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里德曼看来,理论首先是一个形式体系。理论“是一种被设计用于促进系统和有组织的推理方法的语言”,“就一种‘语言’来说,理论没有实质性内容,……形式逻辑准则可以说明特殊语言是完整的前后一致的语言。”
毫无疑问,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的一般规律是先有归纳,然后才有演绎。先观察到三片秋叶、三头黄牛、……、三颗星星这些赋有经验含义的事物,然后才抽象出数“3”的概念。数“3”就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2+3= 5”也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全部数学就是一个形式体系。我们可以赋予它们经验含义,甚至之所以能够抽象出这样的形式化东西可能正是得益于经验上的观察和归纳,但是反过来,数“3”却不是因为有经验含义而成为数“3”,数学也不是因为有经验含义而成为数学。理论只要符合“内在一致性”[1]
毫无疑问,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的一般规律是先有归纳,然后才有演绎。先观察到三片秋叶、三头黄牛、……、三颗星星这些赋有经验含义的事物,然后才抽象出数“3”的概念。数“3”就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2+3= 5”也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全部数学就是一个形式体系。我们可以赋予它们经验含义,甚至之所以能够抽象出这样的形式化东西可能正是得益于经验上的观察和归纳,但是反过来,数“3”却不是因为有经验含义而成为数“3”,数学也不是因为有经验含义而成为数学。理论只要符合“内在一致性”[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