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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接单

2024-09-03 12:51阅读:
我曾经收到12345热线转来的一个工单。事情是这样的:话说我镇某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过期,正在续期,应急部门认为厂房与高速路的距离太近,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明年到期了,不再续期。该企业领导认为,他们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合法经营,而且先于高速路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在建设高速路之前没有充分考虑贵企业的情况,导致现在无法续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12345热线将这份件转给我们,理由如下:现在,企业不能续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是高速路所致。当年,市路桥公司建设高速路,规划所作为镇街对接部门,应该承担责任。我们认为,自己只是协办部门,无最终的决定权,企业应该找回建设单位市路桥公司协商解决。
其后,12345热线按照我们的意见,转给市路桥公司办理。不久,市路桥公司退件,理由是当时他们已经发函给我镇征求意见,只是我镇内部没有协调好,导致今天的情况,建议企业找镇政府协商解决。工单再次打回镇街,要求镇街办理。镇街办理,需要一个牵头单位,12345热线再次找到我们,我们表示无能为力,再次建议找市路桥公司协商。12345热线的经办同事面露难色,认为市路桥公司不会接单,但还是再次将工单发回给市路桥公司,市路桥公司仍不接单。这时,我想起了这个事情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应急部门的业务,解铃还是系铃人,建议12345热线找应急。谁知道,应急说这不是他们主管的业务。我百思不得其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明明是他们的业务,怎么不是他们主管的业务呢?哪怕他们不是最后加红印的部门,但镇街都是经过他们初审才上报的,镇街内部他们有责任。
求助人即那个企业的领导看到部门间推来推去,始终没有解决问题,很是恼火。他锲而不舍地拨打12345热线求助,并投诉各部门推诿扯皮。12345
线再次找到我们,我们再次解释找我们没有用处,并作出书面回复。自此,12345热线再也没有找我们。
我以为,这事情被12345热线消化了,或者企业放弃了续期,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但是,我错了,这事项最终被纳入市经指办的台账。看来,企业见求助12345热线无望,就愤然将情况反馈给市政府,希望借助助企撑企行动来解决这个问题。市经指办要求镇街定期报送工作台账,根据镇政府的安排,这个事情由应急、交通、住建、规划一起处理。由于台账是镇经指办统一上报,我不知道其他部门如何回应,反正我们已经口头反馈,没什么工作可开展,建议由相应的部门跟进。后来,这个事情在镇长牵头召开的经指办工作例会讨论过几次,最后由镇应急请示市应急解决。不久,这个事情最终得以得到圆满解决,挽留了一家企业,被纳入政府年度业绩。
回顾整件事情,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此事情涉及市路桥公司、镇街及企业三个单位,企业先于高速路建设,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没有什么可说的。企业利益受损,寻求救助,也是可以理解。问题是究竟谁承担责任呢?平心而论,市路桥公司、镇街都有责任,至于谁的责任大一点,真不好说。市路桥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全面统筹高速路的规划建设,绝不能说发过函给镇街,就卸责了。镇街作为协办单位,也有责任调查清楚,在征地、用地、规划、环保、消防等方面通盘考虑,为自身、企业和群众谋取最大利益。但是,镇街当时的确没有考虑得那么全面,顾及这么细的问题。我曾经问过同事,这回事当年有无征求过应急意见,同事肯定地说没有。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高速路建好了,距离厂房又那么近,问题终于浮出水面。发现了问题,就要想法子解决。市路桥公司和规划所作为规划建设高速路的相关部门,的确无能为力,因为高速路已经建好并通车,不可能为了小小的企业重新迁改,虽然企业无法续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与高速路有直接关系。既然如此,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单位应急部门就应该出面处理,提出解决办法。如今想起来,我们当初建议转给市路桥公司的做法并不恰当,镇街内部一开始就应该督促应急做事。但是,应急部门推卸了责任,或许应急这些事本身非常敏感,况且这个事情那么棘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难想象,这个事情没有市政府督办、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该如何解决。我能想到的最好结局就是企业升级,再不济就是搬迁,最糟糕的就是倒闭。不管怎样,这个事情的结局可谓皆大欢喜,镇内的处理意见完全符合我的预想。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反正一旦遇到疑难杂症,部门总是条件发射一般,能推卸就推卸,尽管这些事情与自己有关。在部门间互相推脱的情况之下,事情自然难以得到解决,投诉、上访在所难免,也似乎遇到上级部门,寻求更高位的领导,事情才能有解决的可能。但是,我们似乎一直反对投诉、上访,但是以类似这回事的情况,群众还有其他出路吗?这正是一个死结,值得我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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