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账务处理列入应付福利费的借方;
2、引进人才的安家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可按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或5年孰短的年限平均分解的每月。
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中所提到的安家费,应该指的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其标准如下: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台湾雇员取得安家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1337号
《关于对中外合资企业的台湾雇员取得安家费收入应否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有限公司的台湾雇员按月从公司领取的补助性质的安家费,属于其每月提供劳务收入的一部分,应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也应该按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2、引进人才的安家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可按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或5年孰短的年限平均分解的每月。
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中所提到的安家费,应该指的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其标准如下: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台湾雇员取得安家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1337号
《关于对中外合资企业的台湾雇员取得安家费收入应否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有限公司的台湾雇员按月从公司领取的补助性质的安家费,属于其每月提供劳务收入的一部分,应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也应该按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