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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的小人物之孙定

2011-10-19 14:04阅读:
(出自 第八回 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

话说林冲林教头被高俅那厮陷害,被扭送至开封府,等候发落。
开封府内有个“当案孔目”,唤作孙定。
“最鲠直”是孙定的最大特点――不能讲作优点――对于做官的人来说,鲠直倒是个缺点。正因为鲠直,才敢于私下向府尹为林冲辩护,也因是他的鲠直,注定了他一辈子只能做个小吏,长期处于官场下层。
明知林冲身有冤情,却因自己官职低微,孙定孙孔目只能是转转宛宛在府上说知就里,并直接找府尹为林冲求情:“此事果是屈了林冲,只可周全他。”
高俅定给林冲的罪名中的“杀害本官”――即欲行凶高太尉,听上去有点“莫须有”,但林冲“手执利刃,故入节堂”,却是事实清楚、无可抵赖,仅此罪名,即可“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代林冲求情遭拒,又被府尹斥责为“胡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此时的孙定“最鲠直”的脾性上来了,哪管得府尹脸面,索性说个透彻,鲠直到底:“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开封府)却不是他家官府?”
本是嫉恨高俅那厮目无法度,却连着府尹大人一起骂了。在孙定眼中,堂堂开封府尹简直就是一橡皮图章,高俅如何诬告,你府尹大人置事实于不顾,只惟上,不惟实,禀承着高俅旨意给林冲定罪。

府尹大人又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林冲家里与高太尉家里的那些事,整个开封城里都传得沸沸扬扬,府尹怎会一点不知。况且,任何一个人天生都是有正义感、有良知的。终究畏着高俅的权势,府尹只能自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禀说林冲口词。又依了孙定的主意,判林冲“脊杖二十,刺配沧州牢城”。
给林冲定什么罪,不是小小孔目权限所能决定。帮不上大忙,总是可以行些小善。在给林冲行二十脊杖时,孙定事先招呼行刑人员手下留情。林冲原本就是个习武健身之人,受了二十脊杖后,仍可自行走得动掸。
林冲刺配沧州,不谈。
“最鲠直”的孙定依旧在开封府里做他的孔目(以他的性格,要想升官,此路不通),过着官场小吏的悠闲生活。

20111018日草于龙池翠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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