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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

2008-08-30 15:02阅读:
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
一、按商品的移动方向划分
(一)出口贸易。是指将本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或劳务输往国外市场进行销售的商品交换活动。净出口则专指一国或地区某一时期某种商品的出口量大于进口量的部分。
(二)进口贸易。是指将外国商品或劳务购买后,输入本国市场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净进口则是专指一国或地区某一时期某种同类商品的进口量大于出口量的部分。
(三)转口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不直接买卖商品,而是通过第三国进行的商品买卖。
(四)过境贸易。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进行的商品买卖活动,其运输过程必须要通过第三国的国境,这对第三国而言,就构成了该国的过境贸易。
(五)复出口贸易(Re-export)。是指外国商品进口后,未经任何加工改造又输出到国外的贸易活动,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六)复进口贸易(Re-import)。是指本国商品出口后,在国外未经任何加工改造又输入到本国国内的贸易活动,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二、按贸易政策划分
(一)自由贸易。一般是指国家的外贸政策中,不干涉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既不对进出口贸易活动设置种种障碍也不给予各种优待,而是鼓励和提倡市场交易时的自由竞争行为。
(二)保护贸易。是指国家的外贸政策中,广泛地使用各种措施去保护本国的国内市场免受外国企业和商品的竞争,主要是控制各种外国商品的进口;同时,对本国的出口商所从事的出口本国商品的活动却给予各种优待甚至补贴,鼓励其出口。
(三)统制贸易。是指一些国家设置专门机构,利用其政权力量,统一组织和管理一切对外贸易活动的行为。
三、按统计进出口的标准不同划分为总贸易体系和专门贸易体系
总贸易体系(General Trade)又称一般贸易体系,是“专门贸易”的对称,又称为总贸易,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对外贸易的标准。凡是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记为进口,称为“总进口”(General Import);凡是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为出口,称为“总出口”(General Export),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
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目前,采用总贸易统计方法的国家有中国、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90多个国际和地区。
专门贸易体系(Special Trade)又称特殊贸易体系或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以关境作为统计对外贸易的标准。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所谓关境就是关税领域,是一国执行统一海关法令的领域。通常关境与国境的范围是一致的。但是,对于设有自由港或自由区的国家,以及设有海关保税仓库的国家,这些自由港、自由区和海关保税仓库均不属于关境的范围之内。这些国家的关境小于其国境。而当几个国家缔结关税同盟时,其关境包括几个国家的领土,关境大于国境。
六、按参与贸易国家的多少划分
(一)双边贸易。指由两国参加,双方的贸易是以相互出口和相互进口为基础进行的,贸易支付在双边交易基础上进行结算,自行进行外汇平衡。
(二)多边贸易。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际之间相互进行若干项目的商品交换,相互进行多边清算的贸易行为。
七、按清偿方式的不同划分
(一)现汇贸易。以现汇结算方式进行交易的贸易。
(二)记帐贸易。由两国政府间签订贸易协定或贸易支付协定,按照记帐方法进行结算的贸易。
(三)易货贸易。商品交易的双方依据相互间签订的易货协定或易货合同,以货物经过计价作为结算方式,互相交换货物的一种交易行为。
八、按按贸易形式的不同分为如下几种:
(一)商品贸易,又称一般贸易,指以商品买卖为目的的纯商业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活动即国境内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货物的交易形式,投资设备、捐赠等除外。
(二)加工贸易。指利用本国的人力、物力或技术优势,从国外输入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本产品、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样品或图纸等,在本国内加工制造或装配成成品后再向国外输出的,以生产加工性质为主的一种贸易方式,主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贸易方式。
(三)补偿贸易。指参与两国间贸易的双方,一方是以用对方提供的贷款购进机器、设备或其他技术,或者是以用对方提供的机器、设备或技术进行生产或加工活动,待一定时期后,该方用该项目下的产品或其他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后的收入去偿还对方的贷款或设备技术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四)租赁贸易。指由租赁公司将商品出租给国外的用户使用,国外租户不交付商品货款而交付商品租金的一种交易方式。出租的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为昂贵的设备或交通工具的观念。用户只拥有产品的使用权,而不拥有其所有权。
按商品流向不同分类:
(一)出口贸易
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Export Trade)是指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从国外输入的商品,未在本国消费,又未经本国加工而再次输出国外,称为复出口或再输出(Re-Export Trade)。
(二)进口贸易
进口贸易又称输入贸易(Import Trade)是指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输往国外的商品未经消费和加工又输入本国,称为复进口或再输入(Re-Import Trade)。
(三)过境贸易
过境贸易又称通过贸易,某种商品从甲国经乙国输往丙国销售,该商品的输入和输出对乙国而言即为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这种贸易对乙国来说,既不是进口,也不是出口,仅仅是商品过境而已。
十 按贸易有无第三国参加: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货物生产国将货物直接出口到消费国,消费国直接进口生产国的货物时两国之间发生的贸易,即由进出口两国直接完成的贸易。
(三)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生产国不直接向消费国出口,商品消费国也不直接从生产国进口,而经由第三国商人来完成贸易。间接贸易有些是出于政治方面的原因,有些是由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通畅而形成的。
(四)转口贸易 商品生产国和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对第三国而言就是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转口贸易又可分为两种:一为直接转口贸易,商品还是从生产国直接运往消费国,但转口商人参与商品的交易过程,分别与生产国的出口商和消费国的进口商订立买、卖合同;一为间接转口贸易,商品由生产国输入转口国,再由转口国商人负责向消费国输出。
十一 按清偿工具分类:
(一)自由结汇贸易
自由结汇贸易是指以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又称现汇贸易(Cash- Liquidation Trade),但作为清偿工具的货币必须是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自由兑换的国际货币。
(二)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是指不以货币为媒介,直接以货物相交换的国际贸易。
按经济发展水平分类:
(三)水平贸易
水平贸易(Horizontal Trade),是指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国家之间开展的贸易活动。例如,发达国家之间展开的贸易或者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所展开的贸易活动。
(四)垂直贸易
垂直贸易(Vertical Trade),是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之间开展的贸易活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大多属于这种类型。
十二 按货物运输方式不同分类:
(一)陆路贸易(Trade by Roadway) 陆地毗邻国家之间的贸易多采取陆路贸易,主要运输工具是火车和卡车。
(二)海路贸易(Trade by Seaway) 货物通过海上运输的国际贸易称为海路贸易,运输工具主要是各类船舶,这是国际贸易的最主要运输方式。
(三)空运贸易(Trade by Airway) 单位价值较高或数量较少的货物,为争取时效,往往以航空货运方式装运,称为空运贸易。
(四)邮购贸易(Trade by Mail Order) 数量很少的交易,通常也有采取邮政包裹的方式寄送的,称为邮购贸易。
(五)多式联运贸易 是海陆空各种运输方式结合运送货物的行为。国际物流迅猛发展促进了这种方式的贸易。
7.1.3 国际贸易的有关统计指标
对外贸易额
对外贸易额(Value of Foreign Trade)是以金额表示的一国的对外贸易,又称“对外贸易值”,用以说明一国对外贸易的总规模。
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国从国外进口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即为进出口总额--对外贸易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
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对外贸易量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即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是指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贸易差额
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是指一国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用以表明一国对外贸易的收支状况。当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时,称“贸易顺差”(Favourable Balance of Trade),或“贸易盈余”(Trade Surplus),又称“出超”。当出 口总额小于进口总额时,称“贸易逆差”(Unfavourable Balance of Trade),或“贸易赤字”(Trade Deficit),又称“入超”。当进、出口总额相等时,称“贸易平衡”。通常,贸易顺差以正数表示,贸易逆差以负数表示。
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收支是其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
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Ratio of Dependence on Foreign Trade)是指一国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对外贸易额占其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又叫对外贸易系数,或出口(进口)依存度,是衡量一国国民经济对进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的一个指标,表明该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高低和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比重的变化意味着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的变化。。它是反映外贸在一国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额/GNP(或GDP)
贸易条件
由于一国进出口商品的种类繁多,通常用贸易条件指数来反映贸易条件的改善程度。 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TOT)有以下几种:
净贸易条件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的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之比,其公式为:
净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
收入贸易条件是在净贸易条件的基础上,把贸易量指数加进来。其公式为:
收入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 出口数量指数
单项因素贸易条件是在净贸易条件的基础上,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或降低后贸易条件的变化。 其公式为:
单项因素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 / 进口价格指数)′出口
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
双项因素贸易条件不仅考虑到出口商品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且考虑到进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其公式为: 双项因素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 / 进口价格指数)′(出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 / 进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100
对外贸易的地理方向与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的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Foreign Trade)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构成,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出一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经济贸易的关联程度。 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s),是指从国际贸易角度而言的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各个国家或地区,各个国家集团,世界各大洲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即世界贸易的国别分布和洲别分布状况。计算方法既可以算各国(地区)的进、出口额在世界进、出口额中的比重,也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总额在世界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由于对外贸易是一国与别国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因此,把对外贸易按商品分类和按国家分类结合起来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结合起来,可以查明一国出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去向和进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来源,具有重要意义。
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Composition of Foreign Trade)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各类商品进出口贸易在一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构成,通过计算各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额在一国对外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来表示。 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一定时期内各类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用各类商品的贸易额在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来表示。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对外贸易乘数理论(Foreign Trade Multiplier Theory)
对外贸易乘数理论(Foreign Trade Multiplier Theory)是凯恩斯投资乘数理论在对外贸易方面的运用。认为一国的出口与国内投资一样,有增加国民收入的作用,一国的进口与国内储蓄一样,有减少国民收入的作用。贸易顺差的增加或减少会引起国民收入的成倍的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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