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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谚语

2010-01-05 14:08阅读:
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
新年伊始,突然又想起了这句话。
毋庸讳言,律师要靠专业技巧吃饭,很多被当事人和蹩脚律师认为板上钉钉准赢的官司,却能被高明律师的妙招一一化解。外人看起来很玄乎,其实武器也就那么几种:主体问题,时效问题,管辖权问题,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等等。不过,我却以为,正直的律师对所有这些武器的运用应该是建立在案件的法律事实基础之上的。至于能否对这些武器娴熟运用,那是律师的技巧问题,反映了律师功力的高低,但是如果为了利用或者规避法律而自己或者唆使当事人去编造事实和证据,那就是律师的品德问题了。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新的一年又悄然开始。转眼间,八年已逝,法治之路却依然漫漫,执业环境甚至每况愈下。为了在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的同时也能有效的保护自己,我又一次重温了上面这句谚语,是激励,也是约束,是理想,更是行动,让它永远指引我的执业!
新的一年,我也开始了新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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