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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介绍——主任团各成员的职责

2008-10-11 09:10阅读:
主任团各成员的职责
1、主任职责:
(一)从宏观上把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全权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日常工作,规划每学期工作任务,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管理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有决策权,协调本会及各部门之间与学校或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团委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与社区管理办公室领导联系,执行其所下达的决定;定期汇报工作和接受监督。
(三)委任(或聘任)和罢免副主任、秘书长和部长,审校并任命副主任提名的部长人选;
(四)有权罢免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的任一成员和进行合理工作调动。
(五)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资金、物资有调度处理权,审批各项经费开支。
(六)有权委托副主任或秘书长代行主任权力。
(七)集思广益,积极开展自管委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制度提出调整、修改意见。
(八)有权对机构内各部门的分立、合并、增设、撤消等提出议案,提交主任团进行讨论、表决后,将结果上报社区管理办公室。
pan LANG='EN-US' XML:LANG='EN-US'>2、副主任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所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督促自管委各项活动,参与重大学生事件的讨论与决定;在主任授权下,可参与起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三)有权对直属部长人选进行推荐,经主任批准后任命。
(四)有权审批经部长提名的干事人选。
(五)主任不在期间,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代替主任行使职权。
3、秘书长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在主任授权下,可参与起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决策。
(二)主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日常文书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和审核各部门经费开支预算及财务管理。负责抓好秘书处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并协作主任开展工作。
(三)下辖“爱心基金”会,负责对“爱心基金”管理及对有困难的同学的申请条件的考核(含经济背景调查等)、管理。
4、主任团助理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团日常事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对大型活动统筹规划,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
(三)扫描组织上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自我学习。
(四)深入了解各部门基层,构筑干事与高层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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