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作者是:自执金矛又执戈
自相戕戮自张罗

《红楼梦》作者宁郡王爱新觉罗·弘晈,借石头之口说他亲历亲闻的真事隐是:“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是“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的。第七十七(晴雯被撵)回,有脂批曰:“况此亦是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与小说之离合悲欢窠臼相对。”类似这种批语,书中有几十处。所以我们赖以确立作者的解谜,就必须“追踪蹑迹”地、时序完整地、逐段对应地、破假识真地还原作者的亲历亲闻。
而认为作者只采用了寥寥无几的亲历素材来“创作”小说的论调,则是反作者(批者)种种明确交代的,更是反《红楼梦》的。这种素材论,恰是不懂作者“追踪蹑迹------实录其事”宗旨的表现。这段批语还透出,写此批的“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