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批文为何用“匪首”印章落款 2011-10-26 16:52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311816013 阎锡山批文为何用“匪首”印章落款 (步出车门的阎锡山) □文/白梅月下客 日前,翻阅文史资料,见到了曾任阎锡山侍从秘书李蓼源先生的一篇回忆文字——《阎幕琐记——一个侍从秘书的自述》一文,文中,李蓼源先生为我们讲述了阎锡山批阅公文后以“匪首”印章落款的趣事。 据李蓼源先生回忆,1942年6月间,阎锡山命其侍从秘书室雕刻了一枚木制印章,印文为“匪首”二字。印章刻就,阎嘱咐主任秘书,凡是由他本人签署“山手”(概为阎锡山手书之意——白梅月下客注)二字的公文,一律加盖“匪首”字样的图章。不曾想,这样的信函一经发出,顷刻一片哗然,山西境内军政要员纷纷致函阎长官,要求对此事“彻底追查,严予惩办。” 阎见到反映信件后,非但不恼不惊,反而极为高兴,并口述“手谕”,由秘书誊抄后,寄发各军、师及县衙。 阎之“