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征求意见稿)
为了推进南和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同时根据省政府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等相关要求,县政府组织编制了《南和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的规定,现将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专家及公众意见。公示起止日期为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2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地点或者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规划提出反馈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反馈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地点:南和县城市规划展览馆
公示网址:http://www.nhxzf.gov.cn/(南和县政府网站)
通讯地址: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规划公示意见”),邮编:054400
联系人:苏建雷 刘翠娟
为了推进南和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同时根据省政府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等相关要求,县政府组织编制了《南和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的规定,现将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专家及公众意见。公示起止日期为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2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地点或者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规划提出反馈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反馈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地点:南和县城市规划展览馆
公示网址:http://www.nhxzf.gov.cn/(南和县政府网站)
通讯地址: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规划公示意见”),邮编:054400
联系人:苏建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