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少年儿童“艺术创想”美术大赛通知
2014-04-29 10:43阅读:
第八届全国少年儿童“艺术创想”美术大赛通知
【大赛宗旨】
为促进我国少年儿童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为激发少年儿童的美术兴趣,培养少年儿童的创造力,点燃少年儿童的创意灵感。
【大赛主题】
我的创意,我的梦
【参赛规则】
参赛对象:3~12岁的儿童(含3周岁和12周岁)
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不限形式。除绘画作品画纸指定规格为A3大小(
宽
420mm×高297mm)外,其他作品大小不限。
【作品评奖】
1.奖项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纪念奖,由全国著名少儿美术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奖,评委会将根据参评作品的数量,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
选送作品20幅以上的老师,将有资格参选“优秀辅导教师奖”。
集体组织参评作品50幅以上并成绩优异的单位,将有资格参选“优秀组织奖”。
以上奖项均发放奖状。
2.公布
获奖名单将于2014年10月公布,并在《中华少年•艺术创想坊》杂志、大赛官方网站:东方龙人网http://www.dflr.com.cn,以及大赛支持媒体上对获奖结果给予公布。
【交稿方式】
交稿途径
参赛者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详见东方龙人网http://www.dflr.com.cn),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一同邮寄到北京市8101信箱(邮编:100081),或将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随作品照片(JPG格式)一起发送到组委会邮箱art@dflr.com.cn(注意:照片分辨率不低于500)。
交稿日期
2014年5月1日~2014年8月10日(截稿以邮戳为准)。
费用
每幅作品收通联费、评审费、赛务费20元。参赛团体统一收取,统一邮寄。
【其他】
(凡投稿即视为同意以下各项)
1.
所有参赛作品均有可能用于主办方产品、出版印刷、纸媒、网站、视频的宣传中,保留作者署名权,不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酬。
2.
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有代笔或抄袭行为。参赛作品若涉及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大赛组委会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号(北京国际雕塑公园西门北侧)2层
邮编:100040
咨询电话:(010)88579770/71
联系人:赵老师
可登陆官方网站:东方龙人网http://www.dflr.com.cn/
查询大赛相关信息。
全国少年儿童艺术创想美术大赛组委会
附表(复印有效):
“艺术创想”美术大赛
参赛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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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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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美术(
) 手工( )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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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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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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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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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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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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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QQ/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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