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获利10倍 “短线王”莫建军被查(09.11.27)
2009-11-28 07:38阅读:
11月6日,一份罚款通知书送到了莫建军手中—因操纵证券市场没收其违法所得77.48万元并处同等罚款。
莫建军是上海一位从股市斩获丰厚的大户,在3年股票操作获利约10倍的同时,却掩藏着对证券市场的非法操纵——虚假申报股价,并查实该操纵涉及7只股票——南方汇通、综艺股份、中钨高新、泰豪科技、高鸿股份、长城电工、巨化股份。
证监会与交易所对短线操纵的监管已开始全面升级与布防,甚至将抓典型而追究刑责,以高压之势达到震慑效果。
操纵七只股票
时间追溯到2007年2月16日,这是农历新年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南方汇通的股价却出现异常情况,当天连续三次出现短时间内的频繁大额买单,每笔均在78万股左右,但这些大额买单却每次都在几分钟甚至几十秒后就瞬间消失。
异常的情况就是出自于莫建军之手。
当日连续竞价阶段11:11:13至11:22:29,莫建军连续4笔申报买入,共计306.8万股,申报价格从第一笔的的6.07元逐笔提高至6.18元。申报前前5档未成交买单总计98.5万股。
不过,莫建军如此大手笔并非想真实买入南方汇通。四笔买入申报每次均快速撤单,距申报时间平均1分10秒,最短31秒。一般而言,这种频繁申报撤单操作需要眼疾手快,且判断准确,否则难免意外成交。
虚假的大额申报一般能给投资者造成买盘汹涌的假象,因此南方汇通股价从申报前的6.12元上升到申报后的6.22元。
推升股价的效果达到,于是莫建军在11:20:58开始的8分钟内进行反向操作,以均价6.21元连续卖出4笔共计15.37万股南方汇通。
当天下午,莫建军两次故伎重演。第一时间段中,他买入申报6笔共计514万股并快速撤单,几乎同时又连续卖出25万股南方汇通。第二时间段中,申报买入5笔共计348万股并撤单,随后又连续抛售35万股南方汇通。
当日,莫建军在南方汇通的申报撤单量高达1168.8万
股,占该股票买入总申报量的32.7%。同时,莫建军当天抛售南方汇通共套现资金约468万元。
此后的5个月,虚假申报的操作手法被莫建军继续频繁使用,转战于综艺股份、中钨高新、泰豪科技、高鸿股份、长城电工、巨化股份六只股票,套现资金从730万元一路飙升至逾2000万元。
从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莫建军在此后6只股票的操作手法也越来越娴熟和多样,比如在集合竞价阶段推升股价甚至直接以涨停板申购继而撤单。
虚假申报操纵,是行为人做出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和撤消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交易量。频繁申报和撤消申报,是指行为人在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竞价的有效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申报或者撤消申报。
证监会稽查
正是其账户内持续的操作异动,令交易所与证监会将监管大网撒向了莫建军。
据悉,证监会于2008年4月20日对莫建军涉嫌非法操纵正式立案。
“最终证监会认定了能查实的7支股票的违法行为。”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据悉,从2006年开始,莫建军一直有虚假申报的短线操纵行为,但最后证监会有证据查实可以认定的为上述提到的7只股票。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莫建军的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两个时段,第一个时段是当日集合竞价的阶段,9:15——9:25集合竞价的阶段。前十分钟,以涨停板的价格来申报将集合竞价抬高,接近9:20时立刻将申报撤掉,撤消后形成较高的集合竞价。9:20——9:25卖单出来反向操作,或者9:30的时候突然一个卖单出来,主要达到形成一个较高的开盘价。
第二就是连续竞价的阶段,9:30以后的行为。采取虚假申报撤单、频繁地挂量比较大的申报,调查范围在一档到十档之间。调查下来一般是在三档以后,三档以后成交机会相对较少些。间隔一分钟两分钟甚至一分钟以下的买完撤单,形成虚拟的买单汹涌的状态,达到维持股价或者意图抬高股价的意图。连续操作后一般会有反向的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在综艺股份、中钨高新、泰豪科技三只的操作上,单个交易日的买入申报撤单量均超过该股票当日买入总申报量的50%。
由于过了两年的追诉时效,否则根据刑法规定,莫建军将可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追究十年之内的刑责。
但在听证时,莫建军对证监会做出的处罚表示了抗辩。焦点在于莫建军觉得2007年这种行为普遍。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在上述7支股票、9天交易记录中,莫建军5只盈利2只亏损。通过交易所计算统计,违法所得累计77.48万元。证监会认定,莫建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禁止“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莫建军没收违法所得77.48万元,并处以罚款77.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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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王莫建军虚假申报撤单受罚三年敛财上亿(09.11.26)
在集合竞价时将股价推至涨停,旋即撤单并抛出真实卖单高价成交获利——莫建军、周建明、张建雄、卢道军们自认为“招数”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其异常交易行为早已纳入交易所重点监控,并被移送证监会稽查局立案调查,最终受到相应的处罚。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控、严打之下,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无处遁形,一个更加透明、成熟的市场将可期待。
在集合竞价时疯狂下单将股价直接推至涨停,旋即迅速撤掉买单,并抛出真实卖单高价成交获利——短线大户莫建军凭借这一“声东击西”之计,从2006年于沪指1500点之际携不足千万资金入场,至今已从市场上敛得上亿财富。
然而,陶醉于此赚钱之道的莫建军还不知道,自己的异常交易行为早已纳入交易所重点监控对象,并被移送证监会稽查局立案调查。经启动快速调查程序,目前该案已经审理终结,莫建军成为继周建明、张建雄、卢道军之后,又一个因“虚假申报”而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并遭受重罚的“短线王”。经认定,莫建军利用其本人账户在9个交易日内通过频繁申报、撤单行为,共交易7只股票,合计盈利77.48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该笔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
业内人士指出,对莫建军这一典型案件的查处,意味着监管部门正在加大对这类新型短线市场操纵案件的打击力度。虽然根据其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莫建军仅被处以行政罚款,且目前也还没有一个短线操纵的刑事案件出现,但市场上的短线大户今后若仍肆意妄为继续沿用这一手法的话,一旦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极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难免牢狱之责。
莫建军,男,1971年生,上海宝山区人。与刚刚披露的卢道军案不同,莫建军并没有找“马甲”账户,而是直接以本人实名账户操作。据办案人员分析,从该案认定的7只股票的交易情况看,其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两个时段。
一是在9:15-9:25的集合竞价阶段。在9:15-9:20之间,先以涨停价申报(现行交易机制这一阶段能申报也可撤单,但9:20-9:25之间的申报则不能撤单),直接形成较高的集合竞价,之后立即撤单;在9:20-9:25立即挂出卖单,实际卖出获利。
二是在连续竞价阶段,频繁挂出大单申报。为确保不被成交,一般挂在3档之后。间隔几分钟甚至不足1分钟即撤单,造成买盘汹涌的虚假景象,实现其维持和抬高股价的意图。而在这样虚假申报操作之后,马上就会跟随一笔卖单出来。“莫建军频繁的申撤行为,明显不以成交为目的,就是为了拉高股价卖出盈利。”办案人员说。
南方汇通、综艺股份、中钨高新(现*ST中钨)、泰豪科技、高鸿股份、长城电工、巨化股份都曾是莫建军的“猎物”。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对这7只股票的交易发生在2007年2月到6月之间的9个交易日内。
从厚厚一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我们可以截取几个片段回放一下莫建军当时的交易情景:
画面一描绘出莫建军对中钨高新(现*ST中钨)操作的概貌。
2007年3月26日,该账户全天申报买入中钨高新多达34笔,共1448.93万股;全部申报撤单,仅3万余股未撤单成功,成交数量仅占申报量的0.22%。买入申报撤单量占该股当日市场买入总申报量的52.68%。
画面二则为我们细化出2007年6月12日对长城电工全天的操作过程。
9:15:01,以15.94元(当日涨停价)分两笔共申报买入132万股;
9:18:33和9:19:04,全部撤单。
9:24:16,以14.83元申报卖出6万股,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
在集合竞价阶段,该股市场买入总申报153.16万股,总撤单132.29万股,莫建军账户买入申报量占市场总申报量的86.18%,买入申报撤单量占市场总撤单量的99.78%!
进入当日连续竞价阶段,9:31:13以14.80元卖出4.4万股,斩获3万余元。
从9:36:47至9:39:19,连续3笔申报买入共计70万股,申报价从第1笔的14.61元逐笔提高到第3笔的14.85元,申报前前5档未成交买单总计16.48万股,上述买入申报全部撤单,撤单时间距离申报时间平均36秒,最短仅3秒!该时段买入申报量占市场买入总申报量的59%,该股票市场成交价格从申报前的14.72元上升到申报后的14.9元。
从9:40:04至9:51:21,以均价14.95元卖出8笔,共计25.6万股。
最短撤单间隔仅3秒,莫建军无愧是短线快手。9个交易日内通过对前述7只股票的频繁申报和撤单行为,莫建军在5只股票上赚到钱,共盈利176.24万元;2只股票亏损,亏损98.76万元,合计盈利77.48万元。
“从历史交易情况看,该账户自2006年开户后一直采取这种行为,但是证监会没有对其入市以来的所有行为调查并鉴定,目前处罚认定的仅集中在这9天7只典型股票。”据调查人员透露,“限于调查的局限性,仅从中捋出一些明显、可以认定的行为做出处罚。这些违法事实,有账户开户资料、交易流水、资金流水及相关凭证、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伸手必被捉,对莫建军的处罚无疑给这些短线大户们上了生动一课。就在对莫建军等人的处罚通知发出后,来自交易所的监控已显示,短线大户们用这一方式操作的已经明显收敛很多。“去年交易所全年一共打出去2万多个警示电话,今年电话可以少打了很多。”交易所的答复给出了非常形象的反馈。
据了解,截至9月底,以上交所为例,共发现并调查异常交易行为471起,其中发出书面警示函106份,约见会员公司谈话12起,走访会员及其营业部12家,进行限制账户交易多起。通过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涉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多起,并提请证监会立案或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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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建军股价操纵案:集合竞价蓄势盘中推高出货(09.11.26)
某只股票在开盘前的集合竞价阶段有大量涨停价买单,而在开盘后又屡现多笔高价买单,你会不会奋不顾身地“杀”进去?相信很多人的回答是肯定的。
莫建军正是利用人们这种“跟大资金动向操作”的心理,用自己的“大资金”频繁申报高价买单,待其他人跟风推高股价后,便迅速撤下已挂的买单,如此反复,待股价达到一定高位时,抛出自己手中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利。
本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获得的信息显示,莫建军在2007年的9个交易日中,通过频繁高价买入申报和撤单行为,共交易7只股票,其中有5只股票盈利176.24万元;2只股票亏损98.76万元,合计盈利77.48万元。
证监会认定,莫建军的上述行为构成了《证券法》中的“操纵证券市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近日送达。这是截至目前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第四例以虚假申报方式短线操纵市场案。
集合竞价“蓄势”
“莫建军这个人非常聪明,也非常专业,在证券市场上做了很多年。”一位接近莫建军的人士说。本报记者看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最终认定莫建军9日内操纵7只股票。
一位接近该案调查组的人士介绍,与此前的周建明案等不同的是,莫进行操纵不是集中在某个时间段,而是“全天候”进行,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盘中、盘尾均有操作,甚至各时段互相作用达成推高股价并“出货”的目的。
从证监会认定的莫建军操纵行为看,其习惯在每日开盘前的集合竞价时段开始“蓄势”。2007年3月9日,9∶15∶12,莫建军分两笔以综艺股份当日涨停价位17.15元申报买入117,300股,但分别在9∶18∶43和9∶18∶31撤单。但在9∶24∶21,莫账户又以15.65元申报卖出该股票13,200股。
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集合竞价阶段该只股票的市场买入总申报量为379,000股、总撤单137,100股,莫的账户买入申报量占市场总申报量的65.20%,买入申报撤单量占市场总撤单量的85.56%。
在大量“假高价买单”的干扰下,当天综艺股份以15.62元开盘,并迅速摸高至当日最高价16.19元。
前述接近调查人员人士表示,“按照市场常态,买入前五档上的申报量大多比较均衡,且总量不会很大,假定共有一百万股的申报买入量。但此时如有人申报一千万股进去,结果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会引起其它投资者跟风,从而增加虚假推动量。”
在最终认定的莫建军操纵的7只股票中,有6只股票均在集合竞价阶段进行过大量虚假申报和撤单。在2007年5月9日操纵高鸿股份股票过程中,莫建军也是先在集合竞价阶段大量申报买入并撤单。
9∶15∶07,以当日涨停价格15.79元申报买入63,100股;9∶18∶30,以15.00元申报买入66,500股,上述两笔申报分别在9∶18∶08和9∶19∶06撤单。9∶23∶45,莫以14.10元申报买入70,700股,随后以委托价全部成交。
“从这个申买价来看,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他不虚报买单,这只股票应该是什么价位。”前述人士说。
从操作手法上看,莫建军明显是在利用目前的交易机制上的便利:9∶15到9∶25之间,此时能申报也能撤单,即以涨停价申报买单,把集合竞价推高,9∶25以后就只能申报不能撤单,故在此时间之前把涨停板申报价格撤掉,但较高的集合竞价已经形成;9∶25之后或9∶30开盘时突然卖出股票并获利。
盘中推高出货
集合竞价阶段的蓄势,为盘中出货打开了一定的股价空间。
来自交易所的交易数据显示,2007年3月9日,莫建军在集合竞价阶段频繁对综艺股份申报、撤单、未成交1股之后,在盘中开始了“六指琴魔”般的操纵表演。
9∶37∶29至9∶59∶48,莫的账户连续8笔申报买入,共计1,552,000股,申报价格从第1笔的15.5元提高到第8笔的15.96元,之后全部撤单,撤单距申报时间平均1分03秒,最短仅10秒。在此期间,该股票的成交价格从莫申报前的15.57元上升到申报后的16.02元。
与此同时,9∶41∶18至10∶16∶43,莫以均价15.96元卖出10笔,共计145,889股。至此,一波“申报——推高——撤单——卖出”的完美操纵暂告一段落。
当然,表演远未结束。10∶17∶54至10∶43∶56,莫连续5笔申报买入,共计1,766,000股,申报价格从15.70元至15.95元不等,后全部撤单。在股价上升过程中,10∶22∶31至10∶46∶59,莫以均价15.92元卖出15笔,共计158,050股。如此反复操作。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莫用自己实名账户申报买入综艺股份股票29笔,共计10,730,100股,但全部成功撤单。买入申报撤单量占该股票当日市场买入总申报量的57.07%。
更有甚者,2007年6月11日,莫申买长城电工股票37笔,撤单34笔,买入申报撤单量占该股票当日市场买入总申报量的65.39%。次日,莫又申报买入5笔长城电工,并全部撤单。其间,莫屡次在股价推高后将持有股票卖出获利。
“调查范围一般是在第一档跟第十档之间,(莫建军)的买单一般是挂在三档以后,(因为)成交机会比较小。这样做的结果是形成虚拟买盘汹涌的假象,从而吸引其他投资者跟进,达到维持股价或意图抬高股价的目的。”前述人员说,在连续进行申买和撤单操作以后,一般都会有一个反向操作,即抛卖单出来。
操纵认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莫建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禁止“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莫并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操纵市场”。在莫看来,在2007年用此种手法操作股票“非常普遍”,是一种交易技巧,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从审理来看,最终认定的行为只是(莫操作股票)行为的一部分。从2006年开户以来,他就一直采取这种行为,但最终只对能查实认定、比较典型的交易作了处罚。”前述人士说。
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莫建军即申请了听证。在10月20日的听证会上,莫建军的代理律师提出三点疑问,其中之一是认为莫的行为不是“操纵证券市场”。对此,处罚委相关人士表示,该律师对法条理解有误。
从莫建军的股票交易记录来看,多次申报买入,但均在短时间内全部撤单,成交量为零或者占比非常小,但相关股票的价格均随其频繁申报买入而上涨。
“操纵市场最本质的特征是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一位上交所人士说,操纵行为人为地扭曲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造成证券市场供求假象,破坏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风险管理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
至于操纵手法,随着市场发展已经是花样翻新,在《证券法》里适应的法条是“以其他手段操纵市场”。
莫的代理律师提的第二个疑问是时效性,即莫的行为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期,不应再予追究。
“证监会是以发现时间来算的。以违法行为结束为时点,到发现的时间点之间只要不超过两年都是可以的,而该案是2008年4月20日正式立案,发现的时间点就更早,因此与2007年3月相距没超过两年。”一位参与了听证会人士说。
莫律师还对违法所得的计算提出了质疑,认为莫的建仓行为与卖出行为可能有一定时间差,有一只股票间隔了十几天,故认定违法所得应只计算当天拉抬股价所造成的差额即可。
监管部门的大致计算标准是,卖出(或持有)时点的市值减去买入时的金额。“计算违法所得或采取罚没处罚措施的惯例是,只要认定行为的一部分违法,整个行为视作违法。比如对会计师处罚,通常是没收全年费用。因此,最终没有采纳律师意见。”前述人士说。
警惕“连环”操纵
从监管部门公布的情况来看,以虚假申报、特定时段操纵等为主的短线操纵正风靡市场。
仔细分析已处罚的四例虚假申报操纵案会发现,短线操纵的手段正在不断变化,《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下称《认定指引》)中列举的多种操纵形式,从最初的单一使用,逐步发展到多种手法套用,相互作用,连环操纵。
第一例虚假申报类操纵市场案——周建明的手法较单纯。即在正常交易时段,利用他人账户,在较短时间内连续挂出多笔大额买单,申报价格也逐笔提高,待其他投资者跟进买入后,迅速撤单,随即以当时高价卖出手中早已持有的股票,顺利获利。
卢道军的手法相对复杂些,是用两个以上的账户组来进行操纵。当然,这些联动账户是较容易被交易所的“电子眼”侦察到的。
张建雄操纵市场案也是归为虚假申报类操纵,所不同的是,张比周更有“气魄”,其最惯用的手段是把某只股票从跌停直接拉到涨停,再出货。2008年7月3日,
ST源药由跌停板被拉到涨停板,就是张建雄的“杰作”。
除了在正常交易时段频繁挂单-撤单-卖出外,张建雄还在开盘前的集合竞价阶段“玩花活儿”。
2008年7月4日,也就是ST源药涨停次日,9时18分22秒,正值开盘集合竞价时,张以涨停价5.7元挂出99万股买单,继续制造无量涨停的格局,40秒后撤单。9时24分53秒,张建雄将180万股ST源药股票以5.68元、略低于涨停价的价格全部卖出。
路数已经出来了:头天拉涨停,制造对次日继续涨停的幻象,并在次日集合竞价阶段继续“忽悠”,待其他投资者以涨停价冲进来,其在第一时间以略低于涨停价的价格挂出卖单,保证成交。
到莫建军,几乎是全时段操作,从集合竞价到连续竞价,从盘中到盘尾,不放过任何一个时机。本报记者从参与该案调查的人员处得知,莫在尾盘也有多次操作行为,只是最终未予认定。“在快收市的时候挂高价买单,让人预期有大资金进入,次日该股票会继续上涨,这样投资者就会在次日跟进,这也是很常见的一种操作股票的手法。”一位在市场上混迹十年之久的“资深股民”如是说。
这里引出的问题是,对这类将几种操纵手法混在一起的操纵,到底适用哪种罪名?《认定指引》是否需要修订?或许是监管层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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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道军操纵案真相:借身份证组建账户组虚假申报(09.11.26)
用他人账户炒股,要么是本人身份不便炒股,要么是炒股方式不能“明目张胆”。卢道军显然属于后者。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了卢的操作手法:利用“张春梅”、“李丽虹”账户组(以下简称“账户组”)在2008年1月23日交易“四维控股”股票过程中,逐笔升高申买价格,但随后又迅速撤单,使之不能成交,但在股价被推高后抛出股票。
异动快报提示线索
“这案子来源是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异动快报。”一位接近此案调查组人士称。
来自交易所的交易记录显示,2008年1月23日,账户组迎来了申买申卖的高潮。9∶39∶24至9∶42∶27,账户组以9.23元、9.25元、9.29元、9.33元、9.34元、9.40元、9.44元、9.49元连续8笔申买共计2,100,000股,委托集中在第3档、第5档,均低于申报前一秒市场平均成交价。
这里的每笔申买委托数量,占申报前一秒订单簿上前5档委托总数量比重分别为125.47%、154.05%、84.36%、54.8%、51.19%、239.07%、63.19%、60.98%.
随后,9∶40∶11至9∶42∶57,账户组又将上述申买全部撤单,平均每单驻留时间不到1分钟,最短驻留时间18秒。值得注意的是,9∶43∶07,账户组又以9.48元申卖350,000股,委托集中在第1档并全部成交;9∶43∶22,账户组以9.44元申卖350,000股,成交233,100股,9∶44∶13将未成交部分撤单。1分多钟后,账户组分4笔逐笔升高价格申卖共计229,199股,全部成交。
“这个操作与其他人有所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是在当日推高股价过程中有所成交,以继续推高股价,在适当价位上卖出原来低价持有的股票。”前述人士分析。
记录显示,在上述申卖成交后,账户组又分别以9.52元、9.58元价格各申买350,000股,委托分别集中在5、6档,申报前一秒市场平均成交价分别为9.57元、9.65元,约两分钟后,上述2笔申买委托全部撤单。
如此手法反复操作,根据交易所的数据,在2008年1月23日当天,该账户组申买委托又撤销的共计12笔,总量为3,300,000股。
上述人士表示,其频繁大量买入申报和撤销申报行为很明显是不以实际成交为目的,但影响了其他投资者对该股票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诱导其跟进买入,逐步推高股价。
交易所数据显示,上述期间,四维控股股价由9.29元上涨至9.74元,该账户组实现卖出收益34.96万元。
调查取证
面对较明显的操纵市场嫌疑,2008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对此案正式立案,后转至稽查总队进行调查,稽查总队的相关大队在接到立案报告后第一时间制定了调查方案。
“首先到股票账户托管的证券营业部,调取关于张春梅、李丽虹账户的材料,从中筛选出大体情况。”前述接近调查组的人士说,调查人员向客户营业部经理了解相关情况,得到的结论是张春梅和李的账户都是自己操作的。
但调查人员在银行方查到的事实却与此结论相悖,张春梅、李丽虹账户的原始资金进来的时候有通过银行转账的,也有营业部现存的,还有转了几道最终进来的。
“发现大量的钱都不是从这两个人的个人账户转过去的,肯定是一个人共同拥有的。”前述人士说,寻找这个实际控制人就成了案件调查的关键。调查重点又回到了营业部。调查人员调取了相关账户的原始开户资料及相关存取款凭证,一页一页仔细翻查。
“后来发现在一个正规凭证后面附的很小一个纸条,有录音笔这么大,是张存款单,写着卢道军的名字,是在柜台向这两个账户存的,金额有几百万。”前述人士说,至此,案件调查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两个账户与卢道军有关。
由于基层营业部将大户视为衣食父母,攻克人证就成了难关。“这里有个插曲,调查人员给营业部老总、客户经理开会,让他们把从业资格证书全部交出来,至少是复印件,营业部有配合行政调查的义务。”前述接近调查组人士说。
在压力面前,营业部人员也指认了卢道军用这两个账户交易的事实:张、李和卢是广西老乡,都是在深圳打工的,身份证是卢借来开户的。“这个市场上很多人是站在账户背后,不是说以张春梅的名字立了案,就是张春梅做的,还要最后证实。”前述人士表示。
认定操纵
卢道军最初否认了调查结论,但当调查人员把银行转账资料、交易yn录等相关证据一样样拿给他后,他开始无语。
实际上,卢道军利用此方式操作的股票远不只四维控股这一只,也不只这一天,但未全部认定。“认定时要求还原当时的交易行为,查处是事后的,处罚力求相对严谨,对有些笔数和时段的认定,价格推高的幅度,要反复推敲,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卖出价格与申报价格没有必然联系就不认。”另一位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说表示。
证监会最终认定,卢道军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禁止“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卢道军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卢道军没收违法所得34.96万元,并处以34.96万元的罚款。
一个细节是,在证监会的调查过程中,卢就把上述两账户进行了清盘。但同时,在交易所的监控中,他又换了其他账户继续操作股票,而操作手法与此前基本类似。
“这种操纵目前在交易所公布的7种异常交易行为中居首位。违规成本不高,资金要求不大,像卢道军,20几分钟收益是三十几万,但误导了其他投资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是重点打击对象。”一位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如果是“二进宫”的,肯定会加重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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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张网短线操纵
下一监管目标直指游资(09.11.27)
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打擦边球的短线操纵行为,如今在监管上已经全面升级。
11月25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对莫建军短线操纵案——因操纵证券市场没收其违法所得77.48万元并处同等罚款。
据本报了解,3年前莫建军的开户资金约880万元,仅仅利用这些资金,2008年底其操盘金额已高达6000万元,近期更已接近亿元。
3年约10倍的收益!而这背后,却掩藏着莫建军对证券市场的短线操纵——虚假申报股价,经证监会查实其操纵涉及7只股票。
记者调查还发现了莫建军在股市中的另一些“印迹”——其携巨资出现在5只股票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特别是近期,其参与了走势彪悍的新大陆、东信和平等股票,并与超级散户叶玉莲、王素芳、徐柏良同列其中。
监管之网正在铺开。在交易所监控的数百个账户中,证监会目标直指参与股票爆炒的江浙游资,甚至有意抓住典型而追究刑责,以高压之势达到震慑效果。
操纵7只股票
时间追溯到2007年2月16日,南方汇通的股价连续3个时段出现短时间内的大额买单,每笔均在78万股左右,但这些买单每次都在几分钟甚至几十秒后就消失。
此系出自上海大户莫建军之手。
当日连续竞价阶段11点11分13秒至11点22分29秒,莫建军连续4笔申报买入,共计306.8万股,申报价格从第1笔的6.07元逐笔提高至6.18元。
但他并不想真实买入南方汇通。上述申报每次均快速撤单,距申报时间平均1分10秒,最短的仅间隔31秒。一般而言,这种频繁申报撤单操作需要眼疾手快,且判断准确,否则难免意外成交。
虚假的大额申报一般能给投资者造成买盘汹涌的假象,因此南方汇通股价从申报前的6.12元上升到申报后的6.22元。
推升股价的效果达到,于是莫建军在11点20分58秒后的8分钟内进行反向操作,以均价6.21元连续卖出4笔共15.37万股南方汇通。
当日下午,莫建军两次在南方汇通上故伎重演。第一时间段中,他申报买入6笔共514万股后快速撤单,几乎同时又连续卖出25万股;第二时间段中,他申报买入5笔共计48万股并撤单,随后又连续抛售35万股。
当日,莫建军在南方汇通的申报撤单量高达1168.8万股,占该股票买入总申报量的32.7%。同时,其当天抛售该股共套现资金约468万元。
此后的5个月,虚假申报的操作手法被莫建军继续频繁用于综艺股份、中钨高新、泰豪科技、高鸿股份、长城电工、巨化股份6只股票,单只股票套现资金从730万元一路飙升至逾2000万元。此间其操作手法也越发娴熟和多样,比如在集合竞价阶段推升股价甚至直接以涨停板申购继而撤单。
2008年4月20日,证监会对莫建军涉嫌非法操纵正式立案。据悉,从2006年开始,莫建军一直有虚假申报的短线操纵行为。“最终证监会认定了能查实的7只股票的违法行为。”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在上述7只股票、9天交易记录中,莫建军5只盈利2只亏损。通过交易所计算统计,违法所得累计77.48万元。
其中,在综艺股份、中钨高新、泰豪科技三只的操作上,单个交易日的买入申报撤单量均超过该股票当日买入总申报量的50%。
暴赚路径追踪
据悉,莫建军开立账户的手续以及账户操作、业务开通及相关资金存取均为其本人。
莫建军现年48岁,上海宝山区人。与莫建军有过交往的人士介绍,莫有心脏病,但是个很聪明的人,在股市上做得非常扎实。
记者了解到,未有任何机构背景的莫建军2006年7月4日开始入市的约880万元资金如今已近亿元,3年多的时间里暴增约10倍。
据权威人士介绍,中间莫建军亦未有新的资金投入。
记者通过翻阅大量公开资料发现,莫建军这个名字还不断辗转于资本市场,投资大胆且凶猛。
除了证监会查实的7只股票以外,2006年至今,莫建军的名字还陆续在风帆股份、首创股份、华仪电器、同济科技、新大陆5只股票的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短期出现,持股市值从600多万元渐渐变成逾5000万元。这除了因为时值牛市以外,亦与其短线操纵违规获利有关。
当然,莫建军也并非常胜将军,2008年一季度末,其以持有328.27万股出现在首创股份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记者计算,其买入该股季度内平均股价为18.67元,卖出的季度内平均股价却为10.6元,可以说损失不浅。
但莫建军最近在新大陆的操作上却是获利丰厚。2009年三季度末,其以持有224.6万股列入该股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买入的季度内平均股价为10.19元,之后的平均股价为14.59元。该股股价在9月14日由7.59元启动,1个月内飙升逾100%超越16元,11月4日股价一度高达16.99元。如果在该股启动前进入且能踩准卖出时点,莫建军短短1个多月就能斩获约2000万元。
另据了解,莫建军近期还参与了东信和平股票交易。该股自9月14日启动以来,至11月25日涨幅已达92%。
值得一提的是,新大陆与东信和平两只股票今年三季报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均有超级散户之称的叶玉莲、王素芳、徐柏良。
监管剑指游资
正是莫建军账户内持续的操作异动,令交易所与证监会将向他撒下监管之网。但由于过了两年的追诉时效,否则根据刑法规定,可对莫建军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追究10年之内的刑责。
在听证时,莫建军对证监会的处罚表示了抗辩,他觉得2007年这种行为普遍。
但证监会的人士指出,虚假申报撤单是在不断地诱使投资者做一些与实际交易状况不符的判断,影响到股价成交量及当时交易气氛。
记者采访的北京两家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均表示,当时这种虚假申报的短线操纵行为比较普遍,包括现在依然有。这在很多投资者眼里是短线操作的技术手段,是打政策擦边球,但如果当时的行为足以影响股价那确实是违规。
不过,未来这种擦边球将难脱其责。因为在这背后是证监会对短线操作监管的全面升级与布防,并且目标直指那些参与短线操纵的江浙游资。
据记者了解,如今交易所方面对几百个资金账户有着密切监控,莫建军的资金量并不算大的。
近10年来,有部分投资者特别是部分江浙一带的游资,利用证券市场交易制度找到了
“很好的盈利模式”。他们当中包括两个交易所长期监控的一些大户。
“这些人是不是参与内幕交易并不好说,但都是短线操作,一两天。但是很多做法,从发达市场经验也好,从监管要求来说,实际上是违规的。”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庄股覆灭之后,短线操纵呈扩散、升级之势,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成为监管重点。
目前,短线操纵形式主要有:虚假申报撤单、尾市交易操纵、连续交易操纵、信息操纵、股评“黑嘴”等等。此前,证监会曾查办过周建明、张建雄、卢道军等3人的虚假申报案。从他们的违规涉及情况看,证监会对于短线操纵的监管正趋于扩大甚至全面监管。
上述证监会人士坦言,江浙一带炒股票形成的大户,在规则的边缘行走了很多年,现在突然明确了新的规则,要对其进行打击的时候肯定是不适应的,心理上的对抗也非常强。但是市场必须要有一个规范的过程,打击这种行为,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然后减少和遏制行为。
为此,上交所设立了市场监察部,专门负责对内幕交易、短线操纵等证券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控。
据悉,上交所建立了以报警驱动为主要特征的交易监控系统,针对不同短线操纵手法设计了不同的预警指标。同时,还建立了证券异常交易数据分析系统,专门开发了针对各种短线操纵模式的分析模块,并在“周建明”案、“张建雄”案、“卢道军”案等案例基础上进行总结,不断完善短线操纵分析指标体系。
在交易所,有一个“高危账户”的“黑名单”数据库,即较频繁发生异常交易或惯于短线操纵的账户,受到重点关注和监控,并进行定期排查、及时更新。
截至2009年9月底,上交所共发现并调查异常交易行为471起,其中发出书面警示函106份,约见会员公司谈话12起,走访会员及其营业部12家,并有部分进行限制账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