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各马可伦理学》目录与全书内容提要(6~10卷)
2010-04-07 23:07阅读:
第六卷 理智德性
1、理智德性引论:但是只懂得行为要适度并不使人更聪明,还必须懂得何为适度以及如何确定适度。所以还要懂得灵魂的有逻各斯的部分的性质。整个部分又可分为知识部分和推理或考虑的部分。
2、两种理智德性及其对象:努斯与欲求主导着人对实践的真的追求。灵魂逻各斯的知识的部分的目标在于真。考虑的部分在于正确。
3、科学:灵魂以科学、技艺、明智、智慧、努斯五种品质把握此真实。科学以不变的事物为对象,是可传授的、证明性的。
4、技艺:可变的事物是制作或实践的对象。制作是使某事物生成,不同于实践。技艺是与真实的制作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品质。
5、明智:明智是灵魂的推理部分的品质,是考虑总体上对于自身是善的和有益的事情的品质。明智在对象上不同于科学,在始因伤不同于技艺。
6、努斯:努斯是灵魂把握关于不变事物的知识、关于可变事物的推理的始点的真实性的品质。
7、智慧:智慧有具体的和总体的。总体的智慧是努斯与科学的结合,是对于最高等的题材的科学。
8、明智的种类:明智有关于城邦的和关于个人生活的。前者有立法学与政治学。但是通常所说的是后者。明智同努斯相反,相关于感觉的具体。所以获得明智需要生活经验。
9、好的考虑:明智包含好的考虑。好的考虑不思科学或判断与意见的真。它是对于达到一个好目的的手段的正确的考虑。
10、理解:明智也与理解相关。理解和明智都同变化而困难的
事物相关然而有所不同。明智发出命令而理解只做判断。
11、体谅:明智也包括体谅。体谅是在同公道相关的事情上善于作出正确的区分的品质。理解与体谅都同终极的实践事务相关。
12、明智与智慧的作用:明智与智慧即使不产生结果,其自身也值得欲求。它们事实上产生一种结果,即幸福。明智与道德德性完善着活动。
13、明智与道德德性的关系:明智与德性不可分离。自然德性离开明智就不能成为德性,离开了德性也不可能有明智。明智是它所属的灵魂的那个部分的德性。
第七卷 自制
1、自制、不能自制和关于它们的流行意见:有六种品质:超越、德性、自制、不能自制、恶、兽性。要避开的是后三种。
2、不能自制方面的疑难:自制问题上的疑难问题有:不能自制者是否有正确知识?是否自制者都不节制,节制者都不自制?自制是否意味着固执?不能自制是否比放纵更难改正?不能自制与哪些事物相关?
3、不能自制与知识:有知识有两种意义:由知识且运用之,有知识但未运用。不能自制者的知识是残缺的;他或者像醉汉那样不能运用其知识,或者只能运用大前提或小前提。
4、不能自制的范围:自制或不能自制同营养、性爱等必要的肉体快乐相关。财富、荣誉上的不能自制则只是限定意义上的不能自制。
5、善性与病态:处于残障与习惯的兽性和病态不属于恶,因而不属于不能自制的范围。它们只是在转义上被称为不能自制。
6、怒气上的不能自制与欲望上的不能自制:怒气上的不能自制不像欲望上的不能自制那样可憎。自制与不能自制只是同肉体欲望与快乐相关的。
7、坚强与软弱:放纵的人比不能自制者更坏,因为他没有强烈欲望就做了可耻的事。自制比坚强更值得欲求,因为战胜快乐比忍受痛苦更困难。
8、不能自制与放纵:不能自制者比放纵者好改正。因为他保持着德性的始点,不是出于选择并且存有悔恨。放纵者则相反。
9、自制与固执:自制与固执相似但不相同。自制者坚持正确并抵抗欲望,固执的人坚持一切,抵抗的是逻各斯而不是欲望。
10、不能自制与明智的不相容性:一个人不可能明智而不能自制。明智不仅意味着知而且要实践,不能自制者恰恰是知而不行者。
快乐
11、对快乐的三种批判意见:对快乐有三种主要批判意见:所有的快乐都不是善;有些快乐是善,尽管多数不是;快乐是一种善表示最高善。
12、快乐与实现活动:快乐是人的正常品质的不受阻碍的实现活动。向正常品质回复的快乐不是正常的快乐。正常的快乐是善而不是恶。
13、快乐与幸福:快乐是某种善,因为快乐与痛苦相反且痛苦是恶;兽类和人都追求快乐。而且,如果快乐与实现活动不是某种善,幸福的人的生活就不是令人愉悦的。
14、肉体快乐:必要的肉体快乐不是恶,它只当过度时才是恶。肉体快乐特别被人们追求是因为它能驱逐开痛苦并且特别强烈,易于为人们享受。过度的快乐与必要的快乐对立,而不是与痛苦对立。
第八卷 友爱
1、友爱方面的意见与难题:友爱是或近似一种德性。它不仅必要而且是高尚的。但友爱是源于相似性还是相反性?是一切人都会有朋友,还是坏人不会有朋友?友爱只有一种还是有多种?
2、三种可爱的事物:有三种东西可爱:善、愉悦和用处。友爱需要互有、互知善意,并且这种善意是出于上述原因之一。
3、三种友爱:由此产生出三种友爱:善的或德性的、快乐的、有用的。快乐的和有用的友爱不是无利害的,因而是偶性的。善的友爱是因对方自身之故的、既善也愉悦和有用的、持久的。
4、友爱中的相似性:善的友爱还是相似的。快乐的与有用的友爱也可以是相似的,且仅当相似时才能持久。一旦一方变化了,有碍便枯萎。善的友爱也不受离间。其他两种友爱则不免受到离间。
5、友爱品质和友爱的活动:做朋友也与有德性一样有两种意义。只有共同地生活才是在实际地做朋友。好人因彼此的善、愉悦和有用而愿意共同生活。然而友爱不同于爱。爱是一种感情,友爱是一种品质。
6、友爱的数量方面:所以德性的朋友不能拥有很多。快乐的、有用的朋友则可以同时有许多。快乐的友爱更接近于善的友爱。不过这些都是就平等的友爱而言的。
7、不平等的友爱:另一类友爱包含着其中一方的优越地位。其中每一方从中寻求得到的都与另一方不同。但爱又需要以比例平等化。平等在友爱上首要的意义在于数量平等。双方如差距过远便不能继续做朋友。
8、友爱中的爱与被爱:多数人由于爱荣誉,更愿意被爱而不是去爱。但友爱更在于爱。善的友爱双方能给对方以应得的爱,所以持久。
9、友爱、公正与共同体:友爱与公正都依赖于共同体且相关的程度相同。共同体不同,友爱与公正也就不同。政治共同体是最高共同体。共同利益被看作政治共同体的公正。
10、政治共同体的政体形式:由三种政体:君主制、贵族制、资产制。相应地也有三种变体:僭主制、寡头制、民主制。它们在家庭中都有其类似的形式。
11、不同政体中的友爱与公正:君主制和父子的友爱是善的,其公正在于成比例。贵族和夫妻的友爱与公正是德性的。资产制和兄弟的友爱与公正是平等的。各种变体中,民主制下的友爱与公正最多。
12、家室的友爱:可以把家室的友爱同其他的友爱区分开来。家室的友爱有多种,但都从父子的友爱派生。与子女对父母的相比,父母对子女知之更深、视为自身并爱得更长久。
13、平等的友爱中的抱怨于公正:平等的友爱中抱怨主要存在于有用的友爱中。因为友爱中的每一方都想多得。基于法律的那种友爱中抱怨相对少些。公正的原则在于尽力偿还。
14、不平等的友爱中的分歧与公正:不平等的友爱也有争吵。分歧在于是依赖性、贡献还是需要来分配。公正的原则在于使不同的人多分得不同的东西。这种安排既重建了平等又保全了友爱。
第九卷 友爱(续)
1、不相似的友爱中的公正:不相似的友爱当通过比例而达到平等并得以保持。对高尚的服务应尽力回报。若给予是为得报,就应回报其所配得的。如达不到一致,事先由接受者确定回报的数额就不仅必要而且公正。
2、不同回报责任的冲突:不同回报要求中何者当优先难以确定。总的原则是先回报后施惠于人。但是这容有例外。一个人的要求不能始终高过别人。对每种人亦应以适合他们各自的方式回报。
3、友爱的终止:如对方极大改变了,友爱当否终结?若是快乐的或有用的友爱,这无可厚非。若是善的友爱,则终结虽应当,但仍应为过去时光故而有所关切。
4、友爱与自爱:对朋友的爱是自爱的延伸。友爱的特性存在于好人同他自身的关系中,而不存在于坏人同自身的关系中。好人对待朋友像另一个自身。
5、友爱与善意:友爱包含善意,但善意还不是友爱。善意是友爱的起点。善意继续发展,达到亲密,就成为友爱。然而不是友用的或快乐的友爱,因为这些友爱里不存在善意。
6、友爱与团结:团结近似于友爱。团结是指全体公民给予共同利益为实现共同的重大决定而努力。所以团结似乎就是政治的友爱。
7、施惠者更爱受惠者的原因:进一步的问题。首先,何以施惠者更爱受惠者而不是相反?施惠者爱受惠者就如作者爱他的作品。施惠的行为中有高尚。感情总是属于主动者。人们对辛苦得来的东西更珍爱。
8、两种自爱;其次,一个人是否当自爱?若自爱是指使自己多得钱财与荣誉,便不应当。若是指爱自身中最高贵的那个部分,便应当。好人应当是后种意义上的自爱者。
9、幸福的人也需要朋友的原因:第三,幸福的人是否需要朋友?幸福的人既然万善具备就必定有朋友。他需要朋友来接受其善举。人天生要过政治的生活。幸福在于活动。幸福的人需要好人朋友一起进行持续的活动。
10、朋友需要有限量的原因:第四,交友是否要适度限量?有用的和快乐的朋友都既不要没有也不要过多。交好人朋友也当以能持续交往的最大数量为限。一个人不可能与太多朋友共同生活。
11、好运中的朋友与厄运中的朋友:第五,人在幸运时还是不幸时更需要朋友?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需要朋友。在不幸时更需要有用的朋友;在幸运中更需要有德性的朋友。
12、共同生活对于友爱的意义:共同生活是友爱的本质。它是友爱中最值得欲求的东西。每个人都在他最喜爱的活动中与朋友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使好人的友爱更好,使坏人的友爱更坏。
第十卷 快乐
1、快乐问题上的两种意见:快乐问题不应忽略,因为快乐似乎与我们的本性最为相合。有两种对立的意见。有些人认为快乐就是善。有些人则相反,认为快乐完全是坏的。
2、快乐是善的意见:欧多各索斯认为,既然快乐为一切生命物所追求,其反面痛苦为一切生命物所躲避,其自身就值得欲求,且使得其他的善更加善,它就是最高善。但是最后这条论据只能表明快乐是一种善。
3、对快乐是恶的意见的反驳:持相反意见到人认为,快乐不是一种性质,而且不是限定的、生成的,所以完全不是善。但是他们所说的是不正常的快乐。快乐有性质的不同。来源于高尚事物的快乐是自身就值得欲求的。
4、快乐与实现活动:快乐不同于运动,它是某种整体的、完善的东西。快乐同感觉的完善的实现活动不可分离并完善着这种活动。
5、快乐在类属上的不同:所以每种实现活动都有完善着它的特殊的快乐。每种动物都有其特殊的快乐。不过在人类中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快乐。完善着好人的实现活动的快乐是真正的快乐。
幸福
6、幸福与实现活动:幸福不是品质,而是因其自身而至的欲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幸福不在于消遣。消遣是一种休息,我们需要休息时围着严肃的工作。越有德性的人,其活动就越严肃。
7、幸福与沉思:若幸福是合德性的活动,它就是合于我们自身中的那个最好部分的德性的活动,即沉思。它是最完美的活动。但我们只有以自身中神性的东西才能过这种生活。努斯是神性的东西。
8、沉思与其它德性的实现活动:道德德性的实现活动只是第二好的。因为道德德性是属于人的。德性的时间需要许多外在的东西,沉思则不需要。所以完善的幸福是某种沉思。智慧的人是最幸福的。
9、对立法学的需要:政治学引论:对德性只知道还不够,还必须努力去获得。德性以好品质为前提,而好品质需要在好法律下养成。这种教育可由公共制度或个人来实施。但懂得立法学才能更好地进行教育。所以我们还必须懂得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