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氏(锡类堂)祖训家范十条
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岁次癸卯冬十一月
阁族同立
一、敦孝友:书称:君陈孝于亲,友于兄弟,以为一家之政。夫子称之曰:是亦为政。盖家国初无二理,今日之所以教家,即他日之所以教国,此吾家先世之遗训。为子孙者,宜世守而弗失。敢有故犯不遵者,家长责之公祠,假祖宗之灵爽以治之,抗而不服者,闻诸公庭,以惩不类。
二、睦宗族:宗族本一家,至亲不甚疏远。故范文正公置义田义宅,以赡宗族。张公艺犹以九世同居。二公高谊,固不易学,亦須慕其馀风,或赈施贫乏,或轸念无依。倘虚擁厚赀,不能推解,兼以小忿,致伤大义者,是直陋人之见尔,其何足重。
三、勤生业:天下之事莫不以勤而兴,以怠而废。周公大圣人也,而猶作无逸,陈豳风以戒成王。子弟辈志在国家者,固当奋志青云,自强不息。其不能者,或于四民之中,各治一艺。鸡鸣而起,孳孳为善。励陶侃运甓之志,作祝逖起舞之思,必求其事之成、业之精,然后可。
四、节财用:理财之道,入之无数,不如出之有节。苟能节用,自不至空乏。当见世之好华美而不质实者,鲜不败事。汉光武以帝王之家,而猶戒公主勿用翠羽。子弟辈须知渐不可长。凡土木必不得已而后作,服饰之类宜尚布素,妇人首饰切勿华丽。能如此,方是守富之道。
五、戒争讼:好争非君子之道。争之不已,则必至讼,讼岂盛德事耶?讼者之词类皆无实,甚足以坏人心术,且至废财破家,何益之有?凡事当思忍让,不可负气矜高。纵有外侮,亦宜静以制动,公道既明,自然可寝。若以非理讼人,尤为不可。故易讼卦终云讼,受赏而犹有终朝三禠之戒。
六、戒倚势:从古以来,未有不因骄横而取败者。强如秦、富如隋,一朝恃之,便能亡国。况士庶之家乎!子弟等荀或以力以财欺人,是皆倚势者也。安知势之强于我者,不亦以势而制我哉?诚易地而观,则凌人适所以自凌矣。
七、崇典礼:养生送死,古先圣人自有一定典礼,可以行之万事而无弊。智者或太过,愚者或不及,皆非也。葬祭之事自有文公家礼,仪节不丰不儉,乃为中道。何近世惑于邪说,偏而无
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岁次癸卯冬十一月
阁族同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