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御制训饬士子文》碑
● 丁永林
[说明]
本文系为《东平湖与黄河文化》写的书稿。该书已与2009年由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正式出版发行。
康熙《御制训饬士子文》碑,是近年在山东省梁山西麓采石场碎石渣中发现的重要碑刻,经北京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徐启宪先生鉴定,此碑刻于康熙四十二年二月(公元1703年),在梁山采石刻制,但未立碑,未能用。
清王朝为培养治理国家干部人才,于康熙四十一年六月(公元1702年)颁行直省各学康熙《御制训饬士子文》(此文在《圣祖实录》206页全文刊出),山东等地学校为贯彻该圣训,积极刻制石碑立于县学之中,梁山这块碑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刻制的。
康熙四十二年,康熙皇帝第四次南巡途中,要经过山东的地方为德州、平原、禹城、齐河、历城、长清、恩县、夏津、城武、馆陶、临清、清平、博平、堂邑、聊城、东阿、阳谷、峄县等二十三个州县。并于康熙四十一年未完成地丁钱粮者,通行蠲免。为迎接这次南巡,此康熙《御制训饬士子文》碑提前刻制完成,但并未用上。原因是康熙四十一年六月戊午,康熙《御制训饬士子文》颁布,命勒石太学。但后又“谕礼部:训饬士子文,`若令各府、州、县学宫一体勒石,恐有不产石州县地方,或致借端扰派,应俟国子监勒石后,以拓本汇颁各省转发所属学宫一体遵行。”
梁山发现的这管碑就是依据国子监石碑拓片刻制的。但康熙已有上谕,不准地方再刻石立碑,所以此碑虽然刻制,但没有
● 丁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