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情权的名义,以言论自由民主的名义,以朋友分享的名义,艳照来到了每一个网友的身边。
我想了解一个问题,网络也好,传统媒体利用艳照吸引注意力合法吗?合理吗?道德吗?
我想既然法律没有说不允许,而且传播了也没受到惩罚,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所以应该合法。
至于媒体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想也是合理的,因为媒体认为这样做提高了眼球,提升了销量。在中国八卦消息总是能吸引最多的注意力,而且注意力还总是能持久地面向中央档部。香港主流媒体一面刊登读者指责,一面都不约而同的把这个新闻一而再作为首页特题,展开跟踪报道!
不象美国的莱温斯基事件,虽然可炒做的内容很多,一段时间内大家也是关注其中性爱细节,但主流媒体价值观还是很清楚,克林顿做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撒谎!撒谎是不能接受的治国品质,这才造成事件不断发酵和讨论的根本原因!
而艳照门发酵快12天了,我们的讨论依然关注于你全套了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无独有偶,当年台湾璩美凤风光一时也不是因为她的政治表现,也是因为她的性爱光碟,大陆不民主如此,香港半民主也是如此,台湾够民主依然是如此,这是否可以看做我们的文化中就存在一种缺陷,我们的文化中就隐私根本就认为是只要敢做就必须承受被别人看的逻辑呢?
显然我认为这种媒体行为不道德。只是短期内合法合理,终究是要管制的。
一种媒体行为是否合理,要看它是否从根本上可以促进良性社会行为产生,否则媒体就是不良行为的帮凶。
我很遗憾看到,网络媒体更愿意扮演一个平台的角色,不愿意履行媒体的义务,倡导良性行为。只要能带来流量,所有媒体都以网友自发行为的名义逃避监管的责任,除非主管部门强制命令的下来。在利益面前,他们实际上在鼓励人们只用下半身思考,而不是同时也用上半身思考。
其实这个事件有很多问题可以通过广泛引导达成一致的社会价值观念。
如果当事人同意,CGX的性爱行为可以接受吗?(我的个人观点,两相情愿,都不是错,但既然做了,就要做好一旦泄露的心理准备)
网络媒体传播新闻和图片的公众道德底线是什么?(在发达国家也晓得有的图片只能上色情杂志,我们总不能走到别人前头去了
我想了解一个问题,网络也好,传统媒体利用艳照吸引注意力合法吗?合理吗?道德吗?
我想既然法律没有说不允许,而且传播了也没受到惩罚,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所以应该合法。
至于媒体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想也是合理的,因为媒体认为这样做提高了眼球,提升了销量。在中国八卦消息总是能吸引最多的注意力,而且注意力还总是能持久地面向中央档部。香港主流媒体一面刊登读者指责,一面都不约而同的把这个新闻一而再作为首页特题,展开跟踪报道!
不象美国的莱温斯基事件,虽然可炒做的内容很多,一段时间内大家也是关注其中性爱细节,但主流媒体价值观还是很清楚,克林顿做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撒谎!撒谎是不能接受的治国品质,这才造成事件不断发酵和讨论的根本原因!
而艳照门发酵快12天了,我们的讨论依然关注于你全套了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无独有偶,当年台湾璩美凤风光一时也不是因为她的政治表现,也是因为她的性爱光碟,大陆不民主如此,香港半民主也是如此,台湾够民主依然是如此,这是否可以看做我们的文化中就存在一种缺陷,我们的文化中就隐私根本就认为是只要敢做就必须承受被别人看的逻辑呢?
显然我认为这种媒体行为不道德。只是短期内合法合理,终究是要管制的。
一种媒体行为是否合理,要看它是否从根本上可以促进良性社会行为产生,否则媒体就是不良行为的帮凶。
我很遗憾看到,网络媒体更愿意扮演一个平台的角色,不愿意履行媒体的义务,倡导良性行为。只要能带来流量,所有媒体都以网友自发行为的名义逃避监管的责任,除非主管部门强制命令的下来。在利益面前,他们实际上在鼓励人们只用下半身思考,而不是同时也用上半身思考。
其实这个事件有很多问题可以通过广泛引导达成一致的社会价值观念。
如果当事人同意,CGX的性爱行为可以接受吗?(我的个人观点,两相情愿,都不是错,但既然做了,就要做好一旦泄露的心理准备)
网络媒体传播新闻和图片的公众道德底线是什么?(在发达国家也晓得有的图片只能上色情杂志,我们总不能走到别人前头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