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书法名句简明辞典_____唐(618___907)
2013-04-25 08:23阅读:
李嗣真(?
-696),唐代书画家。字承胄,赵州柏(今属河北)人,一说渭州匡城(今属河南)入。官御史中丞、知大夫事,被酷吏来俊臣所陷。有《书后品》一篇。
元常每点多异,羲之万字不同。
——李嗣真《书后品》
这句话赞扬钟、王书法形态各异。元常,即钟繇。万字,极言众多的字。李嗣真说:钟繇每作一点多有变化,羲之每一个字各有不同的姿态。历代书家都很重视这个问题。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说:“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南宋姜夔《续书谱》中说;“又一字之体,率多有变。……右军书‘羲之’字、‘当’字、‘得’字、‘慰’字最多,多至数十字,无有同者”。明代项穆《书法雅育》中也说:“每笔皆成其形,两字各异其体。”(参见各条)与李氏所言一致。明代莫云卿《石秀斋集》中说:“钟书点画各异,右军万字不同。”则在转述李氏这句话时略有改动。
李邕(678-747),唐书法家。字泰和,扬州江都(今属江苏)人口官至汲郡、北海太守,人称“李北海”。工文,善书,尤擅以行楷写碑。书学二王,有所创新,自成面目。时称“书中仙手”。存世书迹有《麓山寺碑》、《云麾将军李思训碑》等
。
似我者俗,学我者死。
——李邕(见《频罗庵集》)
这是主张书法要写出自家面目的一句名言。“似”是指书法字体形貌的雷同。李邕说:写出来的字形貌上像我的字会显得俗气,如果完全学我昀字就会死气沉沉。他这里说的虽然只是“我”,但适用于对待一切书家的字,都只能取其所长,而不能写成一副面孔。他这样说,一方面是出于几十年书艺实践中的深切体会,他从初学王书不知变革,到后来摆脱旧习,体貌一新,正是走过了一条曲折的路;另一方面又是针对当时书坛一直以王书为正宗,一承旧习,不思创新的弊端有感而发的。
张怀瓘
唐代开元对书法家、书法理论家。海陵(今江苏泰州)人。历鄂州司马,官至翰林院供奉。工书,善真、行、小篆、八分。自负甚高,谓其真、行可比虞、褚,草欲独步于数百年间。唐吕总《续书评》称其“草书继以章草,新意颇多。”宋朱长文《续书断》列其书入能品。书论著作有《书议》、《书估》、《书断》、《文字论》、《六体书论》、《论用笔七法》、《玉堂禁经》、《评书药石论》等多种。
惟逸少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质自然,丰神盖代。
——张怀瓘《书议》
这是张怀瓘对王羲之书法的总体评价。他在前文中曾列举王献之以前的书法名家19人,并说这些人的作品“各能声飞万里,荣耀百代”,然后以此语赞扬王羲之是其中最突出的,认为羲之的作品自成一家,笔迹既遒劲又温润,形质格调自然形成,丰姿神韵举世无双。紧接此语,他还说:“且其道傲而昧薄,固常人莫之能学;其理隐而意深,故天下寡于知音。”极言王书无与伦比,高不可攀。道微,书道精微。味薄,意味清淡。在《书断》中,张氏还具体指出:羲之“尤善书,草、隶、八分、飞白、章、行,备精诸体,自成一家法,千变万化,得之神功,自非造化发灵,岂能登峰造极。”书史上,得到这样全面而崇高评价的,看来只有羲之一人。
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览之即了然。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指出好的书法都有深刻含意。张怀瓘认为,从这种“深意”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思想、志趣。这只要对作品认真观察欣赏,便可以看得明白。但在后文中他又说:“评先贤之书,必不能尽其深意。”既说“览之即了然”,又说“不能尽其深意”,说明“览之”不难,“尽知”不易。在谈到草书时,他还具体指出:“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参见该条)这说明,他已认识到,书法并不是单纯的写字,而是一门有所寄托,抒发自己思想感情的艺术。这同扬雄《法言》中所说:“书,心画也。”以及蔡邕《笔论》中所说“书者,散也”,其精神都是一致的。
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议无声之言,无形之相。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认为,书法是“无声之言”又是“无形之相”,没有独到的听觉和视觉,是不可对它进行议论的。在艺术范畴内,有声之言是什么?是音乐;有形之相是什么?是舞蹈之类。在中国古代书论中,张怀瓘是将书法与音乐和舞蹈相提并论的第一人。书法和音乐、舞蹈不同之处主要是:它是以点画、线条为表现手段;而相似之处则颇多。例如,书法和音乐、舞蹈都讲究节奏、酌律、强弱、急缓,对称和呼应,高潮与低潮,等等。
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
——张怀瓘《书议》
这是张怀瓘提出的品评书法作品的标准,强调品评书法主要看风神骨气足不足。风神骨气,指字的点画是否峭劲,雄健。清代朱履贞《书学捷要》中说:“书贵峭劲;峭劲者,书之风神骨格也。”功用,功能、效用。这句话大意是:书法作品要以其有一种峭劲、雄健之气者为上品,那些点画外表优美、实用性强的居其下。这一标准在书法上被提出并被强调,反映了书法艺术领域中审美鉴赏的深入张怀瓘与孙过庭不同,他崇尚一种具有磅礴气势和震慑人心力量的阳刚之美。在品评“二王”书作时,孙氏推崇具有“志气和平”之美的王羲之,张氏则更推重具有壮美色彩的王献之。他认为大王书“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锸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参见上述两条);而小王行草“其峻峭不可量
也。尔其雄武神纵,灵姿秀出”。因而,在排列历代草书大家先后位置时,他把小王列“第三”,把大王列为“第八”。
逸少则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铦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是以劣于诸子。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是对王羲乏草书的批评。对于王羲之的书法,张怀瓘从总体上是充分肯定的,认为他能“备精诸体,自成一家”(参见“惟逸少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质自然,丰神盖代”条)。在《书议》一文中,他把羲之的真书、行书都列为诸家之首,而草书却只排在第八位,列张芝、王献之、王廙、韦诞等人之后。在这句话中,他指出羲之草书虽有圆丰妍美的优点,但有不少缺点,格律不高,功夫又少,缺乏神气,笔画欠劲健,形象不生动,比排在他前面的七位书家的草书作品都差。戈戟,古代的两种兵器;铦锐,锋利。物象,事物的形象。他还批评说:“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参见该条)他的这些批评,反映了他在审美观上更推崇“阳刚之美”,而不大欣赏那种“平和之美”。在他之前,对羲之书,未见有非议者。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中说:王羲之“博精群法,特善草隶。”南朝梁庾肩吾《书品》中把羲之的草书同真书一样,同列为“上之上”等。唐代李世民《王羲之传论》中更是历数诸家之短,独赞王羲之诸体法书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在对王书顶礼膜拜的唐代,张怀瓘的这一评论,真是振聋发聩,大胆而又鲜明。后世书家有同意的,也有不同意的。如宋代黄庭坚《题绛本法帖》中说:“右军真行章草稿无不曲当其妙处。往时书家置论,以为右军真、行皆入神品,稿书乃入能品,不知凭何便作此语?”
草与真有异,真则字终意亦终,草则行尽势未尽。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是讲真书与草书的不同特征。张怀瓘认为,真书一个字写完了,它的意趣也就表现出来了,而草书即使写完一行,它的态势仍然留有丰富的想像余地。紧接这句话,他列举“或烟收雾合,或电激星流”,“有类云霞聚散,触遇成形”等物象,说明草书可能形成的种种态势。其实,早在西晋,索靖就专门写过一篇《草书势》,用大量的比喻,形容各种形态的草书的体势。
以风骨为体,以变化为用。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是在讲草书时说的,强调草书也要重风骨。原话全文是:“或烟收雾合,或电激星流,以风骨为体,以变化为用。”风骨,指峭劲、雄健的点画。体用,本是中国哲学的一对范畴。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体”是实有的事物,“用”是事物的运动。张怀瓘认为,草书的风神骨气应该是最根本的,字形结构的变化应能将这最根本的东西体现出来。意思是:写草书不管字形怎样千变万化,最重要的是要讲求风骨。这同他在前文中所说“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参见该条)的观点是一致的。
囊括万殊,裁成一相。
——张怀瓘《书议》
囊括,包罗。万殊,万般不同,多式多样。裁成,剪裁而成,塑造。一相,一种形象。书法作为一门造型艺术,要“观物取象”,造文字之型。古代书法美学关于书法艺术的造型提出了两种手段;一种是把书法的点画线条、结构与客规世界中某一具体物象联系起来,要求“每为一字,各象其形”(卫铄《笔阵图》),“为书之体,须入其形”,“纵横有可象者”(蔡邕《笔论》;另一种是不拘泥于某一个别物象,要求对自然万物的各种形象,进行高度概括,塑造出具有典型化的书法形象。“囊括万殊,裁成一相”,便是这种手段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唐代虞世南《笔髓论》中说:“体万物以成形。”唐李阳冰《上采访李大夫书》中说:“于天地山川,得方圆流峙之常,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虫鱼禽兽,得屈伸飞动之理,于骨角齿牙,得摆拉咀嚼之势”,讲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张怀瓘《书断》中说的“齐万殊而一贯”,也同这句话的观点一致。
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讲草书最能抒情写意。骋,驰骋。纵横,奔放,不受拘束。杜甫《戏为六绝句》:“庾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张怀瓘说,通过草书可以寄托书者纵横驰骋的凌云壮志,也可以驱散聚积在胸中的忧愁。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对张旭借作草书抒发自己思想感情的一段话说得最为真切。(参见韩愈“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条)
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是给行书下的定义。遁,回避,隐去。季,同辈中排行最小的。孟,同辈中排行最大的。张怀瓘说:所谓行书,既非草书又非真书,既不象真书那样方整,又不象草书那样圆转,是在草书和真书两者之间的一种字体。紧接这句话,他还指出:“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明末宋曹《书法约言》中说:“所谓行(书)者,即真书之少纵略。后简易相间而行,如云行水流,秾纤间出,非真非草,离方遁圆;乃楷隶之捷也。……又有行楷、行草之别。”清代刘熙载《艺概》中说:“盖行(书)者,真之捷而草之详。”皆与此语意相同。
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骏,皆古今之独绝也。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是对“二王”专擅字体及其书艺特符的评论。秉,执掌。要,纲要。权,权柄。灵和,生动和谐。神骏,雄武奇骏。张怀瓘认为,真书、行书由王羲之把持纲要,行草由王献之执掌权柄,即王羲之的真书、行书最好,王献之的行草最好。这同他在前文中列王羲之真书、行书为第一,草书为第八;列王献之真书为第四、行书为第二、草书为第三的观点相同。他用“灵和”和“神骏”概括“二王”书艺的风格特征,颇为贴切。“灵和”是一种温文尔稚、平和舒缓的“中和”之美,是“优美”;“神骏'则是一种威武雄强,逸气纵横的阳刚之美,是“壮美”。这同他推崇大王书“志气平和”,推崇小王书“雄武神纵,灵姿秀出”的看法,是一致的。
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
——张怀瓘《书议》
这句话也是对王羲之草书的批评。在前文中,张怀瓘曾批评说:“逸少则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铦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是以劣于诸子。”(参见该条)这里所说“有女郎才”,即指“圆丰妍美”;所说“无丈夫气”,即指“乏神气”,“无戈戟铦锐可畏”等。换句话说,在张氏看来,羲之草书有“阴柔之美”,
缺乏“阳刚之气”,因而算不上是什么贵重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