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选课必知——积分使用与管理
2007-06-03 10:02阅读:
1、
学生入学时所获得的积分为大学期间全部的选课积分,若上学期积分使用有剩余会自动转入本学期继续使用。
2、
学生对本专业课程或辅修专业的课程具有优先权,不需要投入选课积分即具备对该门课程的修读资格,但如果学生想要选择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则需要投入选课积分参与课程竞拍。
3、
如对某门课程所投积分较少而未选上该课,选课系统会将所投积分退还给学生。
4、
旷选学生办理补选要给以50个积分的处罚,积分不足,不予办理。
5、
每学期不参加“评教”的学生扣20个积分。
6、
选择实验课但未修读的学生,每一个学分扣除10个积分。
7、
当学生的学分绩点达到6以上时,每增加0.1分,给予5个积分的奖励。未通过的必修课,每门课扣除20积分(学分绩点以教务处网上公布的成绩为准)。
8、
学生选课修读率不足50%时扣除50个积分;修读率在50%--70%时扣除30个积分;修读率在71%--90%时扣除20个积分。选课修读率=某学期获得学分课程总门数/该学期选课总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