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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藏古砚(七十九)  宋龙尾歙石抄手砚兼说毁砚葬俗

2017-12-08 07:10阅读:
宋代的龙尾歙石抄手砚,长14厘米,宽6厘米,厚1.7厘米。石色黝黑,石质坚密,击声清越,无纹理。典型的龙尾歙石,开门的宋砚! 1、该砚最大的特点是砚首被削毁了一层,为典型的保存着“毁砚葬俗”信息的随葬实用砚。
2、“家生无田,食破砚“(苏轼语),砚台是文人最宝贵的巫婆。所以,本着“事死如事生”的观念,文人死后,家人往往将文人所用之砚一同陪葬。
3、从出土陪葬砚的情况看,宋代之前的陪葬砚,不见毁坏的痕迹。“毁砚葬俗”始于宋代,到了元代与明代早期,风俗依然存在。到了明代晚期乃至清代,则不见踪影。所以,切不可见到有毁葬砚就断为宋,具体断代还需结合砚台本身的信息来判断。
4、之所以毁砚入葬,人们推测是为了体现“阴阳有别”,此说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5、从个人所见的毁葬砚看,其毁坏方式似有定规。一般毁坏的方式有二:以墙足抄手砚入葬者削毁一侧的墙足。多毁削右墙足;如本砚一般浅平之砚无墙足可削,则在砚首斜削去一片。
6、在中国的早期文化中,经常能到“毁器葬”的习俗。但是,这种习俗往往不是普遍的,而是仅仅存在于某些特定族群中的葬俗。从出土的“毁砚“在地域上多现身玉江南以及闽浙,砚之时代多为宋、元以及明代早期等情况看,个人推断,“毁砚葬俗”与汉民族的大迁徙有关。直接地说,“毁砚葬俗”可能是客家人特有的一种葬俗。
以上观点,是个人不成熟的一点看法,抛砖引玉,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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