携检测仪的;开盖前未检查瓦斯;检修或放电过程中未实时监测环境瓦斯浓度的。
50、皮带运输机保护失灵的;机头机尾未按照标准固定的。
三、放炮管理方面存在的“三违”行为(共8条)
51、放炮员放炮作业未自联自放、短线放炮、明炮、糊炮的。
 52、领用的炸药、雷管存放在同一容器内,炸药、雷管乱扔、乱放或丢失的。当班剩余的雷管未送回爆炸材料库而私自藏匿的,或偷盗雷管、炸药的。
  53、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炮眼内发现异常进行装药或爆破的。
  54、爆破前,班组长未亲自布置专人按规定设警戒,警戒点不挂警戒牌、不设警戒绳的。
  55、未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的。
  56、放炮距离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
  57、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五人联锁放炮制”的。
58、私藏、私埋、乱扔、乱放或转借()他人使用雷管、炸药的。
四、掘修工作面存在的“三违”行为:(共18条)
59大断面、三角点或地质构造带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60、炮掘架棚支护靠近工作面10m内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联锁防倒装置的。
  61、炮掘工作面爆破崩倒、崩坏支架未先进行修复的。
  62、掘修工作面作业时,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或“先支后回、先外后里、先上后下、先近后远、先顶后帮”支护原则的。;
  63、掘进工作面在揭露老空前,未制定措施或未严格按安全措施施工的。
  64、掘进工作面上下山掘进时,未按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的或有防跑车装置不正确使用的。
  65、掘进机司机在开动掘进机前,未发出信号,未检查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情况就开汽的。
  66、综掘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未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未切断电源和磁力起动器的;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的。
  67、修复独头巷道时,不严格执行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或人员直接进入维修地点以里作业的。
  68、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综掘面50m,炮掘面20m,未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的;施工单位接到贯通通知书后,未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的。
  69、掘进工作面拉门或贯通前,对电缆、管线、设备未采取保护措施的。
  70、涉及顶板作业无人监护的;在空帮空顶、浮石伞檐下作业或违章进入采空区(老塘)作业的。
  71、平巷掘进断面大于12m2或上山掘进不采取迎头护帮措施的
  72、掘进工作面不及时前探支护的。
  73、掘进工作面未采取湿式凿岩的。
  74、掘进机不正确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的。
  75、超负荷挂车或用非标准件挂车的。
  76、耙斗机未按照规定稳固的;耙斗不按照标准连接的;滑轮、保护绳不标准使用的。
五、采煤工作面存在的“三违”行为:(13)
 77、采煤机与工作面输送机未按规定安装急停开关实现闭锁的。
  78、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与现场生产不相符或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的。
  79、综采工作面压力大,煤壁片帮严重时,未及时使用护帮板的。
  80、综采工作面爆破时,未采取措施保护支架和其它设备的。
  81、采煤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岩层时,未采取爆破松动,用采煤机强行截割的。
  82、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无管理人员跟班现场指挥生产的。
  83、采煤工作面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时,没有执行强制放顶措施的。
84、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拄、座箱等大型部件时,未按安全措施施工的。
85、上下两顺支架未系防倒绳的。
  86、采煤工作面回撤、安装工作中,不坚持敲帮问顶,先支后回,打好临时支护或在无支护下空顶作业的。
87、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采取人工放顶,继续组织生产的。
  88、采煤工作面上帮作业不护帮护顶的。
  89、采煤机不正确使用内外喷雾的。
六、其他方面“三违”行为:(共11条)
9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91、跟班干部不亲临现场指挥生产工作,早升井、晚入井的。
  92、对限期整改的不安全隐患,未安排、未落实、未整改的。
  93、入井不戴自救器的。
  94、煤仓、立眼、井筒作业或超过2m以上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95、岗位人员、值班人员空岗、脱岗的。
  96、在工作岗位喝酒、睡觉的。
 97、采掘工作面无备用支护材料的。
  98、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班(组)长不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进行现场安全确认的。
  99、无措施施工或措施不能指导生产的。
100、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继续组织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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