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 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 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 中秋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