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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慎用“代币法”

2007-05-23 08:40阅读:
目前无论学校或者家庭的幼儿教育中,有很多教师和家长比较推崇“代币法”。代币法通过对幼儿正常行为的强化,塑造新的行为,以取代异常的、适应不良的行为。其操作步骤一般为:首先,确定幼儿要达到的目标行为状态,并把总目标分为由易到难的一个一个的小目标。对目标的描述要具体化,有可操作性。其次,从最简单的目标开始,对幼儿行为进行强化。这时要与幼儿商量好,如果他达到了这个目标,成人就会给他一个标志物,如一张绿卡。当幼儿连续得到两张绿卡,成人就会给他一定的奖励,如玩新游戏、看动画片、到公园去玩等。但是如果幼儿违犯了规定,就要收回一张卡片。简单的例子是,家长可以跟孩子说好,不骂人的话发给一个三角形,不打人的话发给一个圆形,几个三角形或几个圆形可以换一个五角星,累积多少个五角星就能换一个小奖品……孩子会慢慢改掉坏习惯。第三,当最简单的目标达到以后,就对幼儿提高要求,只有达到新的要求后才能得到卡片。最后,同样的程序一致持续到幼儿达到最高标准位置。实施的具体情况要根据幼儿情况进行调整。代币法可运用到各种学习技能的矫正上,如学习时间控制、积极回答问题、上课不开小差等。代币法还可运用到各种组织纪律的矫正上,如:保持房间整洁、按时完成作业、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等。
“代币法”的实质就是把奖励结果用虚拟的货币量化,完成规定的事项就奖励规定数量的代币,另一方面儿童用所得到的代币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代币”是真正奖励物的暂时代替物,当儿童表现出正确的行为时,给予一个或一些代币,代币可以是实际的物件如小五星,也可以是打点或记分,通过这些“代替物”的积累,最后换取儿童真正喜欢的实物奖励。如儿童自己收拾玩具,可获得2个代币;饭前洗手可获得1个代币等等。但完不成时要扣去相应数量的代币。然后,儿童可以用获得的代币来换取自己想要的物品或实现自己的某种要求,如多看一会动画片必须花去10个代币,吃一次肯德鸡必须花去20个代币”等等。由此,儿童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需求,就要求用一定数量的代币来换取,这就促使儿童主动完成所规定的事情,换取自己的代币,积累代币,使儿童的行为产生强大的内驱力,能实现奖励的延时效果。
“代币法”是一种常用的行为疗法,对低年龄儿童效果最为显著。在目前的幼儿教育中使用频率很高。勿庸置疑,“代币奖励”可以对幼儿的行为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但是,单纯的“代币奖励”未必能收到预期
的激励效果。“
首先,从激励的理论基础来看,“代币法”值得商榷。代币法的基础是沃尔夫和考利斯(1936 —1937)用黑猩猩做的一个实验。实验过程是:考利斯先教一只猩猩学会一种自动贩卖机,令其学会投入一枚币,启动按钮,而后获得葡萄;接着教它使用另一种机器,即拉动一条附有弹簧的拉杆,杆的另一端附有葡萄,猩猩必须用力拉动,才能获得葡萄;等这个动作熟练以后,杆的另一端附有一枚币以代替葡萄,结果发现猩猩先获得币,然后将币投入自动贩卖机以取得葡萄。后来兑换的标准提高,要用两枚、三枚以上才能获得葡萄。猩猩逐渐地学会了在换取葡萄之前,将代币储存起来的行为。
从管理心理学角度说,代币法是模拟经济社会的商品等价交换关系,其理论完全依赖于“经济人”(rational-economic man)的假设。该假设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自己的私利,获得经济报酬。基于此,在奖励制度方面,该理论主张主要用金钱来刺激人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对消极怠工者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通俗地说就是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其实,“代币奖励”所秉承的就是这种古典的激励模式。“代币”尽管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实际奉行的仍是货币的职能,被激励者要获得需要的东西,就必须按照管理者的企图,做出管理者想要的举动,然后从管理者那里获得一定量的代币,然后再用这种代币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其实,笔者更趋向于把人看成“自我实现人”,赞成把“人”作为激励的主体,为被激励者提供机会,使其成为一个具有自我驾驭和自我革新能力的“自组织”。在激励中我们应该弱化外来式激励,加强内在式激励,从被激励者的角度出发,帮助他们实现最大限度的自我激励和自我教育。而代币法把外在激励作为幼儿自我行为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忽视了儿童的行为背后最根本的内在原因,很明显这种激励方法把哲学的内外因关系给搞颠倒了,因此其激励结果的有效性值得商榷。
同样,从学习心理学领域,也能找到这在奖励方法的理论依据。如俄国心理学家巴浦洛夫的古典制约学习理论(classical conditioning),美国心理学家施金纳的工具制约学习理论(Instrument conditioning)等。在他们的实验中作为实验对象的人和老鼠都被认为是懒惰的,必须给以报酬,才能维持其学习。而“代币法”主张用“代币”报酬来强化学生学习的结果,从而达到良好习惯和行为的养成,其实质就是这种理论的具体运用。而人是很复杂的,尤其是儿童的行为涉及到人、事、时、物、地等方面,每个方面的因素都直接影响行为的结果。而“代币法”把复杂的激励简单到一张代币券,其实质就是单一的物质激励。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激励方法未免有点过于简单。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教授曾经说过:“人性中最本质的愿望,就是希望得到赞赏。”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能恰当地实施精神激励,就显得十分重要。而物资激励只可作为一个辅助手段,切不可喧宾夺主。
其次,从奖励的行为来看,“代币法”也有不恰当的地方。“代币法”将儿童喜欢或者希望得到的某种东西赋予一定量的代币,把一定量的金钱等价关系应用于某种行为本身,这种激励是将冰冷的等价交换关系强加于生长发育期的儿童、青少年。同时,获得代币的行为一般是针对教师、家长认为的有价值、有前途的事情,并且是利用代币来逼着学生去遵循,这样的激励必然忽视学生本身的价值观和成长的自然需求。因此,这种激励的实质是按照成人世界整齐划一的标准加工儿童产品的过程。这种以成人标准给儿童做出的规定,比如作业、考试成绩附以代币,促使儿童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愿望,必须获取代币,而提前学习,过度劳作,无异于急功近利,拔苗助长,其结果必然造成儿童发展活力的丧失,创造欲望的窒息,势必导致儿童最终的厌学。
对教师而言,激励有时只是一种谋略而已,当老师为了某种欲望、企图或其他的目的而施以“代币奖励”时,可能会产生意料之外的结果。比如有的老师为了促成竞争的心理而奖以代币,“这次月考你得第五名奖励你10个代币,再努力一点争取下次第三名,给你20个代币”等等,这种“代币激励”忽略了学生自身的成就感、荣誉感,无形的压迫着学生,逼着学生不停的奔跑,从而产生一种很大的紧迫感和心理压力,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极为不利。正如叶圣陶先生所告诫我们的,我们不能用机器大生产的方式“加工”人,而应当以有机生成的方法教育儿童。即把儿童看作一个知、情、意全生命的生长过程,像种子那样,根据自己的内在法则发芽、成长、开花、结果。
同时,“代币奖励”还会使学生产生依赖心理。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对某一行为的连续性激励,会使行为者形成对激励的依赖。一旦激励减少或者消失,将会在客观上起到与激励者初衷相反的效果。一个学生某种行为若经常得到“代币”,而一旦未能得到“代币”时,学生会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干错了什么事而会感到手足无措。代币激励会使学生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一种期望的心理,若自己的成绩单未得到任何“代币”,他会比挨打更难过,心中总不时会有一种无言的压力。这种反应的结果也与激励者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就这一点来说,“代币奖励”有其反效果的一面。
最后,从奖励的结果来说,“代币奖励”未必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多数代币法的使用者都认为“代币奖励”能使儿童对所训练的行为发生兴趣。一旦儿童对某种事物发生兴趣,而产生愉快感时,行为就会产生自觉性,良好的习惯就容易形成。而笔者认为,按照其理论假设,恰恰不能得出这样的激励结果。在巴浦洛夫“狗分泌唾液”的实验中,其制约反应形成以后,如果常常只出现制约的刺激(铃声),而不给以报酬(饵或食物),久而久之,则制约反应的强度就会逐渐降低,反应的次数也会逐渐的减少,直至消失。同样,儿童在“代币奖励”中,其行为是为了得到某种“代币”,一旦这种“代币奖励”消失,其行为不会如作者所说的那样固化下来,相反会因为失去内在的刺激而消失。
“代币奖励”会给幼儿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因为太在乎是否得到代币,是否会实现心中的某个愿望,无形中会产生一种不安的心理。如果屡次获得的代币是无条件的或者不牵涉任何努力代价的话,那么他的心理负担会小得多。而大多数幼儿所获得的代币都是要付出相当努力的,这必然会加重他们的心理负担。比如,一位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屡次获得“代币奖励”后,为了维持这份荣耀,心理负担会很重。因为他不能把握每一次的成绩都会得到代币,在下一次考试时,势必会产生一种压力和不安全感,心理的负担会很重。
“代币奖励”的结果会削弱学生学习的动机。罗杰士认为:奖励会造成奖励者与被奖励者之间上下对立的关系。被奖励者对施与奖励的人容易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如果学生因获得代币而感到无上喜悦时,这种现象就表现得更加明显。学生会把“获取代币”置于最高的目标,反而把该努力做好的事,比如学习或者获得老师鼓励的事情本身看成是次要的。正如“代币奖励”中,如完不成规定的事情要扣去相应的代币数,儿童为了不减少代币量,就不会轻易放弃该完成的事项。这恰恰反映了儿童已将获取代币作为最高的目标。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恰恰是“代币奖励”所必然产生的结果。笔者认为,在对学生进行激励与惩罚时,一定要使学生有自由思考、自由判断的机会,只有以此为基础的奖励才是必要的。而“代币奖励”使学生所有的行为严格按照事先约定,某种行为换算一定量的代币,学生很少思考自己的行为的真正动因。并且对于接受“代币奖励”的学生而言,老师毕竟是并不真正透彻了解他们的一个外人,学生为获得“代币”而必须迁就教师的喜怒好恶,每遇到事情有待于解决时,学生的自主判断就会被迫停止,而先入为主的采取“代币奖励”所规定的判断原则来行事,以致个人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标准就会受到动摇,最后终将成为一个没有主见的人,这也妨碍学生自主性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不利于学生自身的发展。
“代币奖励”还会引起其他同学的不满。获得“代币”会给学生带来一种快慰的体验,每个人都会追求快慰而避免挫折。因此学生为了得到代币会做出一些不当的行为,以讨得老师的欢心。这种对老师的过分附和会使学生缺乏积极的创造力。老师一向是学生心目中的权威者,如果老师所用的“代币奖励”的行为学生无法了解且反复出现时,他们的心理必然会产生一种反感,反抗教师的心理便由此而生,这样一来,“代币奖励”就失效了。并且当老师奖给某一位学生一定量的“代币”时,很容易引起其他学生争强好胜的嫉妒心理,会使那些无法达到获得“代币标准”的学生产生自卑感。老师常常以为奖励学习好的学生,会鼓励落后者向上,但是对于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获得“代币标准”的学生,无疑是一种打击。比如,成绩好的给予一定量的代币,对于高分者确实能起到激励作用,但是却会伤害到其他的同学。如果老师只对自己看到的行为给予“代币奖励”,其他的学生会想:“我也做过同样的事呀”或者“我曾做过更好的事”,本来老师并没有偏心的企图,但却引起了周围同学的不满。
综上所述,“代币法”作为一种手段只可作为一种辅助的激励方法,切不可作为一种主要的方法来使用,更不能夸大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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