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导员制度”架起了教育督导和学校联系的桥梁
王营(特约评论员)2020-08-05 16:58
为深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建立完善学校内部自评整改机制,青岛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建立了学校视导员制度,并已实现每校至少配备一名视导员开展校内督导工作。
教育督导是对一个地区或一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督查和指导。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地方政府在教育部门内部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教育督导室,其主要职责是通过督政和督学,促进区域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青岛市在全市中小学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将教育督导指标体系与学校常规工作有效链接,架设教育督导和一线工作联系的桥梁,不仅有利于学校提升办学水平,而且有利于区域教育工作整体提水平、上台阶。
对学校而言,设立督查机构,有了专职视导员,学校就多了一个教育工作的“明白人”。迎接教育督导是学校的常规工作,也是十分繁琐和耗费精力的工作。一些学校由于对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和评估重点缺乏认知,迎检工作往往会陷入盲目、重复,费尽心力准备的材料却不符合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